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129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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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文件校教字2019129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情况汇总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19年12月24日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升
2、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配备导师的对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青年教师,须接受导师为期1年的指导:(一)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二)首次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且不具有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二、青年教师导师资格(一)师德高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注重教书育人,能够被广大师生认可;(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三)具有与被指导教师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四)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教育教学经历。三、青年教师导师工作职责(一)传授良好师德师风。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帮助青年教
3、师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指导青年教师学习管理制度。引导青年教师认真执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和掌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和要领,督促青年教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帮助、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要求;详细了解青年教师教与学的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指导青年教师拓展视野,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效果。(四)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课堂组织能力。每学期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听课不少于5次,听课后指出改进意见,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学院存档。(五)指导青年教师做好辅助教学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出试卷、监考、阅卷、成绩输入、教学质量分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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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校教字 129 关于 印发 南京 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 学院 青年教师 导师制 实施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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