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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细则合同管理是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有效的途径之一。通过合同管理,可以督促承包商在各个阶段按照承包合同要求保证资源的配置与投入,保证各阶段目标按合同实施,减少索赔事件,控制工程结算等。1.1 合同管理原则及内容1.1.1 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业主和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1.1.2 合同管理内容a) 监理工程师应以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作为合同的管理目标。认真研读合同和分析合同,以合同为依据,本着
2、实事求是的态度,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争议。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b) 协助业主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为了尽可能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和纠纷,合同条款应当在语言文字方面做到清楚明白,用词准确,避免含糊不清、词不达意的现象。并在业主的主持下参与合同的谈判。c) 合同管理坚持程序化、规范化,设计变更、工期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都应按固定格式填报。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根据,合同外项目的增减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重大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要于业主、承包商协商。d) 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分歧、争议、索赔及合同
3、纠纷。重大合同的变更、索赔等复杂问题,报请业主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处理。e) 承包商应按月报送完成工程量结算报表,经监理工程师严格核实,签证后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业主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f) 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1.2 变更处理a) 设计变更、洽商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b) 设计变更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证后,承包商方可执行;c) 设计变更内容必须表达准确,图示规范,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并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d) 设计变更、洽商的费用由承包商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授权限额范围
4、内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超出监理合同授权范围的,应报业主审批;e) 变更项目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款的支付手续。1.3 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a)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前应征求业主的意见。1) 应业主的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2)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3) 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财产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时;4)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5) 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机构的正常管理时。b) 在工程暂停经处理后达到要求,可以继续施工。c) 如工
5、程暂停是非承包商原因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恢复施工。d) 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引发的各种问题。1.4 工程延期管理a) 监理工程师应受理合同规定的下列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1) 非承包商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时间开工;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 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造成一周内连续或累计停工时间达到合同规定数值;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5) 业主同意工期延的其它情况。b) 监理工程师只在下列情况下,受理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延期申请:1)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了
6、工程延期报告;2) 承包商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3) 工程延期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工程延期申请表。c) 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作好以下工作:1) 向业主转发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延期申请报告;2) 对工程延期事件及时收集资料,并作好详细记录;3)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4) 对工程延期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就审核意见与业主、承包商交换意见后批复。1.5 费用索赔管理a) 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1) 对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2) 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3) 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
7、低其影响和减少损失;4) 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反驳承包商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b) 监理工程师将受理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1) 因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核放射性污染造成的危害等特殊风险,使工程、材料或承包商的其它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失所引起的更换和恢复所发生的费用。2) 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山洪爆发、地震等)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3) 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 延迟提交设计图纸; 未按合同规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费用的增加; 业主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损失; 由于国家
8、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合同外费用增加;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监理工程师指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 凡合同示未明确规定必须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监理工程师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复验,若查明工程符合合同规定,为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增加的费用; 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和处理而花费的费用。4) 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增加c) 监理工程师只在下列情况下受理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1)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费用
9、索赔意向报告;2) 承包商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3)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d) 监理工程师的审查与评估1) 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程序、时限符合合同要求;2) 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3) 费用索赔申请报告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手续完备;4) 费用索赔申请的合同依据、理由必须正确、充分;5) 索赔金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必须合理、合法。e) 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与评估结果,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后,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f) 费用索赔批准后,承包商应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赔的支付
10、。1.6 合同争议调解a) 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可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请求予以调解。b) 监理工程师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双方协商后作出决定。c)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后,如果业主或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应严格执行。d) 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时,可按合同约定办理。e) 在仲裁(诉讼)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资格和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f)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以及在仲裁或诉讼期间,监理工程师仍应督促承包商继续施工。1.7 违约处理a) 处理违约的原则1) 在监
11、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醒有关各方,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2) 对已发生的违约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平处理;3) 处理违约事件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b) 按合同规定,业主有以下情形时,监理工程师可确认其违约1) 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或批准;2) 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3) 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凭证向承包商进行支付;4) 因业主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c) 按合同规定,当承包商有以下事实时,监理工程师可确认其违约1) 没有第三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2) 施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和合同的要求;3) 因承包商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d) 违约事件的处理过程1) 受损失方可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2) 监理工程师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3) 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4) 由违约一方提出要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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