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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律法规1.J.教育法的特点(一)教育作为一般社会规范和法律所具有的特点: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性教育法具有强制性,这是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教育法具有规范性教育法具有普遍性(二)教育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特点:教育法律关系成立的单向性教育强制措施的柔软性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的指导性教育法规具体内容的广泛性2J.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一)纵向结构: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二)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3J.教育立法的原则与要求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必须反映法律规
2、范的基本特征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教育法规的制定,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法规的精神与原则,以协调好教育法规与其他法规的关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原则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4T.教育法规的实施可以有两种方式,即教育法规的遵守和适用5J.教育法规适用的概念及特点教育法规适用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教育法规适用具有被动性教育法规适用具有国家强制性教育法规适用具有程序法定性教育法规适用具有态度中立性教育法规适用的基础和要求6T.教育法规适用的要求,首先是公正准确,其次是合法合理,最后是及时高效7J.教育法规适用的基本原则尊重事实,依法办案原则司法平等
3、原则司法独立原则8J.教育执法的特点教育执法主体的确定性教育执法更强调规范性教育执法手段的强制性教育执法过程需要相应的法律监督9J.教育执法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不停止执行原则应急原则10J.教育法规的效力时间效力,是指教育法规何时生效、何时失效、有无溯及往的效力问题地域效力,是指教育法规适用的地域范围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规对什么人有约束力11J.教育法规的功能规范功能标准功能预示功能强制功能12M.教育法规指的是教育法规的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教育法规的潜在的效用,它是教育法规具有生命力的内在依据13J.教育法规的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保障作用14M.教育
4、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在教育实践中,并非所有与教育有关的行为都以教育法律规范来约束,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15T.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假定)、行为准则(处理)和法律后果(制裁)三个要素组成16T.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17M.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权利异物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在法律规
5、范基础上调整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18T.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可以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依据主体之间关系的类型,可以区分为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依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可以区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19J.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三个大的方面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6、,是法律关系的核心20J.教育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异物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教育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改变,包括主体。客体或内容等要素的改变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21M.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22T.根据违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教育法律责任主要可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三种23M.有损害事实是指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24J.教育
7、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必须违法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5T.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对像26J.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形式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嚣张与教师就学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27M.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28J.法律救济方式特征纠纷的存在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损害的发生时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是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具有补救与监督双重作用29J.教育法律救济的
8、作用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有利于推进教育法制建设30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调解渠道31M.教育申诉制度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32J.教师申诉制度具有的特征法律性特定性非诉讼性33J.教师申诉的范围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诉讼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34T.教师申诉程序包括提出、受理和处理三
9、个环节35M.受教育者申诉制度即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36M.教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于人(如学校、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该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做错决定的活动37T.教育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38M.教育行政诉讼是指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于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并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救
10、济活动39T.教育行政诉讼的程序: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40M.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41J.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概括来说有以下四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领导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42J.依法执教的意义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依法执教是人民教师之必需43M.依法治教是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
11、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44M.教师违法行为即指教师出于故意或由于过失为侵害他人(主要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45J.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特征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侵犯学生的入学权、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随意开除学生侵犯学生的人身权侵犯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学生的姓名肖像权、名誉荣誉权、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性侵害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侵犯学生的著作权不作为违法侵权46T.依照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可分为两类,即作为侵权行为和不作为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
12、行为。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47J.预防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必要措施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学生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48T.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实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教育基本法,这是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的颁布发行,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49J.立法依据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需要我国教育改革的需要我国教育全面
13、依法治教的需要50J.立法宗旨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51J.教育的基本原则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教育公益行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推广普通话原则奖励突出贡献原则52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优秀的教师)53T.X/T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7月1日起实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基础教育方面的法律,是促进和保障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法54义务教育法
14、是教育法律之一,是关于教育的单行法,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的法律,它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将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55T.X/T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它的制定和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教师的重视,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使教师称为社会上受人尊重的职业,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批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56T/J.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得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57X.根据我国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
15、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异物和责任58T.X/T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59J.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宗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培养合格人才60J.X/T/J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61J.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具体目的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
16、科本位、学科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醋精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改变课程
17、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62T.X/T/P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绘画纲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今后十年重要的教育政策所在63X/T/P/J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工作方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64X.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8、)强调把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是(育人为本)65X.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未来十年国家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改革创新)66X.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本政策是(促进公平)67J.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依法治教68X.不属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是(学前班的义务教育为1年)69X.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
19、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可通过多种形式夸大农村教育资源,下列可行的形式有(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近设学前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校舍;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教师资源)70T.幼儿园管理条例于1989年8月颁布,它是一部专门对幼儿园的管理以及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的条例71J.简述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72J.简述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幼儿
20、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儿童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儿童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培养儿童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儿童的智力发展培养儿童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73J.简述幼儿园的行政事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儿童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
21、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74X.联合国第44届会议通过联合国儿童公约(1989)75J.X/J儿童权利公约提倡的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权利与尊严原则无歧视原则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76X.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并确保其不受教师、同学的歧视,体现了儿童权利公约中的(无歧视原则)77X.专门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评价的相关理念、细则、标准作出全面阐述的是(幼儿园工作规程)78X.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教师资格79J.简述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任务。保护儿童的生命健康,促进
22、其生长发育,增强其体质,为儿童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如下: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建立科学的生活制度;提供营养膳食;健康检查防病;开展体格锻炼80J.简述儿童的保护规范尊重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幼儿园不得使儿童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幼儿园安排儿童参加的社会、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81X.新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儿童富有个性的发展82J/L.简
23、述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评价教育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儿童现状的基础上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儿童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的需要教育内容、要求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体差异,使每个儿童都能得到发展,都有成功感教师的指导是否有利于儿童主动、有效的学习83J/L.简述儿童发展状况的评估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儿童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全面了解儿童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在日常生活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平时观察所获得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儿童行为表现和所积累
24、的各种作品等,是评价的重要依据承认和关注儿童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儿童,在儿童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84X.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的时间是(2012)85X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每个领域由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两部分构成86P.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是2011年提出的(错误)87J/L.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师应把握哪些方面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88J.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语言领域中的目标是认真听并
25、能听懂常用语言愿意讲话并能清楚地表达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89X.与同伴发生冲突时,能在他人的帮助下和平解决,该社会领域的典型表现所属的年龄班是(中班)90M.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社会等关系等所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91T.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92J.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适用的针对性)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双重性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教师
26、职业道德行为的典范性和示范性教师职业道德影响的广泛性93M.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将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自己的信念并付诸行动的活动,简单说,是一种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教育的过程94J.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树立远大的职业道德理想掌握正确的职业道德知识陶冶真诚的职业道德情感磨炼坚强的职业道德意志确立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95J.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加强学习躬身实践树立榜样学会反思努力做到“慎独”96M.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是指教师自己、他人或社会,根据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和科学的标准,在系统广泛的搜集各方面信息,充分占有各种资料的基础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
27、,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进行考察和价值判断97T.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具有指挥定向、教育发展、分等鉴定、督促激励与问题诊断等功能。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应遵循的原则有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教育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98J.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自我评价法学生评价法社会评价法加减评分法模糊综合评判法99M.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所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导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100J.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目标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素
28、质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崇高的精神境界101M.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并成为教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发生的影响的基本道德概念102X/DX/TJ.教师职业道德主要范畴教师义务教师良心教师公正教师荣誉103X.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和根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4X.如果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是(主管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105X.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于(1995年)106X.(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107X.我国第一部教育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08X.小华学习成绩不好,
29、每到上课来事都会安排他到外面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小华的(受教育权)10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X.下列属于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的是(科学性原则)111X.“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是说明(向先进人物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112X.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终身学习)113X.统领教师职业道德的是(职业道德原则)114T.教师节为每年的(九月十日)115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
30、度116T.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最高层次是(慎独)117T.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特意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118J.简述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119A.刘老师到初中工作以来,一直注重尖子生的培养,她培养的尖子生在竞赛中获得过很好的成绩,但她也经常对那些不听课、顽皮的学生采取罚站、不许进教室等措施进行教育。家长知道后,多次找她交换意见,但刘老师不以为然,还对家长进行批评。试运用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知识对刘老师的做法进行分析。答:1.刘老师的做法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中的教
31、书育人。教书育人是教师在处理其与职业劳动的关系时所遵循的原则要求,它要求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平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而案例中的刘老师在工作中知识注重尖子生的培养,而对顽皮、不听话的孩子直接采取惩罚措施,这些都违反了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规范2.刘老师的做法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中的关爱学生。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处理其与学生的关系时所遵循的原则要求。关爱学生要求教师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案例中刘老师对不听话、顽皮的孩子采取罚站,不许进教室等措施违反了本条规定的要求3.刘老师的做法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为人师表。为人师表是教师在处理其与自己的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要求。它要求教师做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时、尊重家长。在处理与家长的关系时要做到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家长的人格。案例中刘老师对于家长提出不以为然,还对家长提出批评,这种做法违反了本条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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