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 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法律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 宽限期,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 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需要承当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二、主体适用范围只有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适用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 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
2、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 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三、双倍工资界定有些劳动者认为两倍工资以为是除了工资以外再额外给两倍工资这是错误的。 在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时,不能把已经正常支付的那一倍工资排除在外。所以, 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向用人单位要求两倍工资时,应该以之前已发的工资为计算 依据,乘以一倍的倍率来索取。!1!、如何界定有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双方权
3、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有合同的内容明 确约定了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才能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的要件,与标题是否写有劳 动合同字样没有必然关系。实践中,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 入职表、工资明细单等等一般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 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4、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 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五、双倍工资的期限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 一旦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双方就已经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再视作 无劳动合同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明确,只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 间,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
5、工 首月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两倍工资最多也只能支持十 一个月。六、双倍工资的时效任何法律纠纷的解决都有时效,超过时效承当不利法律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收到用工第二个 月的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有没有支付该两倍工资,时效自此时起计算,一年后, 如果劳动者没有通过任何有效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仲裁委就不再支持这个月的两倍工 资请求。同样,用工第三个月、第四个月,一直到第十二个月的两倍工资,都是这样来 计算各自的时效。七、纳税问题有不少
6、企业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性质属于补偿金,因此应参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9178号)纳税,其实该处的两倍工资,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应当按月支付,这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的性质完全不同。同时,两 倍工资是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与离职也没有关系。至于为什么通常都是在离职 时支付,是因为在职时很少有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的缘故,不能因此将其与离职补偿混 为一谈。因此,两倍工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本案是一起因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事后补签所引发的案件。实践中,还会发生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
7、劳动合同的情况。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 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 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 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视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视作落款之日起双方达成合意,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的宽限期,因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 位赔付这段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