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docx
《广东省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标准.docx(5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广东省标准DBJ/T 15-XX-2020备案号 J XXXXX-2020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2020-XX-XX发布 2020-XX-XX 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本标准涉及/不涉及专利前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的通知(粤建科函20191118号),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形成本规范。本规范内容不涉及到任何专利。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5.设计;6.施工与验收;7.运行和维护。本规范由广
2、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南洲大厦;邮编:51000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参编单位:中睿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州保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思力智慧互联网科技有限
3、公司主要起草人:邱衍庆 郭宇辉 王 洋 吴校军 赵嘉新 何 江 王 磊 汤燕良 赖程充 张 璐 郭 玮 严 伟 王艺深 张惠乐 钟志成 陈文雄 郑楚升 江伟欢 胡冰茜 刘 毅 陈太保 亓晓武 叶仕聪 姚贤木 曾 三 蒋吉武主要审查人: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54 规划64.1 一般规定64.2 规划衔接64.3 无线网络要求75 设计115.1 一般规定115.2 配置原则115.3 通信机房及设备间135.4 供电线路165.5 通信管线165.6 室外支撑物186 施工与验收216.1 一般规定216.2 通信机房及设备间226.3 供电线路236.4 通信管线246.5 室
4、外支撑物247 运行和维护26本规程用词说明27引用标准名录28条文说明3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54 Planning64.1 General Requirements64.2 Planning Coordination 64.3 Requirements of Wireless Network75 Design115.1 General Requirements115.2 Configuration Principle115.3 Communication Room and Equipment Ro
5、om135.4 Power Supply Line165.5 Communication Pipeline165.6 Outdoor Support186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216.1 General Requirements216.2 Communication Room and Equipment Room226.3 Power Supply Line236.4 Communication Pipeline246.5 Outdoor Support247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26Explanation of Wording
6、in This Specification2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071 总则1.0.1 为促进广东省信息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做到以人为本、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1.O.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各种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1.0.3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
7、设应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同时应密切结合移动通信的发展趋势,统筹考虑城市公共空间的优化利用,坚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风貌协调”的原则。1.0.4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制定建设方案。 1.O.5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包括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和基站配套设施两部分。基站设备主要包括宏基站、室内覆盖系
8、统、微基站设备;基站配套设施包括机房、供电线路、通信管线、室外支撑物等。2.0.2 宏基站 metrocell基站设备的一种形态,是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台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通常情况下,宏基站由天线、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基带处理设备、传输设备等组成。一般通信设备发射功率大于10W,覆盖半径大于200m。2.0.3 室内覆盖系统 indoor wireless coverage system基站设备的一种形态,是针对室内用户群,用于改善建筑物内移动通信环境的一种解决方案。室内覆盖系统将移动通信基站的信号均匀分布在建筑物各个区域,从而保证室内区域拥
9、有理想的信号覆盖。通常情况下,室内覆盖系统由天馈系统、POI(多系统合路器)、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传输设备等组成。2.0.4 微基站 microcell基站设备的一种形态,由一体化有源天线(Active Antenna Unit简称AAU)、基带处理设备、传输设备等组成。相比宏基站其通信设备其体积小、发射功率较低,一般为500mW10W,覆盖半径约为50m100m。2.0.5 机房 machine room属于基站配套设施的一部分,一般分为综合接入机房、基站机房、室内覆盖系统机房、设备间等。2.0.6 综合接入机房 integrated access machine room用于集中安装移
10、动通信基站基带处理、传输、用于家宽集客业务的汇聚等设备和电源、电池、空调等配套设施的房间。2.0.7 基站机房 base station room用于安装宏基站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基带处理、传输、电源、电池、空调等设备的房间。2.0.8 室内覆盖机房 indoor coverage room用于安装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POI(Point of interface多系统合路平台)、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基带处理、传输、电源、电池等设备的房间。2.0.9 设备间 equipment room用于安装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天馈系统器件、POI设备、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等的房间。2
11、.0.10供电线路 power supply line从专用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室引出并为基站设备和配套设施提供电源接入的专用供电线路。2.0.11 通信管道 communication conduit通信光缆与电缆的一种敷设通道。由主干和支线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组成。2.0.12 主干管道 trunk conduit由建筑物设备间至交接设备之间的线缆管道。2.0.13 支线管道 wining conduit由交接设备至建筑物内配线设备之间的线缆管道。2.0.14 室外支撑物 outdoor support室外支撑物是指位于主体结构屋面上、设备层、避难层、架空层、建筑外墙、
12、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公共区域等位置设置的可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天线的结构构件。移动通信基站天线支撑物包含屋面升高架、屋面抱杆、外墙抱杆、天线美化体等屋面通信杆塔以及监控杆、普通路灯杆、智慧灯杆等地面公共杆塔和地面通信杆塔。2.0.15 天线 antenna无线电收发系统中,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无线电信号的装置。2.0.16 馈线 feeder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到天线之间所用的射频连接线。2.0.17 馈线窗 feeder window通信机房墙面上具有一定尺寸要求的孔洞,是通信机房内各种线缆(不含交流电缆)进出的通道。2.0.18 抱杆 pole固定于建筑物屋面、建筑物外墙或杆塔上用于安
13、装天线设备的钢制构件。2.0.19 GPS天线 global position system antenna收发卫星信号,保证基站时钟同步的天线。尾部通过馈线连接在基站设备的基带处理单元上,头部一般安装在杆塔上方或屋面上方,要求上方90度范围内无建筑物遮挡且在避雷针45度保护角内。3 基本规定3.O.1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充分调查分析和预测移动通信业务需求及运营维护需求,并充分考虑到新业务、新技术对移动通信网络结构、容量及服务质量的影响等因素。3.0.2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选址应符合城市市容景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宜优先选择在绿地、公园、路灯杆等公共场地或公共设施上。3.0.3 建筑物移动
14、通信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0.4各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运营商无线网络目标网规划相衔接。3.0.5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站的规划、设计应纳入建筑物所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0.6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应作为建筑物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参照本规范开放并设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源。4 规划4.1 一般规定4.1.1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移动通信无线网络规划为
15、基础,结合用户分布密度、覆盖范围、设备参数及网络环境等情况,按远期目标网要求编制。4.1.2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以市县为单位编制,报批流程按相关规定执行。4.1.3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应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4.1.4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应根据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基站基础设施的点位来选择放置。4.1.5 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同步落实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通信机房及设备间、供电线路、通信管线和室外支撑物等设施的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4.2 规划衔接4.2.1 市级和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设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篇章,
16、将移动通信基站站址、通信机房及设备间、供电线路、通信管线和室外支撑物等设施纳入规划成果。4.2.2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加强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中,应标示该地块中应配置的移动通信基站的数量、规模等要求。4.2.3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明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在用地红线内的具体位置、布置形式及配置要求。4.2.4 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应征求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布置的意见。4.2.5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与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城市风貌分区及其管控要求相衔接,降低对城市景
17、观环境的不利影响。1 历史风貌区、环山滨水区、景观风貌区的基站选址,宜选择核心区外围,避开主要的视线通廊。2 特殊重点地段的移动通信基站应对点位、塔型、高度等进行三维多方案比选。3 屋面室外支撑物的高度、色彩、风貌应与周边建成环境相协调,杆顶标高不宜超出周边建筑平均高度10m。4.3 无线网络要求4.3.1 无线网络要求包括无线网络目标网要求和无线网络当期发展要求。4.3.2 无线网络目标网规划应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相衔接,并应落实到具体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当中。4.3.3 无线网络目标网的规划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移动通信发展规划要求进行业务预测。4.3.2 无线网络目标网规划应满足
18、业务发展对网络服务质量、网络覆盖范围、网络容量配置、网络结构和网络功能的需求。4.3.3 无线网络目标网规划宜包括网络发展演进、新技术引入、频率使用策略等内容。4.3.4 建筑物4G移动通信网络目标网服务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网络覆盖区内无线可通率应满足移动台在无线覆盖区内90%的位置,99%的时间可接入网络。2 在20 MHz系统带宽、同频组网、网络负荷为50% 的条件下,服务质量指标不应低于下表4.3.4的规定:表4.3.4 4G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质量指标要求系统及配置覆盖指标(覆盖概率95%)小区平均数据吞吐率小区边缘速率RSRP(dBm)RS-SINR(dB)上行(Mbps)下行(
19、Mbps)上行(kbps)下行(kbps)TD-LTE 20 MHz注- llO-5620150500LTE FDD 220 MHz- llO-510202561024注:TD-LTE的小区数据吞吐率为子帧配置2:2(UL:DU,特殊子帧配置10:2: 2(DwPTS:GP:UpPTS)条件下的数值,其他子帧配置情况下小区数据吞吐率可按子帧(2:2)、特殊子帧(lO:2:2) 配置进行折算。4.3.5 建筑物5G移动通信网络目标网服务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网络覆盖区内无线可通率应满足移动台在无线覆盖区内90%的位置,99%的时间可接入网络;2 在100MHz系统带宽、同频组网、网络负荷为
20、50%的条件下,服务质量指标不应低于表4.3.5 的规定:表4.3.5 5G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质量指标要求覆盖区域覆盖指标(覆盖概率95%)小区平均数据吞吐率边缘速率SSB-RSRP(dBm)SSB-SINR(dB)上行(Mbps)下行(Mbps)上行(Mbps)下行(Mbps)室外区域-100-3505001100室内区域-105030300101004.3.6 无线网络规划遵循基本步骤宜包括下列内容:1 收集网络基础数据、网络运行数据、网优测试数据和用户投诉数据;2 明确当期和远期规划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覆盖目标、容量目标;3 无线覆盖规划,包括传播模型选择与校正、无线链路预算及基站初始布局
21、拟定、系统仿真及基站布局修正、基站选址及站点勘查;4 无线容量规划,包括业务预测和基站容量配置;5 频率配置和干扰分析;6 子帧规划和参数规划;4.3.7 无线网络目标网规划应结合区域内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宏基站、微基站、室内覆盖系统等一种或多种覆盖方式相组合的综合解决方案来构建三层立体异构组网,4.3.8 无线网络目标网规划应满足4.3.4和4.3.5中的相关指标要求,构建合理的网络结构,避免在建筑物建设完成后临时增加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4.3.9 无线网络当期发展规划应根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当期业务目标进行编制。4.3.10 无线网络当期发展规划应选择地块内控制性详
22、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基站配套设施点位,并可结合红线外的智慧杆,部署基站设备,实现目标区域的连续、深度覆盖,同时提升网络承载能力。5 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为提高移动通信信号覆盖、通信质量和效率进行配置建设。5.1.2 各种覆盖方式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宏基站应配置通信机房、供电线路、通信管线及室外支撑物;2 微基站应配置供电线路、通信管线及室外支撑物;3 室内覆盖系统应配置通信机房及设备间、供电线路、通信管线,室内覆盖系统需要外引天线时还应设置室外支撑物。5.1.3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配置应同时考虑建筑物自身及
23、周边区域的信号覆盖,当建筑物内的基站和室内覆盖系统无法满足信号全覆盖时,应由周边道路上的基站及室内覆盖系统协同覆盖。5.1.4 用地红线内的公共杆塔(路灯杆、监控杆等)资源、室外公共场地资源、建筑物屋面空间应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开放,作为基站站址资源使用。5.2 配置原则5.2.1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配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于电信运营企业光缆网络汇聚节点位置的建筑物宜设置综合接入机房;2 大型场馆、公共交通类建筑,用地面积不足20000 m的设置一处宏基站,用地面积大于20000m的每20000 m应设置一处宏基站,超出部分不足20000 m的按照20000m计;3 除大型场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