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_28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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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项目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评价机构: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摘要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年10月30日至 2020年11月25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
2、如下: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2)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扶贫办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策勒县、于田县、墨玉县、皮山县、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伽师县、莎车县、阿克陶县、拜城县等11个县进行贫困监测,掌握贫困发生率高于30%贫困村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及贫困村村内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状况,发现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县脱贫攻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根据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判断这些贫困村、贫困县如期退出的
3、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可行性,在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基础上,撰写完成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二、评价结论按照由项目评价小组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综合评分表、基础表、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进行客观评价,项目得分为90.99分,评价级别为“优秀”。三、取得的业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该项目的技术资料、调研数据是项目有关各方在贫困监测管理、质量控制以及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反映项目实施的独立性、真实性、公正性的重要依据。经现场勘察
4、,自治区扶贫办及新疆农业大学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反映该项目立项相关文件、项目技术标准和方案、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监测数据报告等资料齐全、保管完好,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此外,该项目以确保贫困监测评估质量为核心,以脱贫攻坚目标为导向,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完成项目的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切实保障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科学研判当前脱贫关键问题,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二)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和准确该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已根据项目内容设置了较明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置符
5、合量化的要求,但其部分绩效指标的设置较为笼统不够细化和准确,且未根据绩效目标设置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在实际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时较为困难。2、合同执行不到位,合同结算不及时项目实际支付合同资金时间均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合同执行不到位,合同结算不及时。(三)有关建议1、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建议项目单位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做好事前评估、调研和论证工作,做到实际预算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根据工作任务计划和工作范围科学合理地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此外,项目实施单位再设置绩效指标时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计划,设置的指标需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
6、行、相应匹配,不断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的合理性。2、加强合同履行监控,遵守合同结算流程建议项目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III目录一、项目概述1(一)项目概况1(二)绩效目标6二、评价工作简述9(一)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9(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9(三)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2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13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4(一)项目决策情况14(二)项目过程情况16(三)项目产出情况21(四)项目效益情况26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28(一) 主要经验及做
7、法31(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31六、有关建议32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3(一)绩效结果挂钩次年预算资金安排33(二)绩效结果挂钩整改措施33(三)绩效结果挂钩报告公开33附件1:综合评价表34附件2:基础表43附件3: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意见反馈表50附件4:问卷调查分析报告52附件5:现场勘查照片6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驰天信咨字20201-0116号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
8、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系列文件的要求,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的身份,承担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1) 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的背景及目的该项目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9、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
10、,到2020年,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有序退出,解决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贫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意见(新党厅字201677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62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要把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有贫困人口行政村、有扶贫任务县(市、区)贫困监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开展监测评价,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为科学决策和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奠定基础;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贫困
11、退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作为政策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2.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扶贫办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策勒县、于田县、墨玉县、皮山县、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伽师县、莎车县、阿克陶县、拜城县等11个县进行贫困监测,掌握贫困发生率高于30%贫困村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
12、”实现情况及贫困村村内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状况,发现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县脱贫攻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根据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判断这些贫困村、贫困县如期退出的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可行性,在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基础上,撰写完成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4.项目资金情况(1)预算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资金到位率为100.00%
13、。(2)预算执行情况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总额为99.8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99.80%。详细资金支出明细见表1-1。表1-1 自治区本级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预算资金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类别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实际支出金额1贫困监测服务费新疆农业大学99.8099.80合计99.8099.805.项目的组织及管理(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自治区扶贫办根据贫困监测评估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充分调查了解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和2019年项目实施的目标,明确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概预算等,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实施。具体工作由马缨同志牵头,刘开勤同志配合,统计监
14、测处负责,科学有序开展贫困监测评估。由规划财务处做好经费保障相关事宜。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估工作,健全组织实施体系,在自治区扶贫办的指导下,新疆农业大学成立第三方监测评价团队,负责人员培训、实地监测评价、撰写监测评价报告等具体工作,对调查数据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公正性负责。监测评价团队实行队长负责制,下设四个调查分队分队长4名,并设立两个专题工作组(培训与现场督导组、数据与报告验收组)。第一分队承担英吉沙县、阿克陶县、拜城县3个县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第二分队承担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3个县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第三分队承担策勒县、于田县、墨玉县3个县监测评价调查
15、工作,第四分队承担莎车县、皮山县2个县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两个专题工作组在队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人员培训、现场督导、数据审核验收、报告撰写指导、报告验收等技术工作,对各组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并对监测评价调查工作质量把关,同时完成自治区11个县数据汇总及总报告的撰写。调查分队下设5个小组,包括1个入户调查小组、1个数据管理组、1个问题核查组、1个座谈访谈组、1个后勤保障组。入户调查组主要承担建档立卡脱贫户及未脱贫户的入户调查任务。数据管理组主要承担入户调查取得的照片、录像、录音等文件资料的汇总整理任务。问题核查组主要承担入户调查组确定的疑似错退户的深入核查工作。座谈访谈组主要组织开
16、展县、乡、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或一对一访谈。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交通、食宿、安全保障等后勤工作。(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1)资金落实2018年10月由自治区扶贫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了项目申报书,详细呈报该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概预算及项目支出明细等内容。该项目经自治区扶贫办统计汇编上报到自治区财政厅审议批准后,于2019年1月在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中批复通过,并下达到自治区扶贫办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零余额大平台,批复预算资金为100.00万元,用于支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支出,由自治区扶贫办授权支
17、付使用。(2)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经办人根据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中批复的项目资金用途,依据自治区扶贫办(移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付款: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经办人根据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及进度进行付款,在第三方机构完成相对应约定工作后,由负责项目的处室向扶贫办领导提交项目款支付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财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提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会议审议,按财务程序履行办理项目款支付手续。项目经办人按照合同要求汇总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书等相关资金支付程序资料,按支付申请程序完成自
18、治区扶贫办(移民局)报销审批单审批手续,最后通过自治区扶贫办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零余额大平台直接付项目款到项目实施单位。6.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依据年初预算下达计划,于2019年3月和2019年6月由自治区财政厅分两批将项目资金授权支付额度下拨到自治区扶贫办财政零余额账户,到位资金共计100.00万元。2019年6月27日,自治区扶贫办在党组会议(新扶贫党组纪要201920号)上通过关于自治区贫困监测工作方案的审议,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要求,会议强调“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及时掌握最新动态”。2019年7月2日,项目根据分散采购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挂网发布了新疆维吾尔
19、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进入政府采购程序。7月15日上午,采购项目在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会议室开标,在自治区扶贫办的监督下,顺利完成评标工作,并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新疆农业大学,中标价为99.80万元。2019年7月21日-2019年8月底,新疆农业大学第三方监测评价团队分四组分别阿克陶县等11个贫困县市开展实地监测评估工作,评价团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县级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村级评估和实地调查核实等工作,并编制完成了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价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提交自治区扶贫办审核。2019年9月3日,自治区扶
20、贫办牵头对农业大学监测评估工作和监测评价报告进行验收评审,并给予“该项目达到监测任务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的验收意见。2019年9月12日,自治区扶贫办将第三方监测评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反馈至被监测评估的11个县的县扶贫办,限时要求整改落实。在9月30日前,各县扶贫办将第三方贫困监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情况反馈至自治区扶贫办统计监测处。(2) 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对象包括11个县,按照各县贫困发生率30%以上村的分布情况,每县抽村规模为:墨玉县抽取13个村,策勒县、皮山县、于田县、莎车县各抽取12个村,英吉沙县抽取8个村,疏附县、伽师县、阿
21、克陶县各抽取7个村,疏勒县抽取6个村,拜城县抽取4个村,共计100个贫困村。每县根据建档立卡户的规模应抽取不少于250户的样本量,样本总规模不少于3000户。重点针对2018年底贫困发生率超过30%的贫困村、贫困率超过20%的贫困县开展贫困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在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基础上,完成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完成项目的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切实保障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科学研判当前脱贫关键问题,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2.
22、阶段性目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结合项目相关信息,评价小组对原有项目年度目标进行完善后,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个性指标,与文件下发的共性指标共同构成该项目三级指标体系,经与项目单位沟通后,最终确定该项目个性指标如下:(1)产出目标数量目标:C11贫困监测评价对象数量(个县)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1;C12贫困村监测样本数量(个)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C13贫困村贫困户监测样本数量(户)指标,预期指标值为3000;C14贫困村建档立卡户监测样本数量(户/县)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50;C15第三方监测评价报告数量(个)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2;质量目标:C21第三
23、方监测评价报告验收合格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C22合同执行违规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0.00%;C23监测范围覆盖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时效目标:C31监测任务按期完成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C32贫困监测评价工作完成时间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19年8月底;C33服务费支付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成本指标:C41第三方贫困监测评价服务费(万元)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C42采购资金节约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0%;(2)项目效益:经济效益指标:D11政府采购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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