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瓶功能性个性化定制酵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年产100万瓶功能性个性化定制酵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100万瓶功能性个性化定制酵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4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万瓶功能性个性化定制酵素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康健酵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一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瓶功能性个性化定制酵素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020-371202-15-03-039738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良朋联系方式15550028672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西宅科村万兴路南侧地理坐标(117度27分7.041秒,36度15分23.72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饮料制造(152)”中“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2、)改建扩建R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0.6%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61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西宅科村万兴路南侧,不在莱芜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范围内。根据莱芜市杨庄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杨庄镇用
3、地规划。根据土地证:莱芜市国用(2015)第0406号、莱芜市国用(2012)第0536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航拍图详见图2。莱芜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图见图3,莱芜市杨庄镇总体规划(20162035年)镇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见图4。其他符合性分析1、省级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公路、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必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到不越雷池半步”。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
4、020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生态功能类型,拟建项目周围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编号及范围如下:SD-12-B1-09 羊里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区域面积为3.018km2,占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面积比例为1.91%;生态功能:水源涵养。SD-12-B1-06 叶马槽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区域面积为0.0079km2,占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面积比例为0.00%;生态功能:水源涵养。SD-12-B2-07 华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莱芜市西北侧,血液水库以西山
5、体;生态功能: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态多样性维护。SD-12-B2-04 笔架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鹁鸽楼水库以东,吕家楼南岭和绿凡崖村以东,五龙山村南北两侧,大荒峪村以南。拟建项目厂址位于山东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西宅科村万兴路南侧,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省级生态红线规划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见图5。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表1。表1 拟建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相关规定项目符合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
6、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具体见图5。(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
7、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拟建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标准,大气环境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拟建项目对可能存在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噪声因素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莱芜区实施区域削减计划,环境质量有所改善。(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
8、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原辅料、动力供应充足,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和济发改体改2019138号,拟建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由表
9、1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关要求。3、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2 与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相关规定拟建项目情况结论食品工业。推动食品工业向安全、健康、营养、方便方向发展。加强提高平衡膳食水平和降低营养损失为特点的加工新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的食品制造装备应用。重点在粮食加工、油脂加工、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饮料制造、制糖、发酵、酒类生产、罐头食品制造、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食品加工与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大力推进产业
10、结构调整。全面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本项目为饮料制造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产品质量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表3 拟建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类别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结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
11、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拟建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发酵罐、蒸汽发生器采用电加热。符合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拟建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符合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
12、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表4 拟建项目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条例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大气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己建成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关闭停产。拟建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不位于各类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13、量 控制指标。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拟建项目物料利用率高,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实施后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专项防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逐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批。拟建项目为饮料制造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表
14、5 拟建项目与鲁政发201817号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 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
15、,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也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
16、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35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7 个传输通道城市基本淘汰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无燃煤锅炉,发酵罐、蒸汽发生器采用电加热。符合表6 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项目情况结论按照我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
17、,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符合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腾出“旧动能、小项目、低端产能污染物排放的笼子”(小项目指传统产业或污染重的小项目),换上“新动能、大项目、高端产能的鸟”,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倒逼新旧动能及时转换,杜绝“新瓶装旧酒”“新旧并存”的假转换。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
18、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8 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技改提能和核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拟建项目不属于严禁新增产能行业符合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以化工园区认定为抓手,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到2020 年,争取将化工园区缩减到85 个(含)以内,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30%,大力支持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化工园区散乱的现状。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
19、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一律依法停产。大力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园区创建动力和示范性,鼓励园区探索符合本地发展实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拟建项目位于莱芜农高区核心区。符合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完善煤炭替代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的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系数。对
20、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严格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结合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严把新上耗煤项目的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核定意见。项目无燃煤锅炉,发酵罐、蒸汽发生器采用电加热。符合表7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条例内容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
21、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拟建项目位于莱芜农高区核心区。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年产 100 功能 个性化 定制 酵素 技改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