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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B/T*2017ICS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17 报 关 服 务 作 业 规 范Operational specifications for customs Declaration Service(征求意见稿)2017-*-*发布 2017-*-*实施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33目 次前 言1引 言11 范围12 术语和定义13 报关服务质量保证体系33.1 报关服务质量方针33.2 管理和理念33.3 资质33.4 服务场所43.5 保密43.6 信息管理43.7 沟通43.8 档案管理53.9 社会责任53.10 员工发展与企业提升64 报关服务
2、作业范围65 主要业务环节作业规范及质量要求65.1 报关服务作业基本流程65.1.1 进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65.1.2 出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65.2 洽商委托及签署合同65.2.1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65.2.2 确认委托事项65.2.3 确认双方资信75.2.4 商定报关服务合同75.2.5 评审报关服务合同75.2.6 签署报关服务合同85.2.7 跟踪合同执行85.3 接收单证85.3.1 签收纸质单证85.3.2 接收电子单证85.4 申报前审查85.4.1 85.4.2 确认监管方式85.4.3 审查单证是否齐全85.4.4 审查商品归类95.4.5 审查申报要素95.4
3、.6 审查监管证件95.4.7 审查商品原产地95.4.8 审查商品价格95.4.9 审查逻辑关系95.4.10 确认申报地海关105.4.11 确认缴税方式105.5 协助申报前看货取样105.6 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105.7 缮制报关单105.7.1 填制报关单草单105.7.2 复核填制内容105.8 向海关电子申报115.8.1 预录入报关单115.8.2 复核预录入报关单115.8.3 电子申报115.8.4 查询申报结果115.9 现场交单报115.10 缴纳税费115.10.1 电子支付115.10.2 柜台支付115.11配合海关查验125.12现场放行125.1
4、3领取报关单证明联125.14快件报关125.15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报关125.16市场采购货物报关125.17转关货物报关125.18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125.19申请办理减免税海关手续125.19.1 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135.19.2 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135.20申请办理加工贸易海关手续135.21结算费用145.21.1 结算代垫费用145.21.2 结算服务费用145.22.3 使用规范票据145.22 留存单证145.23配合海关调查155.24增值服务156 报关服务质量的评价、监督与改进156.1 基本原则156.2 服务质量标准156.3 委托方满意度评价156
5、.3.1 确立评价标准156.3.2 确定评价程序156.4 投诉渠道166.5 投诉受理166.5.1 投诉信息166.5.2 投诉处理166.5.3 投诉信息统计166.6 报关服务质量监督166.7 报关服务质量改进16附录A:进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17附录B:出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18附录C:签署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流程图19附录D:快件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0附录E: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1附录F:直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2附录G:市场采购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3附录H:转关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4附录I: 暂时进境货物报关服务
6、作业流程图25附录J :暂时出境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6附录K: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27附录L: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样式28附录M: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样式31参考文献32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XX-XXXX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报关协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总署政法司、海关总署关税司、海关总署监管司、海关总署加贸司、海关总署统计司、海关总署稽查司、北京报关协会、天津报关协会、大连报关协会、江苏报关协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通报关有限公司、大连通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江苏宏康通关物流有
7、限公司、青岛翔通报关行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商联物流报关有限公司 。 本标准起草人:徐秋跃、但其鸿、白凤川、宗慧民、孔玥、李志、张楠、覃河宁、钟耀辉、杨斌、鄂涛、李阳、李莹、刘壮、王键、吴琳、孙红、黎新海、王大隆、邵永才、徐晓明、王晓龙、赵蕊。引 言本标准结合报关服务特点和实践,借鉴了国际、国内同类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以HS/T 32-2010报关服务作业规范为基础重新编写,规范了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和质量,适用于以进出口收发货人名义报关的报关企业的报关服务行为,使广大客户、国家口岸管理部门以及报关企业自身从实施中获益。实施本标准要求能够:从服务作业的流程管理方面获得有效提示;为服务作业的质量管理提
8、供保障;作为行业自律工作的重要参照之一,提高报关服务的整体水平;有助于加强对报关企业、报关市场的管理,净化执法环境,遏制不公平竞争,是行政法规的有益补充。本标准考虑到报关服务发展不平衡现状和不同类别口岸的业务特点,在阐述质量要求时留有余地,以增强本标准的普适性。本标准与海关业务标准化规范(2011版)和HS/T 38-2013报关服务质量要求互补,共同为提高报关服务整体水平、优化通关环境和提高通关效率服务。报关服务作业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报关服务作业的主要范围及其质量保证体系,含主要业务环节的作业流程、作业风险、质量要求、质量评价及监督改进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报关企业代理
9、报关的行为。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报关服务 Customs Declaration Service报关企业应委托方的委托,依法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有偿服务。2.2报关企业 Customs Declaration Enterprise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企业法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四十三条2.3 代理报关 Agent Declaration报关企业应
10、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2.4 合理审查 Reasonable verification报关企业在执业权限范围内,本着合理审慎的原则,运用报关专业知识和生活基本知识,结合海关的申报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报关单证进行内容核对和相互印证,达到从形式上检查单证的一致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的行为。2.5电子申报 Electronic declaration报关企业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的申报行为。2.6通关一体化 Customs Clearance Integration
11、报关企业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自主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在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通关模式。2.7快件报关 Express Consignment Declaration具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资质的报关企业,代理本企业承揽、承运的货物、物品,通过快件通关管理系统对文件类进出境快件(即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即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即C类快件)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服务。2.8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 Electronic Declaration for Cross-border Commerce经海关备案批准参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的报关企业,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对
12、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境商品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服务。2.9市场采购货物报关 Market Purchasing Cargo Declaration报关企业应符合条件的出口发货人委托,对发货人在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货物,向采购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服务。2.10转关货物报关 Customs Declaration for In-transit Goods报关企业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申请进口货物由进境地入境后,在海关监管下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验放手续;或者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在起运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的
13、手续;或者申请办理海关监管货物由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的海关监管手续的报关服务。2.11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Customs declaration for temporary import and export cargo报关企业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货物,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境或出境报关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复运出境或进境报关手续。2.12AEO认证辅导服务Counseling Service for AEO Certification报关企业应委托方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14、规定,辅导其构建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和守法规范体系,以达到符合AEO认证标准的服务活动。2.13预归类服务 Services for advance classification 报关企业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对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确定商品归类并出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意见书”的服务活动。2.14原产地预确认服务 Pre-confirmation Service for Country
15、of Origin报关企业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暂行规定和各项优惠原产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拟进口的货物预先确认原产地的服务活动。2.15价格预确认服务 Pre-confirmation for Prices报关企业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确认完税价格的服务活动。3 报关服务质量保证体系3.1 报关服务质量方针报关服务应当以“诚
16、信守法、崇尚专业、自律规范、务实创新”为服务质量方针。3.2 管理和理念3.2.1 经营管理3.2.1.1 报关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操作规则、公正的考评和晋升制度。3.2.1.2 报关企业宜加入行业自律组织,成为中国报关协会及地方报关协会的单位会员,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类评比、评定,参加行业组织的各类座谈会、政策宣讲会以及知识培训。3.2.2 服务理念3.2.2.1 报关企业应当树立服务委托方理念,围绕经营理念开展服务,并将组织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传递到每个员工。3.2.2.2 报关服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3.2.2.3
17、报关企业应当通过监督及跟踪每个环节的服务质量,及时做出优化及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3 资质3.3.1 企业资质3.3.1.1 报关企业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质,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1.2 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海关规定的设立条件,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3.3.1.3 报关企业应当与报关所在地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3.3.2 人员资质3.3.2.1 报关服务人员应当具备满足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包括报关、报检、管理、法律、外贸、国际货运、财经和计算机等知识和技能。3.3.2.2 报关服务人员专门负责办理其所
18、在单位报关业务的,应当经报关企业向海关备案。 3.3.2.3 报关服务企业负责人、报关服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走私记录。3.4 服务场所3.4.1 报关服务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易识别的,并与其业务规模、作业需求相适应的服务场所。如有搬迁、停业或企业其他信息变化情况的,应当到工商、海关及其他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3.4.2 服务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a) 悬挂公司铭牌,保持铭牌干净、整洁;b) 应当配备办公、通关作业所须的设施、设备,以保证报关服务作业进行;c) 在显著位置放置企业营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d)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电话或电子邮箱及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e)
19、安全设施和公共卫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5 保密 报关企业应要求全体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委托方商业信息及报关服务委托事项所涉内容泄露给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6 信息管理3.6.1 覆盖范围报关企业信息化管理要覆盖、贯穿业务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委托方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作业流程管理、单证管理、财务管理和信用管理等。3.6.2 功能报关企业信息化管理应当具有报关状态和进度的查询功能,以及业务统计、分析功能,真实、有效、完整记录报关活动,实现整个流程检索和跟踪。3.6.3 安全报关服务企业信息化管理应当保障信息管理的安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可根据
20、岗位设置不同的登录权限,凭密码登录操作,并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3.7 沟通3.7.1 与委托方沟通3.7.1.1 沟通渠道报关企业应当提供与委托方沟通的渠道,主要包括网络、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信函及“面对面”等形式。3.7.1.2 沟通内容沟通应当包括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业务查询、委托方满意度、委托方投诉、投诉处理及服务承诺等内容。3.7.2 内部沟通3.7.2.1 沟通渠道报关企业应当提供内部沟通渠道,主要包括会议、布告栏和内部刊物、声像资料、互联网及信函等形式。3.7.2.2 沟通内容沟通内容应当包括:a)企业的愿景、使命、价值观、发展方向和绩效目标;b)从业人员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21、反馈;c)企业最高管理者对从业人员的要求;d)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e)阶段性总结。3.7.3 与政府部门沟通3.7.3.1 沟通渠道报关企业应当建立与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主要包括网络、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及“面对面”等形式。3.7.3.2 沟通内容沟通内容应当包括: a)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工作的要求;b)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的诉求。3.8 档案管理3.8.1 档案范围3.8.1.1 报关企业在提供报关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应当按照统一的原则进行分类、汇总、储存,形成档案。 3.8.
22、1.2 档案中各项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详细,能反映与委托方之间的交易过程。3.8.2 档案管理要求3.8.2.1 报关企业应当按海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3.8.2.2 报关企业应当配备档案管理设备和档案管理人员。3.8.2.3 档案的存放应当分类有序, 并确保归档资料的安全。3.8.2.4 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档案数据库,以实现档案管理及业务数据电子化查询。3.8.2.5 报关档案保存期限为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财务档案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3.9 社会责任3.9.1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报关企业在创造利润、
23、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对员工、委托方、社区和环境的责任,要在运营过程中关注其社会价值,强调对委托方、环境和社会的贡献,促进本行业的发展。3.9.2 环保报关企业应当身体力行推动环境、能源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承担企业公民责任,实现企业社会价值,倡导绿色的办公行为,控制成本,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3.10 员工发展与企业提升报关企业应当以人为本,致力于员工、企业共同发展,通过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岗位晋升、员工激励等制度来加强员工的行业归属感,提高员工满意度,最大可能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发展。4 报关服务作业范围4.1 代为办理填制报关单及其进出境备案清单、提交报关单证等海关手续。4
24、.2 代为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手续。4.3 代为办理结关、海关证明联等手续,以及配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等。4.4 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手续。4.5 代为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手续。4.6 具备专业能力的报关企业,可提供AEO认证辅导服务。4.7 具备专业能力的报关企业,可提供预归类服务。4.8 具备专业能力的报关企业,可提供原产地预确认服务。4.9 具备专业能力的报关企业,可提供价格预确认服务。4.10 具备专业能力的报关企业,可提供其他关务咨询等增值服务。4.11 应当由报关企业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5 主要业务环节作业规范及质量要求5.1 报关服务作业
25、基本流程5.1.1 进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参见附录A5.1.2 出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参见附录B5.2 洽商委托及签署合同5.2.1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报关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确定管理部门; b)明确管理方式及要求; c)规范审核流程; d)规定签署人及责任。5.2.2 确认委托事项 确认委托事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a)委托业务是否属于本企业经营范围内; b)委托方对报关服务的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 c)具体服务范围内容。5.2.3 确认双方资信5.2.3.1 委托方属于初次洽商对象的应对双方资质进行确认。应向协议委托方提供报关企业资质材料副本,包括但不
26、限于营业执照、AEO认证企业证书、海关注册登记证书;要求委托方提供企业资质材料副本,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AEO认证企业证书、海关注册登记证书。5.2.3.2 确认委托方资质时,应审核委托方单位的全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及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2.3.3 主动了解委托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诚信状况,以及在海关等部门的守法记录等信息。5.2.4 商定报关服务合同5.2.4.1 报关企业接受委托方报关服务,应与委托方签订报关服务合同。如报关企业同为货运代理、快件公司的,在提供报关服务时其有关合同中应包含与报关服务相关的条款。5.2.4.2 报关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和业务情况,征求专业法律人
27、员的意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依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本企业的报关服务合同通用文本。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款:a)委托方双方的全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b)详细、明确的服务内容;c)委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d)收费条款和结算方式;e)保密条款;f)不可抗力条款;g)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h)委托方应避免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i)要求委托双方遵守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及海关的各项管理规定;j)合同期限;k)附加协议:未纳入通用文本的特殊要求。5.2.4.3 不适用报关服务合同通用文本的情况下,报关企业可与委托方单独制定报关服务合同。5.2.4.4 报关企业将委托方的全部或
28、部分业务转委托给第三方时,应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报关企业与委托方的合同中规定不可转委托的,不得违反合同规定;特殊情况需要转委托的,应向委托方说明并征得委托方同意。5.2.4.5 报关服务费用设置应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应在提供报关服务前告知委托方报关服务费用包含的范围、内容、计收方式和标准,且具体列明在服务合同中。不准报关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委托方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5.2.5 评审报关服务合同5.2.5.1 报关企业应根据合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已洽商的报关服务合同内容进行评审。5.2.5.2 评审合同时重点审核以下作业风险:a)由于委托方的资质、信用问题而可能带来
29、的履约能力以及报关时间延长、报关成本增加的风险;b)由于进出口商品品牌而可能带来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风险;c)由于委托方进出口商品的复杂性而可能带来的报关时间延长、报关成本增加的风险;e)当合同中存在履约期限条款时,由于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履约能力的风险;f)当需全部或部分外包给第三方时,第三方履约能力、成本费用控制带来的风险g)其他合同承诺条款与相关影响因素带来的履约风险。5.2.5.3 评审结果是签署合同的重要依据,应据此对已洽商的报关服务合同采取“认可”、“更改”、“取消”三种处理方式。5.2.6 签署报关服务合同5.2.6.1 合同双方应签字盖章。5.2.6.2 合同
30、签署时间不宜晚于报关服务实际操作时间。5.2.7 跟踪合同执行5.2.7.1 宜指定专人跟踪合同的执行。5.2.7.2 出现不符合合同条款的新情况,应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协商处理,并做好记录。5.2.7.3 合同到期前,宜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事宜。5.2.7.4 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相关部门收费标准调整、报关服务手续、单证、税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委托方,洽商修改相应条款5.3 接收单证5.3.1 签收纸质单证5.3.1.1 报关企业应指定专门人员签收单证。5.3.1.2 签收单证时,记录内容应与实际收取单证一致,应签署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a)单证在报关企业内部流转宜签收,便于单证
31、跟踪和提高作业效率。b)应制定措施确保单证的安全,在报关企业内部流转和保管过程中不能遗失、污损。如需对单证复印,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5.3.2 接收电子单证5.3.2.1 在委托方采用电子单证情况下,报关企业应与委托方约定方式接收电子单证。5.3.2.2 委托方电子单证与纸质单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关企业不得擅自修改。5.4 申报前审查5.4.1 报关企业宜指定经验丰富的报关人员,按照海关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单证进行合理审查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同时做好相应记录。5.4.2 确认监管方式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随附单证及货物的相关情况与委托方确认该批货物的海关监管方式。5.4.3 审查单证是否齐全根据确认
32、的海关监管方式,按海关管理规定审核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对于单证不齐或不符合海关要求的,应尽快并尽可能一次性通知委托方补充提供。5.4.4 审查商品归类5.4.4.1 应要求委托方提供(以可保留证据的方式,如书面、电子邮件)进出口商品编号和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等要求,审查商品归类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如审查结果与委托方提供的商品编号不一致应及时通知委托方,但必须要求由委托方确认(以可保留证据的方式,如书面、电子邮件)最终填写报关单所采用的商品编号。5.4.
33、4.2 对于归类疑难商品、归类有争议的商品,建议委托方向海关申请预归类或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提供预归类服务。5.4.4.3 对委托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或“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意见书”的,应审查所提供的实际进出口货物的相关资料与以上证书所列商品信息的一致性。5.4.5 审查申报要素根据商品归类审查结果,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寻找对应的 “申报要素”栏目。经审查未满足“申报要素”规定的,要求委托方补充提供“申报要素”所列各项的相应资料。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申报要素栏中所列各项,确定报关单“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据项的填写内容,送委托方确认。5.4.6 审
34、查监管证件根据商品归类审查结果,确认委托方提供的监管证件是否相符;根据合同、发票等内容,审查监管证件信息的一致性、有效性。5.4.7 审查商品原产地5.4.7.1 对于委托方表明进口货物涉及优惠贸易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请其提供原产地证书、直接运输单证以及有关资料。5.4.7.2 对于委托方表明或审核发现进口货物涉及反倾销税的,要求其提供原产地证书及原厂商发票等有关资料。5.4.7.3 对于商品原产地判断困难的,建议委托方向海关申请原产地预确认或向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申请原产地预确认服务。5.4.8 审查商品价格5.4.8.1 对明显有违常识的进出口货物价格,应提醒委托方是否存在错报、漏报情况
35、,或要求委托方准备证明货物价格真实性的资料。5.4.8.2 对于商品进出口价格组成判断困难的,建议委托方向海关申请价格预确认或向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申请价格预确认服务。5.4.9 审查逻辑关系5.4.9.1 针对“减免税”或“加工贸易”相关贸易方式项下单证,重点核对其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进出口口岸等内容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加工贸易手册”信息的一致性;5.4.9.2 其他审核重点: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成交方式、件数、包装、毛重、净重、数量及单位、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总价、币制等内容,注意单证之间信息的一致性以及逻辑关系。5
36、.4.10 确认申报地海关在“通关一体化模式”下,与委托方确认申报地海关。5.4.11 确认缴税方式 5.4.11.1 与委托方确认是否采用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模式;5.4.11.2 与委托方确认是否采用汇总征税;5.4.11.3 与委托方确认缴税方式:银行柜面支付、电子支付等。5.5 协助申报前看货取样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协助其向海关办理申报前看货取样申请,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委托方。5.6 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5.6.1 报关企业与进出口收发货人之间应签署纸质或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样式见附录L),其具体内容应以实际报关服
37、务业务的单票内容相关联。5.6.2 应与委托方确定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采用电子或者纸质形式。采用纸质形式的,应按照格式提示签字、加盖印章确保生效;采用电子形式的,签署流程见附录C。5.7 缮制报关单5.7.1 填制报关单草单5.7.1.1 按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报关单草单。5.7.1.2 根据不同的监管方式填制报关单,报关单填制的基本要求应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并应做到:a)品目申报顺序应与通关单及联网核查的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品目顺序一致;b)单单相符:报关单草单内容与各种单据信息应相互一致;c)单证相符:报关单草单内容与各种证件信息应相互一致。5.7.2 复核填制内容5.
38、7.2.1 应设置复核作业环节,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各项资料,对报关单草单的各项填制内容进行复核。5.7.2.2 复核以下重点:a)数量、金额、币制的正确性;b)收发货人、监管方式、备案号与征免性质的逻辑关系;c)商品名称、商品编号的正确性;d)成交方式、运费、保费间的逻辑关系;e)表头与表体相关项目的逻辑关系;f)规范申报要素是否填报完整、准确;g)使用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贸易协定申报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序号与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上的项目编号一一对应;h)报关单商品名称中涉及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应填制在非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前;涉及多项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时,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的填制顺序应与出入境通关单
39、商品顺序一致;i)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应确定商品数量、总价等信息与证件内容一致;j)转关提前报关的,其进出口口岸与运输方式的对应关系。5.7.2.3 复核人员应在复核后予以确认。5.8 向海关电子申报5.8.1 预录入报关单根据复核后的报关单草单通过海关申报系统预录入报关单。5.8.2 复核预录入报关单5.8.2.1 应逐项核对预录入电子数据与报关单草单内容的一致性。5.8.2.2 复核人员应在复核后予以确认。5.8.3 电子申报向海关发送复核完毕的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电子申报。5.8.4 查询申报结果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及海关总署“通关状态查询”窗口,查询状态结果,根据不同结果进行对应流程操作。
40、 5.9 现场交单5.9.1 申报系统显示审结通过状态涉及需要做现场交单时,打印全套申报单据前往报关现场,向海关交单。 5.9.2 现场交单要求做到:a)如实回答海关提问;b)发生现场退单、查验的,及时告知委托方;c)注意单证安全,做好当天申报工作记录。5.10 缴纳税费5.10.1 电子支付进出口收发货人缴税方式采用电子支付的,报关企业应在接收到海关系统显示电子审结信息后,通知委托方可以进行网上缴纳。5.10.2 柜台支付5.10.2.1 税款缴款书以及其他费用通知单的签发进出口收发货人缴税方式采用柜台支付的,海关签发税款缴款书以及其他费用通知单后,报关企业应及时将税款缴款书以及其他费用通知
41、单转交委托方办理,并应提示委托方,自签发海关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避免滞纳金的产生。5.10.2.2 税费核注 报关企业确认现场海关已核注税费,办理后续海关手续。对担保放行的放行货物,在保证金、保证函到期前,应及时提请委托方并协助其办理退还、转税、延期、保证函销案等海关手续。海关核销税费后,应及时取回和保管好税款缴款书第一联,送达委托方并做好签收记录。5.11 配合海关查验5.11.1 根据海关查验通知单联系相关单位,准备待查货物,主动与海关查验部门取得联系,按约定时间抵达现场。5.11.2 应尽量了解查验货物的相关信息并提前准备好进出口货物的相关资料。5.11.3 提前
42、告知海关货物查验禁忌,如实回答海关提问,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当天工作记录。5.11.4 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货物的安全,及时掌握查验进度,并做好当天工作记录。5.11.5 配合场地管理方做好取样登记、施加封条等场地或货物管理措施,不准擅自开启海关关封。5.11.6 应依据实际情况配合查验人员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发生费用(如搬运、送检等费用)及时与委托方确认。5.12 现场放行办理海关查验等现场手续后,报关企业至海关办理现场放行手续。5.13 领取报关单证明联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打印报关单证明联。5.14 快件报关 快件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参见附录D5.15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报关5.15.1 保税
43、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参见附录E5.15.2 直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直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参见附录F5.16 市场采购货物报关市场采购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参见附录G5.17 转关货物报关转关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参见附录H5.18 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参见附录I、J5.19 申请办理减免税海关手续申请办理减免税海关手续,应先与委托方签署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样式见附录M)。5.19.1 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5.19.1.1 要求委托方按照所在关区减免税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提供减免税项目备案的单据。5.19.1.2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方法,审查委托方进口货物申办减免税条件的具备情况。 5.19.1.3 进行“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信息预录入,复核无误后,打印递交海关审核。5.19.2 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5.19.2.1 规范进行“进出口货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