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doc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浙江省财政票据领购证办理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1、具备申请浙江省财政票据条件的由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批复设立的社会团体及单位法人。2、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二、事项审查类型科室即办(现场报送,现场办理,现场发放)三、审批依据设立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20条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浙财综201341号)第14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1)注册完成社会团体,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符合领取浙江省财政票据的条件:(1)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
2、件及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团体章程, (4)收取会费的依据。四、受理机关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五、决定机关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六、数量限制1、无数量限制。2、长期有效。3、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七、申请条件目录事项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符合浙江省相关文件、制度八、禁止性要求1、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2、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3、经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
3、,申请许可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申请事项不符合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申请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九、申请材料目录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当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表1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套)复印件(份/套)纸质/电子版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1. 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固定表格(或电子版打印A4纸),加盖单位公章10 纸质 必要2.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0 1纸质 必要3. 社会团体章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规划 许可证 核发 办事 指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