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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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1.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1.1.1 应根据线路输送容量、系统运行条件、电缆路径、敷设方式等合理选择电缆和附件结构型式。1.1.2 应避免电缆通道邻近热力管线、腐蚀性、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确实不能避开时,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第5.2.3条、第5.4.4条等的要求。1.1.3 应加强电力电缆和电缆附件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商。1.1.4 同一受电端的双回或多回电缆线路宜选用不同制造商的电缆、附件。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的GIS终端和油浸
2、终端宜选择插拔式。1.1.5 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干法化学交联的生产工艺,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悬链或立塔式工艺。1.1.6 运行在潮湿或浸水环境中的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应有纵向阻水功能,电缆附件应密封防潮;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缆附件的密封防潮性能应能满足长期运行需要。1.1.7 电缆主绝缘、单芯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有可靠的过电压保护措施。统包型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两端直接接地。1.1.8 设计时应合理安排电缆段长,尽量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严禁在变电站电缆夹层、桥架和竖井等缆线密集区域布置电力电缆接头。1.1.9 对220kV及以上电压
3、等级电缆、110kV(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重要线路的电缆,应进行监造及工厂验收。1.1.10 应严格进行到货验收,并开展到货检测。1.1.11 在电缆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电缆受到碰撞、挤压等导致的机械损伤,严禁倒放。电缆敷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牵引力、侧压力和弯曲半径。1.1.12 施工期间应做好电缆和电缆附件的防潮、防尘、防外力损伤措施。在现场安装高压电缆附件之前,其组装部件应试装配。安装现场的温度、湿度和清洁度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严禁在雨、雾、风沙等有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安装电缆附件。1.1.13 应检测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电阻、端子接触电阻,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1.1.14 金属护
4、层采取交叉互联方式时,应逐相进行导通测试,确保连接方式正确。金属护层对地绝缘电阻应试验合格,过电压限制元件在安装前应检测合格。1.1.15 运行部门应加强电缆线路负荷和温度的检(监)测,防止过负荷运行,多条并联的电缆应分别进行测量。巡视过程中应检测电缆附件、接地系统等的关键接点的温度。1.1.16 严禁金属护层不接地运行。应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巡检接地端子、过电压限制元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1.1.17 66kV及以上采用电缆进出线的GIS,宜预留电缆试验、故障测寻用的高压套管。1.1.18 66kV及以上电缆穿越桥梁等振动较为频繁的区域时,应采用可缓冲机械应力的固定装置。1.1.19 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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