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题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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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题一1、不定项选择(江南博哥)本案中,盛大饭店的错误为下列哪项所述?A、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内容违法B、不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C、在试用期期满时进行考试D、以上都是该饭店的错误答案:A, B本题解析:见劳动法第21条,第17条第2款。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D选项单独看是正确的,但是题目问的是盛大饭店的错误为下列哪项,而非以下错误的选项。2、多项选择题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外贸商签订了
2、进口一套发电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FCA(1NCOTFRM),以此价格条件,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在该条件下,买卖双方只能就该套发电机以集装箱的方式装运B.在该条件下,应当由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C.在该条件之下,如果双方约定在货物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当负责装运货物,装运完毕,才算履行了交货义务D.在该条件之下,如果双方约定在卖方所在地方以外的任何地点交货,即使货物还在卖方的交通工具上,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即算完成答案:B, C, D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国际贸易术语的掌握。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FCA(freecarriernamedpl
3、ace)即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且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履行启己的交货义务。如果买方没有指定明确的地点,则由卖方在规定的地点或者地段选择承运人并将货物置于其监管之下完成交货义务。该术语中,所谓承运人包括实际承运人,也包括订立运输合同的承运人,还包括货运代理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于卖方如何履行交货义务做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在货物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当负责装运货物,装运完毕,才算履行了交货义务。在该条件之下,如果双方约定在卖方所在地方以外的任何地点交货,即使货物还在卖方的交通工具上,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即算完成。3、多项选择题李某,某人民法院刑
4、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详见法官法第32,33条。4、单项选择题下列有关我国法的渊源的表述正确的是()A.我国的基本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B.我国法的渊源以制定法为主,判例对法官判案没有任何
5、作用C.国际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之一D.在任何情况下,党的政策都不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答案:C本题解析: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A项错误。在我国判例虽然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它对法院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影响力,可以被视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B项错误。党的政策对立法、执法、司法活动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也可以被视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D项错误。根据我国一些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在我国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因此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例如,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3款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由的国际条约同
6、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因此,C项的表述正确。5、单项选择题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答案:A本题解析: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无论是对立法还是执法、司法都有明确的要求。对
7、立法的要求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体系完备。所以,A项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所以,C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彻底的人民性。其含义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与全体公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民是法治的主体,
8、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确认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规定了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内在地要求全体公民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承载者,自觉受其引导,遵守法律,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所以,BD两项说法正确。本题的答案为A。6、多项选择题国际项目融资因为风险较高,所以实践中出现了多种担保形式,项目资产担保协议就是其中一种。与一般的资产抵押相比较,项目资产担保协议具有哪些特点?A、项目资产担保协议要求项目公司以全部项目资产,包括未来建成的项目资产,作为担保,实行项目资产的
9、总担保化B、项目资产担保协议通常要求在贷款人债权得不到清偿时,贷款人可得到对项目资产的物权性权利C、项目资产担保协议禁止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为第三人设立担保D、项目资产担保协议需规定项目公司有义务办理和取得项目资产权利的一切法定手续,并有义务在项目建成后办理所在国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登记手续答案:A, B, C本题解析:信用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信用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其包括三种形式:(1)保证,最普遍的是见索即付保证。(2)备用信用证:是指担保人(开证行)应借款人的申请,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向担保人出示备用信用证以及借款人违约的证明,担保人即应依信
10、用证的规定向贷款人支付款项。备用信用证不是一种支付方式,而是一种担保方式。(3)安慰信,又称意愿书。写信人(担保人)为使借款人获得贷款,向贷款人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书面文件。通常当母公司希望帮助子公司获得贷款而又不愿明确承担保证责任时,会采取意愿书的方式。意愿书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不能强制执行。7、多项选择题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的哪些成员应当列席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市长B.常务副市长C.市人民法院院长D.市委书记答案:A, B, C本题解析:该题考查应当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成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11、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 级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 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 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
12、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 镇长。”所以A、B选项正确,当选。8、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日前公布。A.20B.15C.5D.7答案:D9、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观点不正确的是:()A.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B.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都是抽象的,法律解释是具体的C.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D.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表层的东西答案:A, B, D本题解析:法律思维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因此A是错误的。法律思维是抽象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都是具体的,因此B是错误的。因此,D
13、是错误的。10、单项选择题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A.中国法B.甲国法C.乙国法D.丙国法答案:B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例中,该公民侨居于甲国,去乙国只是作短暂旅行,所以其经常居住地仍应为甲国,因此有关该公民的动产的法定继承依照
14、我国相关法律应当适用甲国法,8为正确选项。故本题答案选B。11、单项选择题某省A市拟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50公顷,依法应经谁批准?A.市人民政府B.省人民政府C.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D.国务院答案:D本题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12、单项选择题尹某因与马某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尹某家族生活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故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尹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可以作为尹某的保证人的是()。A.尹某的父母B.
15、尹某的妻子C.尹某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D.马某答案:C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据此,本题中尹某的父母和妻子因无固定收入来源,不能作为他的保证人。因马某是尹某的同案犯,属于“与本案有牵连的人”,也不能作为尹某的保证人。而尹某已成家立业的姐姐符合保证人的条件,可以作为尹某的保证人。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13、多项选择题下列表述中,属于冲突规范的有()A.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B.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C.公民、法人违反
16、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D.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答案:A, B, D本题解析:对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规定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法律即为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C项只是对违约责任的一个简单表述。14、单项选择题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
17、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答案:B15、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答案:A, B, C本题解析:宪法监督的方式根据宪法第67条和第116条规定,宪法
18、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由此可知,答案为A、C、D。16、多项选择题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包括()。A.一夫一妻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D.六礼必备答案:A, B, C本题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与六礼等构成比较完备的婚姻制度,对后
19、世影响较大。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当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不过在当时的制度下妻是指正妻,同时也允许纳妾,但只有一个正妻。17、多项选择题以下关于法律推理的种类说法正确的有:()A.司机张某在驾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将车停在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B.某地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改之前,尚未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5条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处运用了演绎推理方法C.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通过对下级法院类似案件的若干判决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这里运用了归纳和
20、类比推理疗法的结合D.如果门前草坪是湿的,并且能观察到,如果在晚上天下雨了,草坪就会湿,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昨天晚上天下雨了,这里运用了设证推理答案:A, C, D本题解析:辩证推理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其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A项中的两种利益形成了相互冲突,因此处理时必须通过适当的法律推理来作出利益选择。因为生命利益大于道路通行利益,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这正是运用了辩证推理作出选择的结果。A项说法正确。而B项对刑罚轻重的判断是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相互冲
21、突的利益闻进行选择的推理,因此B项是辩证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C、D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18、多项选择题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答案:A, B, C本题解析: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
22、以下三方面:(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3)在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19、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法典篇章体例的变化错误的是哪项?()A.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有六篇,其篇章、体例、结构都还比较简单B.汉代制定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C.魏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
23、结构上更加规范化D.北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答案:C本题解析:战国时期,魏相李悝主持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即法经,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体例、结构、内容都还比较简单。因此,A项正确,不选。九章律是汉朝最重要的一部法典,为汉律的核心,它以法经为基础,又增加了户、兴、厩三篇,故B项正确,不选。魏律是曹魏政权的基本法典,它改具律第六为刑名第一,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与地位,并且使其名副其实。而晋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故C项答案不正确,当选。北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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