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局社保兜底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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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保局社保兜底工作总结区居保局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实在落实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及无劳动力人员均纳入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范畴,享有养老保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情况_区居保局的详细扶贫工作任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 。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扶贫人员, 20222022年_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3158人,截止2022年12月,已参加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565人,参保率实现100%,其中438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率100%。593人
2、不符合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其中108人为已满16周岁在校学生。469人为不满16周岁人员,1人为现役军人, 14人参加了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二)低保、特困人口参保情况按照云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20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根底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施行意见(云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将其纳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制度,按月
3、发放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对未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应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为其按照不低于最低标准(100元),缴纳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我局正积极推进实落实贫困人员各项参保优惠和缴费补助政策,确保在2022年内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三)三、四级残疾人参保情况在省财政建立“重度残疾人参保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享受缴费补助”的根底上,_区于2022年建立了“三、四级残疾人参保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机制”。2022年,_区三、四级残疾人的缴费补助进步到每人每年20_元,到达全市最高程度。截至2022年12月,_区共有符合参保条件的三、四级残疾人1947人享受缴费补助,实现了全区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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