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4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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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书书 贵州省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 总第 期 主管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单位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顾问夏思阳 主编涂志强 副 主 编于红健 编辑曾爱平刘卓然 李瑞修 法律顾问杨伟民曾庆福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 号建设大厦东楼 邮编 印刷贵阳恒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年 月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殞 殞 殞 殞 日 声明 本信息所发布的市场综合参考价除 特殊说明外为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 税额的除税价格 。 本信息版权归
2、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总站所有。任何部门、 单位和个人未 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盈利, 如发现上述情 况, 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录 年创刊( 月刊) 政策法规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 (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改环资 号)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建办 号) (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 银行办公厅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 通知( 银保监办发 号) ( ) 住房和
3、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 品质的指导意见( 建标 号) ( ) 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石膏建材产品及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黔 建科通 号) 领导动态 (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 牢记殷切嘱托、 忠 诚干净担当、 喜迎建党百年” 专题教育动员大会 行业动态 ( ) 磷石膏建材产品市场参考价 ( ) 协同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提高人民居住品质 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解读 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市场动态 ( ) 年 月份贵阳市区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贵阳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植物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遵义市区主要建筑安
4、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六盘水市区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安顺市区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毕节市区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铜仁市区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黔东南州( 凯里市区) 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黔南州( 都匀市区) 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 ) 年 月份黔西南州( 兴义市区) 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 封面: 贵州风景 封二、 封三: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价协 号) 封底: 贵州风景 书书书 贵州省建设
5、工程造价信息 政策法规 年第 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管理办法 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已经 年 月 日第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年 月 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管理办法 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 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修改)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 “ 依法应当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6、,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 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 “ 有满足施工 需要的资金安排、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单位 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施工图设计文 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 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第八项。 二、 删去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建设部令第 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修改) 第五条第二款。 三、 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 建设部令 第 号, 根据建设部令第 号修改) 第十五条中的 “ 中外合资企业、 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修 改为“ 外商投资企业”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章根据本 决定作相应修正,
7、 重新公布 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櫢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改环资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 直属机构: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 特定水质标准, 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 用于 工业生产、 市政杂用、 居民生活、 生态补水、 农业灌 溉、 回灌地下水等, 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政策法规 年第 期 能源, 对优化供水结构、 增加水资源供给、 缓解供需 矛盾和减少水污染、 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 义。目前, 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
8、于起步阶段, 发展不充分, 利用水平不高, 与建设美丽中国的需 要还存在不小差距。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 水环境污染、 水生态损害问 题, 推动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坚持“ 节水优先、 空间均衡、 系统治理、 两手发力” 的 治水思路, 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在城镇、 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
9、用, 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 以城镇生活 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 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 为主要途径, 做好顶层设计, 加强统筹协调, 完善政 策措施, 强化监督管理, 开展试点示范, 推动我国污 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 二) 基本原则。节水优先、 统筹推进。秉持 “ 节水即治污” 的理念, 坚持节水优先, 强化用水总 量和强度双控。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 的重要内容, 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全面系 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根据本地水资源禀赋、 水环境承载力、 发展需求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分 区分类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实施差别化
10、措 施。科学确定目标任务, 合理选择重点领域和利用 途径, 实行按需定供、 按用定质、 按质管控。 政府引导、 市场驱动。强化标准约束, 严格监 管考核,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价格机制, 加大 财政金融激励,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充分发挥市场 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科技引领、 试点示范。增强科技支撑, 加强关 键共性技术装备研发, 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工 艺。开展试点示范, 探索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污 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 三) 总体目标。到 年, 全国污水收集效 能显著提升, 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 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 本实现提标升级; 全国地级
11、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 利用率达到 以上, 京津冀地区达到 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 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 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 年, 形成系统、 安全、 环 保、 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二、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 ( 四) 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系 统分析日益增长的生产、 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 以 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 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 设施。丰水地区结合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 求, 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 以稳定达 标排放为主, 实施差别化分区提标改造和精准治 污。缺水地区特别是水质型缺水地
12、区, 在确保污水 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 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 利用的水资源, 就近回补自然水体, 推进区域污水 资源化循环利用。资源型缺水地区实施以需定供、 分质用水, 合理安排污水处理厂网布局和建设, 在 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的同时, 严格 执行国家规定水质标准, 通过逐段补水的方式将再 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具备条件的缺水地 区可以采用分散式、 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 对市 政管网未覆盖的住宅小区、 学校、 企事业单位的生 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火电、 石 化、 钢铁、 有色、 造纸、 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 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 要严格控制新增
13、 取水许可。 ( 五) 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企 业用水审计、 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 推进企业内部 工业用水循环利用, 提高重复利用率。推进园区内 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实现串联用水、 分质用 水、 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完善工业企业、 园区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 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确保工业废 水达标排放。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 价和用水管理, 推动地方和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 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 ( 六) 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 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 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政策法规 年第 期 技术和模式。根据区域位置、 人口聚
14、集度选用分户 处理、 村组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等收集处理方 式, 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 推 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广种养 结合、 以用促治方式, 采用经济适用的肥料化、 能源 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鼓励渔 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三、 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 ( 七) 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 程。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 加大城镇污水收集 管网建设力度, 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 持续提高污 水收集效能。加快推进城中村、 老旧城区等区域污 水收集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 补齐“ 毛细血 管” 。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 老旧
15、管网 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 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重 点流域、 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结合当地水资源 禀赋和水环境保护要求, 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 标升级扩能改造, 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污水资源化利 用设施。缺水城市新建城区要因地制宜提前规划 布局再生水管网, 有序开展相关建设。积极推进污 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 八) 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动建 设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 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综合 治理体系, 在重点排污口下游、 河流入湖( 海) 口、 支 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 质净化等工程设施, 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 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 纳入区域
16、水资源调配管理 体系, 可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 工业生产和市政杂 用。选择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试点示范。 ( 九) 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缺水地区 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 严控新水取用量。推动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 产运营单位合作, 规划配备管网设施。选择严重缺 水地区创建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 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统筹废水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 用, 建立企业间点对点用水系统, 实现工业废水循 环利用和分级回用。重点围绕火电、 石化、 钢铁、 有 色、 造纸、 印染等高耗水行业, 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 水利用, 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
17、园 区,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企业用水效率提升。 ( 十) 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逐步 建设完善农业污水收集处理再利用设施, 处理达标 后实现就近灌溉回用。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 点, 探索完善运行机制,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到 年全国畜禽粪 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以上。在长江经济带、 京津 冀、 珠三角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渔业养殖尾水的资 源化利用, 以池塘养殖为重点, 开展水产养殖尾水 治理, 实现循环利用、 达标排放。 ( 十一) 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 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下简 称国家高新区) 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
18、研发集 成低成本、 高性能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装备, 打造 污水资源化技术、 工程与服务、 管理、 政策等协同发 力的示范样板。在长三角地区遴选电子信息、 纺织 印染、 化工材料等国家高新区率先示范, 到 年 建成若干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 试点工程。 ( 十二) 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聚焦重点难点堵点, 因地制宜开展再生水利用、 污 泥资源化利用、 回灌地下水以及氮磷等物质提取和 能量资源回收等试点示范, 在黄河流域地级及以上 城市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 规划建设配套 基础设施, 实现再生水规模化利用。选择典型地区 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总 结成
19、功经验,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资源化利用 模式。创新污水资源化利用服务模式, 鼓励第三方 服务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建设资源能源标杆 水厂, 开展污水中能量物质回收试点。 四、 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 ( 十三) 健全法规标准。推进制定节约用水条 例, 鼓励污水资源化利用, 实现节水开源减排。加 快完善相关政策标准, 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 系。推动制修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提出差别 化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和管控措施。抓紧制定再生 水用于生态补水的技术规范和管控要求, 适时修订 其他用途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分级分质系列标准。 制修订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装备、 工程、 运行等 标准。 贵州省建设
20、工程造价信息 政策法规 年第 期 ( 十四) 构建政策体系。制定区域再生水循环 利用试点、 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 工业废 水循环利用、 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国家高新区 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等实施方案, 细化 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形成污水资源化利用“ ” 政策体系。研究制定“ 十四五” 污水资源化利用等 相关规划。研究污水资源化利用统计方法与制度, 建立科学统一的统计体系。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 标中非常规水源利用指标考核相关规定, 加大再生 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权重, 实行分类考核。完善 取水许可管理制度, 编制实施入河( 海) 排污口监督 管理指导文件。 ( 十五) 健全价
21、格机制。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 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 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 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 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 景观环境 用水使用再生水的, 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 十六) 完善财金政策。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 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 资产证券化等手段, 依法 合规拓宽融资渠道。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探索开展项目收益权、 特许 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落实现行相关税收
22、优惠 政策。 ( 十七) 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将污水资源化关 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 十四 五” 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部署相关重点专 项开展污水资源化科技创新。引导科研院所、 高等 院校、 污水处理企业等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战 略联盟, 重点突破污水深度处理、 污泥资源化利用 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编制污水资源化利用先进 适用技术和实践案例, 推广一批成熟的工艺、 技术 和装备。及时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 技术 和装备目录。 五、 保障措施 ( 十八) 加强组织协调。按照中央部署、 省级统 筹、 市县负责的要求, 推进指导意见实施。压实地 方责任, 各省( 区、
23、 市) 政府抓紧组织制定相关规划 或实施方案; 市县政府担负主体责任, 制定计划, 明 确任务,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 加强综合协调,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 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 工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水污 染防治、 水生态保护、 污水资源化利用、 相关环境基 础设施建设的统筹, 形成工作合力, 协调解决相关 重大问题。 ( 十九) 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有关方面严格实 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强化水资源 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 确保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24、落到实处。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 配置的要求。严格自备井管理, 限期依法关闭未经 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健全 污水资源化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 强化污水处理达 标排放监管, 逐步建立覆盖污水资源化全过程的风 险防控预警体系, 确保污水资源化安全利用。 ( 二十)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 周、 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采取多 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加强科普教育, 提 高公众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消除 公众顾虑, 增强使用意愿。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充 分发挥舆论监管、 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营造 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水资源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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