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履行我行社会责任,规范实习大学生管理, 根据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2013年版)(工银发20131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学生实习,包括课外实习和岗前实习。课外实习是指与我行建立合作关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合作院校)在校大学生,利用课程外时间或休假时间到我行实习。岗前实习是指已与我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利用正式入职前时间到我行实习。第三条 大学生实习管理遵循依法合规、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合作共赢的原则。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行各经营管理支行。第二章 选拔条件与流程第五条 课
2、外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二)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三)合作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四)以经济、金融、管理、计算机、法律、英语(含其他外语语种)等银行相关专业为主;(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六)获得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荣誉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实习。第六条 未与我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距毕业时间不足四个月的,原则上不安排课外实习。第七条 已与我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参加我行岗前实习安排。第八条 各支行应根据课
3、外实习生条件要求,按照学生自愿报名、院校选拔推荐、我行筛选审定、批量入行实习的流程,根据学生意向统筹安排实习工作。第九条 分行与合作院校统一签订或根据实际情况授权支行签订实习合作协议(附件一),各支行与实习生签订实习三方协议(附件二)。第十条 各支行需认真执行我行人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实习人员范围只限于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坚决杜绝直接或间接使用已经毕业或具备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人员实习,对于违反在校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要求,擅自招用各类人员、造成不规范用工或形成劳动纠纷的,分行将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 日常管理与组织第十一条 各支行应建立人力资源部牵头、个
4、人金融业务部、团委参加的大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实习大学生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对实习大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和实习单位对实习大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团委负责协助与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第十二条 各支行应结合总行印发的培训教材,在分行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岗位需要通过岗前培训或以干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供必要的实习培训指导。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为规范、风险防范、业务知识等,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实习大学生的保密教育,防止我行内部信息、资料外泄,维护我行声誉和形象。第十三条 各支行应主要安排实习生在大堂分流引导、文档录入、文件整理等非涉密、辅助性岗位
5、工作。第十四条 课外实习生到我行实习,原则上每天不少于四个小时,全年累计实习天数不少于二个月。岗前实习生原则上应进行全日制实习,实习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第十五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需按我行要求着装并佩戴“实习生”胸牌。第十六条 实习生所在实习网点负责人或部室负责人为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实习生日常工作安排,对其实习、出勤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在网点实习的大学生,大堂经理为直接监督指导人,负责指导实习大学生基础业务、监督服务工作规范的执行等。支行应对大堂经理和实习大学生进行捆绑考核,将其纳入网点服务专项考核及大堂经理考核。第十七条 各实习单位应建立实习生管理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出勤情
6、况、实习工作内容、实习时间、实习评价等。实习结束之前,实习学生须以书面形式向实习单位递交实习终止申请,以及实习总结。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完善实习台帐,同时做好与实习学生所在院校的人员交接工作。第十八条 实习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实习:(一)违反我行规章制度或不遵守实习三方协议约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不能保证实习时间的;(三)不能胜任实习工作的;(四)其他需要终止实习的情形。第四章 考核评价与待遇第十九条 各支行应在实习结束时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并可结合实习生工作量、工作表现、出勤率、客户评价等,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第二十条 各支行可按一定标准向实习大学
7、生支付实习津贴。具体标准为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各支行应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事项可在实习协议中约定。第二十二条 各支行应注重对实习生的人性化管理,协助解决实习生午餐、交通等实际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实习生提供便利。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分行负责解释。如总行相关政策调整,分行将适时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大学生实习合作协议 二、中国工商银行大学生三方实习协议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大学生实习合作协议(示例)甲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院校): 地址:
8、联系电话: 为提高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共赢的原则,就乙方选派大学生到甲方及所辖机构实习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合作方式(一)甲方为乙方实习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实习培训,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实习岗位、期限等以签订的大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为准。(二)乙方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符合甲方条件的大学生,利用课余、周末、假期等时间到甲方及所辖机构实习。(三)甲乙双方与实习生须签订大学生三方实习协议,并共同遵守。(四)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年度实习人数为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为实习生提供银行业务相关培训和工作指
9、导。2.甲方应为实习生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甲方应对实习生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业务管理,但不得违反乙方管理规定。4.甲方应定期组织实习生总结实习经验,交流实习心得,帮助其提高社会实践能力。5.甲方应在实习结束时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沟通反馈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7.经与乙方协商,甲方为实习生购买 保险,保险金额在三方实习协议约定。8.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向实习生支付实习津贴,标准为 。(如协商无需支付实习津贴,此条款可删除)9.实习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其实习:(1)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不遵守三方实习协议约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2)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不能保证实习时间的;(3)不能胜任实习工作的;(4)其他需要终止实习的。(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选派符合条件的实习生。2.乙方应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实习工作的开展,并协助甲方对实习生进行管理。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甲方向实习生提供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4.乙方有权要求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_3定生_、派实习大学习结束时为实习大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并按一定比例评选优_5.乙方应加强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保密规定等,服从甲方管理。6.为确保实习工作和业务活动的顺畅开
11、展,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不影响教学安排和教学进度的情况下,应尽量保证大学生实习时间的稳定。7.因实习生过错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积极挽回损失。三、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四、其他规定(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三)实习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和实习学生另行签订三方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
12、点)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 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3.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订立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中国工商银行大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示例)甲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院校):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1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到甲方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本协议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累计实习天数不少于 月,每天实习时间不少于 小时。二、实习地点实习地点为: 。三、实习岗位 丙方自愿到甲方及辖属机构参加实习,从事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所在实习机构安排为准。实习期间,甲方可根据需要,调整其实习岗位。四、实习待遇(一)甲方向丙方提供实习津贴,支付标准为 。(如协商无需支付实习津贴,此条款可删除)(二)甲方在实习期间为丙方投保 保险,保险赔偿金额为 。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关费用首先应通
14、过甲方为其购买的保险进行补偿,超出部分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关方承担。丙方发生工作原因之外的人身伤亡,甲方无过错的,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和丙方对此予以认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述工作原因:1.在甲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实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实习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甲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实习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因实习工作原因外出,且由于实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五、三方权利义务
15、(一)甲方应对丙方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工作需求和丙方意向安排实习。(二)甲方负责乙方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对丙方实习出勤情况、实习工作内容、客户评价等进行记录。(三)甲方应在实习结束时为丙方出具实习鉴定。(四)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丙方在实习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管理,并督促丙方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与保密规定。(六)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实习工作环境,以及工作必需的工具、资料等劳动防护用品。(七)丙方在实习期间需按甲方要求着装并配带“实习生”胸牌。(八)丙方应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积极完成实习工作任务。(九)丙方在实习期间
16、,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害工商银行声誉或非法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十)丙方承诺在甲方实习期间,严格保守甲方提供的或在实习锻炼的过程中获取的甲方以及甲方客户的全部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或形式为任何目的向任何人披露、泄露或谋取个人经济利益;如未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实质性损失的,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丙方承担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终止或解除。(十一)丙方有权因个人或学校原因提出终止实习,但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十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归还甲方因工作需要提供的各种
17、工具、资料、材料等物品以及向甲方借用的其他物品。六、协议的终止和解除(一)本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二)丙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的,本协议可终止或解除。(三)如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终止本协议:1.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不遵守本协议中有关约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2.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不能保证实习时间的;3.不能胜任实习工作的;4.其他需要终止实习的。七、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其他规定(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丙方实习期结束之日止;(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 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3.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丙方(签字):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1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