永兴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doc
《永兴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永兴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永兴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一、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股责任人:廖翔鲲、邝成刚、邓成芳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审批(办理)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社会团体应予批准。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织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予以批
2、准。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四、所需材料(一)社会团体应向我局提交下列五项纸介质材料。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证明;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向我局提交下列六项纸介质材料。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场所使用权证明;4、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 五、办理程序(一)社会团体1、递交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意见;3、提
3、交有关资料;4、资料审核、实地考查;5、批准筹备;6、递交成立申请书;7、资料审核、实地考核;8、批准成立;9、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递交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意见;3、提交所需资料;4、资料审核、实地考查;5、批准文件;6、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六、审批时限我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七、监督检查执行永兴县民政局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八、责任追究执行永兴县民政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附件:永兴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流程图永兴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流程图(一)社会团体登记流程图不符合条件的继续筹备或取消以民政局名义发成立批复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补充材料或重新申报报局长签批颁发社团登记证筹备函起草、审核资料审核、实地考查民间组织管理股受理主管领导会签发起人提交筹备有关材料成立登记批复起草、审核资料审核、实地考查民间组织管理股受理筹备组提交成立登记有关材料以民政局名义发筹备函报局长签批报主管领导会签(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流程图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补充材料或重新申报报主管领导审批资料审核、实地考查民间组织管理股受理举办人提交有关材料颁发登记证书以民政局名义发批复报局长签批批准公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永兴县 民间组织 登记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