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苏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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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中县苏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资中县苏家湾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25资中县苏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编制单位:资中县苏家湾镇人民政府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资中县国土资源局规划技术编制单位:成都科地国土资源研究所规划编制时间:二一一年四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3第一节 土地利用情况3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3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4第二章 规划目标4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4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5第一节 调整原则5第二节 调整方案6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7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7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
2、点用地8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8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9第五节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9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10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10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4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15第七章 近期用地安排16第一节 耕地保护任务及措施16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任务和措施17第三节 土地整治任务17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7第一节 法律措施17第二节 行政措施18第三节 经济措施19第四节 技术措施19附表:21表1. 苏家湾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1表2. 苏家湾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2表3. 苏家湾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22表4. 苏家湾镇土地整治规划表22表5
3、. 苏家湾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3表6. 苏家湾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4说 明26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27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27第二节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28第二章 规划修编的基本情况28第一节 规划修编过程28第二节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29第三章 规划数据说明31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基数31第二节 社会经济及人口数据32第四章 文本主要内容说明33第一节 规划主要指标说明33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4第三节 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及弹性35第四节 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37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7第六节 土地整治38第七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38第五章 规划协调
4、论证与公众参与39第一节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39第二节 公众参与40前 言苏家湾镇位于资中县东部,距县城13公里。东临本县龙山乡、狮子镇、东兴区富溪乡,西接明心寺镇、重龙镇,南连银山镇,北靠双龙镇。地处浅丘,雨量充足,土地肥沃,矿产资源丰富,有条石、河沙、石子、页岩。盛产花生、甘蔗、辣椒、柑橘、梨子。全镇辖25个行政村。2005年末总人口37278人,其中:农业人口35530人,非农业人口1748人。全镇国内生产总值9088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502元。幅员面积65.39平方公里。为了加强全镇土地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全镇土地的利用与管理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
5、依据,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控制和指导下,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编制资中县苏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阐明了苏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明确了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划定了土地利用分区,制定了分区管制规则,确定了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安排了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协调了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国家政策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四、相关规划1、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
7、规划(20062020);2、苏家湾镇小城镇规划。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调查评价成果资中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规划期限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苏家湾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 土地利用情况苏家湾镇土地总面积6538.77公顷。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548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94%;建设用地706.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其他土地3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6%。农用地中,耕地3411.5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2.15%;园地336.3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
8、13%;林地877.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99%;其他农用地863.0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7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653.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2.54%;交通水利用地52.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05%。其他土地中,水域259.48公顷,占其他土地的75.47%;自然保留地84.3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24.53%。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根据苏家湾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其土地利用特点如下:一、全镇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17公顷;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09公顷。 二、全镇土地利用率94.74%。三、全镇土地垦殖率
9、68.28%。四、全镇森林覆盖率13.43%。五、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面积177平方米。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分布零散,土地整理潜力较大。二、交通用地比例偏少。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优先安排城镇用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提升城镇的集聚规模,促进快速交通的发展,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为苏家湾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用地保障。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耕地保有量为3411.56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3361.56公顷。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
10、保护面积2981.7 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53.37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7.15 公顷以内。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3.77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7.55公顷以内。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0.89公顷。4、土地整治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达到34公顷。(二)预期性指标1、园地规划期内适当增加经果林面积。规划到2020年,园地增加到357.47公顷。2、林地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林地达到877.95公顷
11、。3、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9.79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43.7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35.02公顷。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 调整原则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科学预测各业用地;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土地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保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结合苏家湾镇实际,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第二节 调整方案一、农用地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5488.96公顷,
12、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5458.07 公顷,规划期内减少30.89公顷。其中,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3361.56公顷,比基期年减少50公顷;园地面积357.47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1.11公顷;林地面积877.95公顷,与基期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61.09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公顷。二、建设用地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706.01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749.79 公顷,规划期内增加43.7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67.15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3.7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2.27公顷,比基期年增加30公顷。三、其他土地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13、343.8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330.9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2.89公顷。苏家湾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表1。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按照苏家湾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战略,提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模布局和管控措施,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苏家湾镇耕地保有量3391.56公顷和3361.56公顷。各村均有分布,加强对耕地开发的管理等,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使用耕地;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外严格控制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生物
14、、化学、物理等多种措施提高耕地质量。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苏家湾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981.7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2991.42公顷,多保护9.72公顷。多保护的基本农田用于在规划期内不确定性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包括交通、水利、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占用基本农田。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 “五不准”规定;严格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用地审批管理;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的改造;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
15、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破坏基本农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苏家湾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见表2。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了保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同时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水平,规划到2010年苏家湾镇城镇用地21.7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29.6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23.7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29.6公顷。农村建设用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中心村分布较多。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的征用;村庄应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制定建设规划;鼓励对闲置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复垦,改造旧村、建设新村。苏家湾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见表3 。第三节 基
16、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饮水、沼气、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等建设,加强通村公路、桥梁等交通建设,加强农民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加强文教、卫生、城市道路、专业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小城镇承载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交通项目:成渝铁路客运专线(省级重点项目)、蒙溪口客渡码头。水利项目:苏家湾水电站。其他项目:沱江水质监测站、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敬老院、村级活动中心、中心村、村卫生室、集中供水站。苏家湾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见表5。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地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滩涂等土
17、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的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以较大面积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绿心和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第五节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内,苏家湾镇应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到2020年,整治补充耕地34公顷。20052020年
18、,拟在苏家湾镇的法王寺、大鱼箭、观音岩和雨台山、濛溪口、韩家冲实施土地整理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85.76公顷。管控措施:依法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要求,依法实施土地整治;规范管理。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监督考核。根据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县镇人民政府定期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苏家湾镇土地整治规划见表4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按照土地利用的不同用途,将全镇划分为七种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
19、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土地面积2991.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75%。基本农田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
20、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1668.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52%。主要分布在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
21、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21.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万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629.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3%。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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