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金鹅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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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隆昌县金鹅街道土地利用总体隆昌县金鹅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 (2006-2020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年)调整完善方案 隆昌县人民政府金鹅街道办事处隆昌县人民政府金鹅街道办事处 二二一七年八月一七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第一章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年土地利用现状.1 第一节 农用地.1 第二节 建设用地.1 第三节 其他土地.1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调整情况规划目标调整情况.2 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2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 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2 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 第五节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2 第六节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 第七节 新增建设用
2、地占用耕地规模.3 第八节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3 第九节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3 第十节 园地面积.3 第十一节 林地面积.3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4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4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5 第四章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6 第一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6 第二节 土地综合整治.6 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7 第一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7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7 第三节 土地用途分区.8 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2 第六章第六章 生态保
3、护用地规划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4 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14 第二节 环境保护.14 附表附表 .16 附表 1:金鹅街道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16 附表 2:金鹅街道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17 附表 3:金鹅街道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18 附表 4:金鹅街道办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0 1 第一章第一章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年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隆昌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14 年金鹅街道 办土地总面积 3228.04 公顷。其中农用地 2116.94 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 65.58%;建设用地 1065.0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99%;其 他
4、土地 46.0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3%。 第一节第一节 农用地农用地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1607.91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75.95%;园地面积 80.69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3.81%;林地面积 133.08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6.29%;其他农用地面积 295.26 公顷, 占农用地面积的 13.95%。 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965.28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 积的 90.6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99.13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9.3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0.6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0.06%。 第三节第三节
5、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用地 45.93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99.65%; 自然保留地 0.16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0.35%。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调整情况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按照隆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金鹅街 道办 2020 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 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到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由 1080 公顷调整为 1300 公顷, 增加 220 公顷。 第二节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到 2020 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 780.36 公顷调整为 1008 公 顷,增加 227.64 公顷
6、。 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 到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控制在 1160.06 公顷以内, 在 2014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1065.01 公顷的基础上新增 95.05 公顷。 第四节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到 2020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控制在 1056.33 公顷以 内,在 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965.28 公顷的基础上新增 91.05 公顷。 第五节第五节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 到 2020 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 666.25 公顷以内,在 2014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575.2 公顷基础
7、上新增 91.05 公顷。 第六节第六节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全镇 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02.06 公顷。 第七节第七节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全镇 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 58.47 公顷。 第八节第八节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 全镇 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为 83.45 公顷。 第九节第九节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全镇 2015-2020 年未安排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 第十节第十节 园地面积园地面积 规划调整
8、后园地面积为 73.99 公顷。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林地面积林地面积 规划调整后林地面积为 133.08 公顷。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土地利 用目标和任务,在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镇 2020 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予以合理调整。 第一节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结构调整 金鹅街道办作为隆昌县中心城区所在乡镇之一,城镇建设较快, 农用地占用较多。 (1)耕地:切实强化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提升,提高优质耕地 面积与比重。规划耕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1607.91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1300
9、公顷,净减少 307.91 公顷。 (2)园地:规划园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80.69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73.99 公顷,净减少 6.7 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 (3)林地:规划林地面积保持 133.08 公顷不变。 (4)其他农用地: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力度,鼓 励低效利用的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和耕地,统筹其他农用地比重。 规划其他农用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295.26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514.82 公顷,净增加 219.56 公顷。 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重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交通、水 利等重大基础
10、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适度增加工业用地,尽量将工业 用地纳入城镇用地规划指标;将农村居民点复垦与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建设相结合,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4 年的 1065.01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1160.06 公顷,增加 95.05 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土地的载体功能,提升城镇用地 综合服务功能、优化产业集群用地,注重存量挖潜,同时农村居民 点用地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4 年的 965.28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1056.33 公顷,净增加 91.05 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规划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从 201
11、4 年的 99.13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102.13 公顷,增加 3 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4 年的 0.6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的 1.6 公顷,增加 1 公顷。 第三节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其他土地规模从 2014 年的 46.09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46.09 公顷,面积不变。 (1)水域:面积从 2014 年的 45.93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45.93 公顷,保持不变。 (2)自然保留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0.16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的 0.6 公顷,保持不变。 金鹅街道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具体
12、情况详见附表 F1。 第四章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本轮规划至 2020 年,金鹅街道办耕地保有量为 1080 公顷,基 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780.36 公顷。此次调整后,金鹅街道办耕地保有 量为 13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008 公顷。主要分布在光辉村、 巨星村、明星村、五星村等。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 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目标一是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大力建设高 标准基本农田;二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三是大力推进废弃 工矿用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治理;四是有
13、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改造, 积极清理并处置闲置建设用地。 二、土地综合整治任务 规划期内,未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 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 按照保障建设、集约挖潜的原则,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加 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到 2020 年,全镇城 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1056.33 公顷以内。 第一节第一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 金鹅街道办属于隆昌县中心城区乡镇之一,属于“一主一副, 两轴带动,多点支撑”县域城镇发展框架中的“一主”。规划为县 域整治、经济、文化中心,重点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拓展城市空间, 提升服务能级。采取组团式的发展模式,重
14、点加快建设城市西部新 区和南部产业园区的发展,稳步实施旧城改造和更新。 规划调整期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 91.05 公顷,保障必要的重点 区块建设。到 2020 年城镇用地规模 653.82 公顷。 规划调整期间未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坚持以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来保障新农村建设,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 2020 年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 390.08 公顷。 第二节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 加快镇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保障重点项目 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项目用地。 一、能源、电力用地规划 能源、电力用地规划主要为 110 千伏输变电站、蜀南气矿威 206
15、-H2#试采工程管网、蜀南气矿威 206-H3#试采工程管网、35 千伏 变电站、隆昌宝峰加油站、隆昌县兴隆加油站等项目。 二、交通水利用地规划 交通水利用地规划主要有:广成线(原 G321 路线)、厦蓉高 速公路、国道 G348 线荣昌界至附富顺界段改造工程、龙市河防洪治 理工程等。 三、旅游用地规划 旅游用地规划主要为、农业旅游开发项目等。 四、其他项目用地规划 其他项目用地规划主要为西区小学、西区中学、公立幼儿园、 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农村建设、隆昌县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提 升项目(人工湿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乡镇 卫生院、养老机构、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动力改造等。 第
16、三节第三节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 依据本镇土地资源特点,按照“土地利用方向相对一致,主导 用途明确,相对连片集中”等原则,规划划定七类用途区:基本农 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 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本区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1116.17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34.58%。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 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区内一般耕地,应按照 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
17、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 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 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严禁占用区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 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 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二、一般农地区 本区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 地用途区,本区土地利用主要类型为耕地、园地和其他农用地,面 积 769.46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23.8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 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 用地; (2)
18、严格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经批准的建设占用区内耕 地,必须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 当的耕地; (3)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土地适度进行农村 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加大对区内农用整理,提高耕地质量、新增耕地规模,鼓 励对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综合整治。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主要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现状城镇居民点、城镇基础设施与附属于城镇的工矿等用地以 及规划新增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 653.75 公顷, 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20.25%。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建
19、制镇、农村居民住宅、公共设施和公 益事业建设; (2)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 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 区内零散分布的农户向建设用地区集中;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 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发展需要而划定。包括现有 农村居民点以及规划的中心村、农民新村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 395.04 公顷,在各村均有分布,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2.24%。 管制规则: (1)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居民住宅、村企业、 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 (2)村镇建设应严
20、格按照村建设规划进行,合理调整布局。鼓 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途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村企业,按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向中心村集中; (3)控制村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的用地标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确定的用地规 模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4)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新增 建设用地用于村庄建设。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本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发展的区域,面积为 12.55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0.39%。 管制规则: (1)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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