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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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本次调查所涉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重点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及高尔夫球场等类型。调查评价工作分为建立清单、筛选重点调查对象、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采样分析、水质和污染现状评价等步骤,具体内容如下。1.1建立清单对试点省(市)不同的污染源总体概况进行填报,清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类型、数量、地理坐标、重点污染源基础信息、水文地质信息、监测井信息和水质监测等信息。完成不同调查对象清单表的填写(见附件一的清单表)。1.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1)矿山开采区 筛选原则:优先选择位于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经流区的矿山以及具
2、有地下水文完整性的成矿带或成矿带内矿山进行调查,同时考虑矿山规模,优先选择大中型矿山(以年产量为衡量指标)。注意兼顾正在开采的和废弃的矿山类型。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贵州省毕节煤矿、广东大宝山多金属矿床及河北邯郸峰峰矿区等,其中广东大宝山多金属矿床和河北邯郸峰峰矿区由技术组负责调查。(2)重点工业园区 筛选原则:重点调查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经流区的工业园区或涉及重点污染行业、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园区。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淄博齐鲁石化工业园、辽宁省辽宁石化工业园区、辽宁省鞍山冶金工业集聚区,其中辽宁省辽宁石化工业园区、辽宁省鞍山冶金工业集聚区
3、调查由技术组负责完成。(3)危险废物处置场 筛选原则:以危险废物对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场地防护条件为主要依据进行筛选,优先选择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开采区或补给区密切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场为调查对象。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4)垃圾填埋场 筛选原则:优先选择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的垃圾填埋场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被调查垃圾填埋场(包括正规和非正规)的运行时间需在5年以上。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北天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京市海淀六里屯生活垃圾填埋场、贵州毕节市垃圾填埋场、澄迈老城镇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等。(5)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 筛选原
4、则:优先选择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经流区内已确认发生过油品泄漏事故的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对于尚未确认是否发生过油品泄露的加油站要考虑建站在15年以上,储油罐和输油管线是单层的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海南省海口市狮子岭加油站、南京燕子矶地区石化企业。南京燕子矶地区石化企业由技术组负责调查。(6)农业污染源此次调查的农业污染源主要涉及再生水农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设施化农业区。 筛选原则再生水农用区:涵盖不同处理深度的农用水源(污水处理厂一级出水、二级出水、三级出水、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同水文地质条件(松散沉积物、沉积岩、火成岩、变质岩)和地下水类型(孔隙水、裂隙
5、水、岩溶水)。农用区内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必须要调查。设施化农业区:优先选择占地面积大、农产品产量高的区域开展调查。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再生水农用区选择大兴南红门再生水灌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区、设施化农业区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和藁城县。(7)高尔夫球场 筛选原则:兼顾练习场、小型高尔夫球场、中型高尔夫球场和标准球场等不同类型;考虑不同气候类型的差异;兼顾不同岩性(沉积岩、岩浆岩、变质岩)、各种土层或岩层类型(覆盖层或回填层、淋溶层、沉积层、母质层、基岩)、以及土壤质地种类(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角砂、粘土、粉土、砾石、卵石)。 2011年重点调查对象:北京市清河湾乡村高
6、尔夫球场、海南省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海南省月亮湾高尔夫球场。1.3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工作,可完成对重点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情况填写(见附件一的基础信息表)。1.3.1现场踏勘通过对调查对象的现场踏勘考察水文地质条件、重要污染源、井(泉)点、监测情况、管理状况等情况,结合调查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制定调查和监测方案。具体应完成以下重要的踏勘任务:(1)对现场的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区)信息、井(泉)点信息、土地利用情况、人口结构、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考察,以确定是否与资料中提及的一致。(2)调查对象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情况,包括数量、类型、分布、影响、变更情况、保护措施及其效果。明确地理位
7、置、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处环境功能区及保护内容。(3)调查对象地下水环境监测设备的状况,特别是置放条件、深度以及地下水水位。(4)观察现场地形及周边环境,以确定是否可进行地质测量以及使用不同地球物理技术的条件适宜性。1.3.2收集资料收集调查对象周边的气象、水文、地质与水文地质等综合性或专项的调查研究报告、专著、论文及图表,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污染源有关的调查统计资料。各调查对象所需收集的具体资料详见附件三,主要涉及:(1)气象资料:近10年调查对象周边主要气象站的气象系列监测资料,包括多年平均及月平均降水量、蒸发量、气温变化等资料。(2)水文资料:地表水组成与分布状况、地表
8、水质及污染状况、污染分布特征、污染物组分、浓度及其变化,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作用。(3)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地形地貌类型与分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包气带物理特性、厚度与结构,地下水系统结构、岩性、厚度、相对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与分布,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含水层特征,地下水可开采资源和集中开采地下水水源地分布情况,开发利用状况及其主要环境地质问题等调查研究资料。(4)土地利用:调查对象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城市、工矿用地和变迁、建设规模及其布局,农业用地现状及变化。1.4采样分析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工作后,针对重点调查对象,地方需要开展采样分析工作,主要包括地下水监测点及采样点位的布
9、设、地下水及土壤样品的采集、指标的测定。(1)地下水监测点布设总体原则监测点布设应考虑水文地质条件,通过收集水文地质资料或开展地球物理勘探明确地下水流向,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多个水文地质单元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增加监测点数量;监测井主要布设在污染源周边、污染区、周围环境敏感点等;尽量利用现有的监测井点,现有监测井点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再进行新采样井点的建设,进行取样控制。(2)地下水监测点布点方法根据范围和对象不同,污染源及周边地区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工作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兼顾有水力联系的深层承压水,在实际操作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采样点密度,应以发现污染问题、基本摸清污染情况为原则灵
10、活掌握布点数量和精度。原则上,该调查精度不按照场地修复工作的更高精度进行要求。加油站根据场地范围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2个,场地上游不少于1眼,场地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1眼。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根据场地范围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6个,场地上游和两侧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1眼,场地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3眼。矿山开采区、重点工业园区、农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等根据场地范围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7个,上游和两侧的水质监测点各不少于1眼,场地和场地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4眼。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
11、15km2监测井至少增加1眼。基础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精度(或已有工作精度)不低于1:5万比例尺。1.4.1矿山开采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对具有相同水文地质单元的矿山(包括开采区、分选区和尾矿库),应在矿山中心及周边至少布设7眼监测井。一般要求在距矿山上游影响区边界50100m处布设1眼背景监测井,在矿山影响区两侧设置监测井应各至少布设1眼,在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眼;若矿山的开采区、分选区、尾矿库之间距离大于等于10km,则在各区下游50100m处设一个监测井,若三个区两两间距离少于10km,则在矿山主体下游50100m处设置1眼监测井。对同一个矿山,其采矿区、分
12、选区和尾矿库位于不同水文地质单元的,则必须分别考虑每个区域的监测点布设。每个监测对象的监测井布点原则上不少于7眼。若监测区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测井至少增加1眼。具体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同时根据监测情况检验布点方式的可行性,可适当做相应调整。本次调查中原则上要求土壤样品采样点位与地下水新建钻孔和监测井点位相一致。除新建钻孔和监测井采集土壤外,在存在明显的污染土壤区域,可根据污染土壤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大小,增加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可依据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以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来决
13、定。(2)监测项目矿山开采区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在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各采水样1次,全年共3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有条件的地方,监测井可以按地区特点分四季采水样,全年共采样4次。(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建立监测井同步。1.4.2重点工业园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工业园区地下水采样点的布置,应遵循“园区外整体控制、园区内排污部位重点调查”的布点原则。对于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要求地下水样不得低于10个,园区上
14、游和两侧的水质监测点各不少于1眼;工业园区下游影响区的水质监测点不少于3眼;园区内部不少于4眼,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测井至少增加1眼。(2)监测项目参照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并参考相关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行业/企业特征水污染物等,最终确定地下水、土壤样品测试指标,具体指标详情见附件四。(3)监测频次监测井在丰水期、枯水期各采水样1次;土壤采样与场地新建监测井成孔过程同步。(4)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参见技术组编制的地下水调查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与打钻和
15、建立监测井同步。1.4.3危险废物处置场(1)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采样点布设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监测井至少为6眼,分别为:地下水背景监测井1眼,污染扩散监测井5眼。地下水监测井布点方法,详见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布点方法。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要充分考虑监测井代表性、布点的科学性,并充分利用现有监测井,若不能满足数量与质量要求,需增加监测井;对处置场四周衬层交接或折叠等易发生泄漏区及污染扩散区,勘探点应予以加密;监测点与处置场距离可根据场地水文地质单元岩土性质与类型、水文地质参数及监测方位等因素适当延长或缩减;基于处置场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网点及历史监测情况(或基于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价分区)布设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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