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 Guanta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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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馆陶县委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馆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馆陶县委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馆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为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步伐,搞好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城区绿化、市容整治、市政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
2、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力争2017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考核验收。二、工作目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6.97%、43.17%、11.84平方米;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以上;加强公园、广场规划建设管理,公园绿地率70%以上,广场绿地率6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立体绿化效果明显;加强城市防护绿地建设,实施率达95%以上,城市生态环境良好;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规范,城市污水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扩大供水管网覆盖面,提升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果,城市管
3、网水检验合格率100%;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城区绿地及城周防护林、生活垃圾和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机动车尾气排放、夜景灯光等加强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修编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绿地系统的修订完善,并通过审核(责任单位:县规划局)。(二)推进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改造。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农民花博园、永济河农民生态公园和城区街头游园的改造提升;年底前完成公主湖湿地公园和滨河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将公主湖湿地公园、滨河公园建成为集休闲、娱乐、生态为一体的民心公园(责任单位:水利局、园林局及有关单位)。(三)加强城市主
4、要道路绿化。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永济河休闲绿道绿化,完成城区原有道路绿化的增绿扩绿。同时,实施筑先路南延、北延,英才路北延,湖北路东延路网工程及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园林局、住建局及有关单位)。(四)加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评比和庭院、小区绿化达标活动。绿化已达标的单位、小区要科学规划,搞好提档升级,向花园式单位迈进;已获得“园林式单位(小区)”称号的,要进一步加强管护、整改完善,按标准搞好绿化美化。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绿化设计与居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确保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区主要道路(政府街、新华路、筑先
5、路、文卫街、英才路等)沿街单位要拆墙透绿,鼓励各沿街产权单位或个人进行墙体、屋顶绿化(责任单位:园林局有关单位、小区)。(五)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积极开展雨季造林,2016年9月底前,完成县城周边可视范围内整治、修复和绿化,以及东环路、106国道、金凤街、站前街出城1000米路段两侧100米绿化带的整治提升;完善永济河两岸100米宽的防护林带建设,营造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实现城郊绿化一体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及有关乡镇、街道)。(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进一步理顺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出台并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与考核细则,逐步推行绿化招投标养护,大力提升城市绿
6、化管护水平;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优良率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9月底前,全县公共绿地、主要道路绿化全部达到规定养护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型绿化,对公主湖湿地公园、滨河公园等全部采用节水灌溉,对广场、服务楼前绿地等原有公共绿地实施节水灌溉改造,所有新建绿地、绿化带全部实施节水灌溉,节水型灌溉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园林局、林业局、水利局及有关单位)。(七)加大苗圃基地建设力度,市场带动打造华北最具影响力的生态走廊。永济河生态经济走廊项目全长13.5公里,对永济河进行综合整治,两侧各1000米进行特色种植、生
7、态林木的种植,打造天蓝碧水的生态环境。其中,东方园林苗木产业园项目是生态经济走廊的一部分,规划面积5000亩,五年投资完成3亿元,打造集采摘、观赏、休闲等于一体的旅游观光园、生态景观带,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当中。2016年将继续该项目的实施,打造永济河生态景观带。同时,新建园林绿化专用苗圃,有计划地培育驯化新的城市绿化品种,园林绿化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建成区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90%以上,相关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标准。充分利用城市绿廊、高压电力走廊、防护林带、防洪堤、外环路、城乡结合部等,要求建设100米宽环城生态林带的土地资源,由专业引领,发动群众参与,把基地、苗圃、林带有机结合,在重要
8、衔接区发展农业观光园、采摘园、生态餐厅等,开发特色餐饮、垂钓、休闲设施,既满足市民的游览观光需求又展示地方特色拉动经济发展,同时为创国家园林城节省了资金,营造了氛围,完善了条件(责任单位:县园林局、林业局、水利局、有关乡镇、街道)。(八)加强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胜普查与保护。深入挖掘我县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做好各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增强城市魅力;抓好烈士陵园、博物馆等的保护、修缮,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娱乐设施(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民政局、有关乡镇、街道)。(九)古树名木普查与保护。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普查、鉴定、信息建档、挂牌保护,建立保护管理责
9、任制,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每株古树名木纳入管理范畴。形成健全的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和管理技术规范,实现古树名木的分级保护和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十)加快推进绿道绿廊建设。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城镇绿道绿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设计指引和建设导则,按照“设施完善、标识统一、系统健全、搭配合理”的标准,继续加快绿道绿廊建设,完成绿道绿廊建设24公里以上,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游憩活动场所(责任单位:林业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园林局)。(十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区基础设施配套步伐,9月底前,完成老城区4处公厕的改造提升和沿街单位厕所改造并对外开放;完成城区燃气
10、管道铺设,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扩大公交线路覆盖率和公交车通达率,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标台以上。搞好路灯安装并加强维护,县城照明科学合理,亮灯率98%以上。继续实施街巷硬化、亮化、绿化工程,完善和优化城区道路网络,城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抓好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确保出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十二)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城乡主次干道两侧、县城主要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乡镇(街道)驻地村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对“白色污染”、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等行为
11、的整治力度,强化对公园广场亮化工程、路灯、井盖、电话亭、公交站台、指示牌、报刊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户外广告规范管理,集中开展卫生保洁活动;实施夜景灯光综合整治,全面检查已建成的亮化工程,及时启动未实施的亮化工程,做到功能性照明达标,景观性照明科学,彰显城市特色(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园林局、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十三)加强城乡水环境、大气和噪音治理。严格标准控制,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活动,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污物,确保河道水体清、河岸绿、清洁畅通。加强工业
12、废气排放监控,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管理,积极推广公交车、出租车使用双燃料;取缔城区小锅炉、露天烧烤,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和噪音污染管理。大力提倡节约能源,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90%以上,污水处理率80%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5天以上,出境水质保持在三类标准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对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
13、,坚定信心,对照标准,全力冲刺,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既定目标,加快推进生态强县、美丽水乡建设。(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根据县统一部署,从严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具体创建计划,层层分解创建任务,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创城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园林
14、绿化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区主要街道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创建工作宣传标语;文体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城区内的乡镇(街道)要搞好对所辖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爱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四)严格把关,依法行政。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按照馆陶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核关,落实好“绿色图章”和“绿线”管制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城区绿地建设全程跟踪检查,督促建设项目绿化指标落
15、实到位。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等行为。(五)广辟渠道,加大投入。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绿化投入体系,县财政要根据县城园林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适当安排资金,确保各项软、硬件设施按期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创建工作倾斜,确保所属任务的按期完成。同时,要创新建管机制,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政策,鼓励、支持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事业。(六)强化目标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县创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照创城标准要求,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要建立创城工作例会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6、。要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评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对按期圆满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给创城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馆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国家园林县城标准3、馆陶县城区道路县领导分包一览表4、公园、游园设施修复任务分解表附件1馆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 委:谢继炯 县委书记 指 挥 长:孟凡雄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马光瑞 县委副书记 齐海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秦运岭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杨卫兵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
17、宋其涛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平韦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朝明 县宗教局局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军 县住建局局长 刘振忠 县园林局局长 张炳江 县规划局局长 李付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孙英锋 县林业局局长 冯长民 县发改局局长 杨 波 县城管局局长吴怀涛 县水利局局长 刘孟学 县环保局局长 石学平 县交通局局长 丁付超 县国土局局长 张 岩 县财政局局长 赵树新 县教育局局长 武林祥 文广新局局长 王志平 县人社局局长韩国瑞 县商务局局长王 亮 县统计局局长徐义广 县民政局局长赵培俊 县卫计局局长刘永昌 县人防办主任 靳俊起 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平华杰 北科园区管委会主任
18、秦志强 县供水公司经理 李兆文 陶山街道办主任 王国江 馆陶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创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韦振、王志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罗朝明、刘振忠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导落实工作。创城办工作人员从住建局、园林局和城管局抽调集中办公。附件2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一、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类型序号指 标备注考核内容计分方式责任单位综合管理1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一个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人员,并具有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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