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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然气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实施办法(石油财字2001214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财字20033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及其控制活动。第二章 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财务处是货币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布
2、的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及办法。二、负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安全。三、负责组织办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所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第三章 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 实行货币资金限额管理,公司对所属单位设立的帐户核定资金限额,超限额部分由公司集中调度,并给予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第七条 公司与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股份公司的“收支两条线”的模式运行,所属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支出分账户”用于日常所
3、需支出和提取现金,该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支付限额控制、日间透支、日终清算”的管理办法;所属控股公司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指导意见(油财字20078号)执行,所有货币资金收入必须进入收入账户,收入账户只允许支付上游购气款、按月度批复的除购气款外的经营资金计划一次性转入支出账户。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货币资金调度执行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调动必须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履行审批程序,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审批职责,审批人不能履行审批责任时可授权委托他人代理,代理审批人履行审批责任以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准。第九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货币资金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种形
4、式的货币资金支出均须纳入资金计划,公司财务处按照批复的资金支出计划拨付资金。所属单位每月25日12点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次月月度资金计划和次月第一周周资金计划,以后各周的资金计划于周四上午12时前上报。未按时上报资金计划的单位视为无资金需求,公司财务处不予安排资金。第十条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所属单位出现重大货币资金问题或重要关联事项,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以内上报公司财务处。重大货币资金问题或重要关联事项包括:一、本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代保管等有价证券到期不能收回。 二、本单位银行账户被查封。三、存款金融机构关闭。四、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五、其他应该报告的重大事项。第四
5、章 库存现金管理第十一条 所属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对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严格遵守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现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范围使用: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支付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学习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学杂费等。七、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第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
6、单位使用公务卡支付零星报销费用方式的,公务卡由出纳员单独保管,按照业务需要办理费用报销、备用金拨付等划转支付事项,每笔公务卡划转支付业务终了必须经稽核人员审核,公务卡上的存款视同库存现金管理。第十四条 建立现金日记账,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在监盘人监督下出纳人员必须每天盘点库存现金,并做库存现金盘点表,每月财务负责人至少现场抽盘一次。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变更必须经公司财务处审核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批。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单位只能在属地中国工商银行分别开设一个收入账户和一个支出账户。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其他账户,如确实需要开立其他账户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7、报请公司财务处审核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开立,严禁私自开设各种性质的银行存款账户。一、公司所属单位的收入账户核算业务包括:货款的收入、所有其他收入、预收货款、收回的应收款项、专用账户的存款利息收入,向上级公司划转的款项。该账户资金唯一流向为公司收入账户。二、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的支出账户核算业务包括:基本账户存款利息收入、支付的损益性支出、支付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购置款项、按规定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款项,上级公司拨入的款项、上级公司核拨的应付款项、向有关单位支付的应付款项、向所属公司划转的有关款项、缴纳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处定期组织检查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
8、、撤销、变更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十八条 为保证资金收支流向合理和安全运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收支业务,由银行与公司共同对结算资金实行监控,网上银行交易操作人员必须经财务部门有效授权。第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部门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对未达帐项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达帐项时间不允许超过两个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交由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岗位之外的人员审核,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应分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处负责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刻制和管
9、理,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刻制、变更印鉴必须报公司财务处备案。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银行结算用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注销必须实行严格的备查登记制度,健全监控手续。第六章 资金管理纪律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得在各种金融机构存放定期存款或进行理财活动,不准公款私存。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严禁签发超过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及付款票据;严格限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与付款票据的开列,确需使用空白支票或付款票据时,要写明收款人、款项用途、支票限额以及签发日期,并严格履行备查登记手续,追踪办理结果。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准出借银行账户,不准设置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第二十五条 所属单位不准集资,不准对外拆借资金,不准对外提供担保。第二十六条 所属单位压缩天然气母站禁止采用现金方式结算,子站营业站点收取的现金当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第二十七条 资金收支结算相关凭证及文件只报送经授权的人员,避免无关人员接触。第二十八条 为降低收取假钞风险,所属单位营业站点必须配备验钞仪器。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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