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题库十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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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题库十一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答案:D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
2、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
3、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2、单项选择题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多少期限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A5日内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答案:C3、单项选择题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
4、决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在我国仅适用于解决合同领域的法律冲突B.对于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国际上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广泛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C.合同缔结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立遗嘱地法均属于行为地法D.当事人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婚姻家庭等答案:A本题解析:最常见的系属公式有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法院地法、船旗国法、最密切联系地法等。其中,属人法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亲属、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可见D项正确。行为地法是指以当事
5、人的行为地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行为地法又可以派生出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婚姻举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显然,C项正确。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按其意愿自主协议选择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现已扩展至婚姻家庭、侵权和继承等领域。在中国,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仅适用于合同领域,所以B项正确。最密切联系地法是指与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可以适用于不同性质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在中国,除了合同领域运用了最密切联系地法以外,在其他民商事关系中也有所体现。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6、。”可见,A项的说法是错误。4、多项选择题根据汉堡规则或我国司法实践,下列关于保函的说法中何者正确?A、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05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2005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6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5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本案承运人属于倒签提单欺诈了收货人,因此保函无效,承运人应承担对收货人造成的损失B、2004年6月6日,中国爱厨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
7、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公斤1美元,共100000公斤,1000箱分装,8月装船。2004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箱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承运人曾对货物总重量表示怀疑。但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再行核实,在托运人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清洁提单。本案中保函属于有效的善意保函,若承运人在目的港因货物重量短缺遭收货人索赔,承运人应先赔偿收货人,再通过保函从托运人处得到补偿C、中国天津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订了进口10000吨白糖(共20万包)的合同,采用FOB(神户),每吨300美元。该批货由一艘利比里亚籍货轮承运。天津公司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在神户
8、港装货期间,船方看到白糖杂乱堆放在码头且无任何遮盖物并已有脏包,明显是雨水造成。在托运人出具保函情况下,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货抵天津港后,天津公司提货时发现有1000包货物被雨水污染,货物亦短少1000包。本案承运人属于恶意欺诈,保函无效,承运人应承担收货人的损失D、日本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但由于船速较快,在开证行还未收到全套单据前,货已抵上海港。于是买方拿着副本提单加保函先提取了货物。后买方未到开证行付款赎单。本
9、案中,如承运人未与买方恶意串通,则保函有效。但承运人须对开证行的损失承担责任,然后再通过保函从提货人处获得补偿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汉堡规则承认保函的效力,主要概括为以下三点内容:(1)善意保函有效:善意保函指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无串通行为,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核对查清货物,而接受保函免去不良批注,并非有意欺诈收货人。这种保函有效。本题中B项属于这种情况。(2)恶意保函无效:恶意保函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有串通行为,即承运人对货物的有关情况明知,如外包装明显破裂,而仍给托运人签发清洁提单。一般有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和明知货损仍出具清洁提单,此时保函因欺诈而无效。本题中AC项属于此类。(
10、3)有效的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收货人)。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无单放货时,如承运人与提货人没有串通,不是恶意,则保函有效,但承运人需承担责任,然后再通过保函从提货人处获得补偿。D项属于此类。5、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国家机构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C.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答案:A, B本题解析:参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4
11、1条;宪法第116条;选举法第15条。6、多项选择题某乡镇企业在吕某与某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吕某更高的报酬,与吕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上述国有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此,下列评论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该乡镇企业应承担有关行政责任B、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说服吕某回到该国有企业工作的责任C、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解除与吕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D、该乡镇企业与吕某负连带赔偿的责任答案:A, B本题解析: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保障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
12、加,并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存在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B、在进口产品增加损害国内产业时,除采取消除或减轻损害的保障措施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C、进口产品的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D、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答案:A, B, C本题解析:根据我国保障措施条例,当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的条件: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间因果关系。保障措施包括提高关税或数量
13、限制。但临时保障措施只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在进口产品增加损害国内产业时,除采取消除或减轻损害的保障措施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8、单项选择题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双方不能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B.格式合同为该领域的习惯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C.双方可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D.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答案:C9、单项选择题
14、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C.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答案:D10、单项选择题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C.许
15、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D.孙法官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答案:C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要求。A选项中高法官的做法正确,法院给予嘉奖正确。B选项中黄法官的司法建议,作用显著,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正确。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12)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13)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16、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还没有到撤职的程度,故C项做法错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59条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但是,孙法官带自己同学参加法院聚会,导致其同学向聚会时认识的法官行贿,却不是孙法官介绍的受贿,因此,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是正确的。本题只有C项符合题意,应选。11、单项选择题下列说法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A.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
17、算、统计支付B.社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但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C.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需要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D.参加基本养老保俭的个人,如果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要求答案:A本题解析:社会保险法第l9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知,A项正确,当选。社会保险法第64条第2款规定:“
18、社会保险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第69条第2款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可知B项中前半句话错误,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后半句话正确,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l0条、第23条、第44条、第53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缴纳。故C项错误,不当选。社会保险法第l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
19、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据此可知D项说法过于绝对,不当选。12、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哪些正确?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四级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答案:B,
20、 C, D本题解析:该题考查民族自治地方及民族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所以A选项错误。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所以BD选项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
21、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所以C选项正确。13、单项选择题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答案:C本题解析:食品添加剂管制食品安全法第44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
22、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故A项说法错误,应当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第43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是实行许可制度的,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并未要求实行许可制度,故B项说法错误。第47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23、,食品安全法并未要求销售合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14、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选项中,哪项不符合法律汇编的特点()A.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不属于立法活动B.目的在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规,以利法的遵守和运用C.只能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进行D.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答案:C本题解析:法律汇编,也叫法规汇编,是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汇编成册。法律汇编不改变汇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而不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仅是一项技术意义的工作。法律汇编的目的是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律法规,以利于法的遵守和适用。15、多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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