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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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脚手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脚手架的使用和管理,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正确搭建、验收、维护、使用、拆除脚手架,结合脚手架使用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脚手架是指为高空作业的工作需要,按照统一标准而搭设的能够满足高空作业基本要求的结构性承重力、外脚手架。脚手架按搭设按位置分为外脚手架和里脚手架;按使用材料分为木、竹脚手架和金属脚手架;按结构形式分为多立杆式、框式、吊挂、挑式以及适用于层间工具式脚手架。第三条 搭拆脚手架工作执行联系单制度(见附件1),搭建方凭联系单进行搭设工作(事故抢修和夜间例外)。联系单由搭建方编号、留存,以便备查。生产口部门需要搭建脚手架,应先
2、填写联系单,通知设备维修部综合专业,同时提出对脚手架的具体要求,起重人员根据使用者的要求和安规的有关规定搭设牢固可靠的脚手架。第四条 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办理工作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防措施。第五条 搭设部门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职工安全与健康行为规范手册的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根据现场实际工作要求进行搭设。第六条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使用必须服从点检员和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方可使用。 第七条 安全监察部归口负责公司脚手架的安全监督管理;设备管理部归口负责全厂范围内脚手架的技术管理;使用部门负责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安
3、全监督和管理;搭设和拆除部门负责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脚手架的安全性负直接责任。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委承包单位。第二章 脚手架的选材与技术规范第九条 构(配)件要求1.脚手架管(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其规格尺寸宜采用48.3mm(0.5)3.6mm(0.36),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2)新脚手架管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表面平直光滑,不能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严禁打孔。(3)旧脚手架管应每年进行一
4、次锈蚀检查,表面锈蚀深度不大于0.18mm,钢管弯曲变形在规范允许范围内。2.扣件(1)扣件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2)新购置的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进行防锈处理。(3)扣件在使用前要逐个检查,有裂纹、变形、不完整、螺栓螺纹滑丝的严禁使用。(4)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3.脚手板(1)脚手板可采用钢、竹、木质材料, 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入厂时要进行验收,不得有裂纹、
5、开焊与硬弯,有防滑措施,表面涂防锈漆。(3)木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a级材质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50mm,宽度应为200mm-300mm,两端用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不得使用扭曲变形、劈裂、腐朽的木脚手板。(4)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应符合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的相关规定。螺栓直径8mm-10mm,间距500mm-600mm,螺栓离端部200mm-250mm。竹片宽度不应小于30mm,厚度不得小于8mm。第十条 人员要求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做到持证上岗。2.脚手架搭、
6、拆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3.脚手架搭、拆、使用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禁忌症。第十一条 脚手架的设计要求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考虑脚手架构配件的自重(恒载)和脚手板上的人员、材料、器具重量以及风载荷(活载)等全部重量。2.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搭设高度15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应进行专门设计,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是指:载荷大于270kg/的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炉膛脚手架、移动式操作平台、自制卸料平台以及吸收塔、空预器、有限空间内搭设的脚手架等。3.在建(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承重平台,应先
7、对支撑架体的建(构)筑物结构承载强度进行验算。在回填土地基上搭设脚手架,进行载荷计算时应对地质勘探报告提供的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乘以折减系数0.4。4.在周边环境复杂、地面基础不平整、不牢固的地方搭设脚手架,必须经过现场踏勘和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5.在土质或不牢固基础上搭设脚手架,应先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及土质情况,对基础进行加固施工,使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6.设计、搭设时禁止使用现场的管道、支吊架、护栏、格栅板、花纹钢板、电缆架、仪表箱及设备本体等设施等作为脚手架的主要受力点,并避免出现人员不易上下和强迫体位的结构。第三章 脚手架的搭设要求第十二条 单双排脚手架的搭设要求1.
8、施工准备(1)脚手架搭设前,搭设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2)应按相关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5)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放线定位。(6)脚手架搭设区域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高处落物伤人。(7)在运行设备场所或带电设备附近搭设脚手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在电气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进行搭设工作。2.立杆搭设要求(1)每根立杆底
9、部应设置底座或者垫板。垫板、底座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使用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使用底座应确保立杆不滑动、不沉降、不悬空。在格栅板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底座应生根在底部有钢梁的部位上或横跨钢梁的垫板上。 (2)立杆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3)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
10、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5)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3.横杆搭设要求(1)大横杆(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作为小横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接长时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2)两根相邻大横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3)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大横杆上;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大横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11、。(4)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小横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4.结构稳定性要求(1)脚手架高于3m时,应设置连墙件或与现场的立柱、钢梁等结构架相连接,且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连墙件(连接点)应水平设置或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其位置、数量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但最大间距不大于3步3跨,覆盖面积不大于40。(2)连墙件(连接点)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距离不大于300mm。脚手架不能设置连墙件或与构架牢固连接时,必须采取架设抛撑等防倾覆措施。(3)单、双排脚手架的构造尺寸:立杆纵距不得大于1.8m;
12、立杆横距不得大于1.5m;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得大于1.8m。(4)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米;双排脚手架不宜超过50米。超过50米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5)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6)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7)对接、旋转、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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