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之地操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之地操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地操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地操式行车安全操作顺序和方法,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起重作业安全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地操式行车作业全过程。 3 操作规程 3.1 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3.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3 两人同时操作时,必须协调一致,由一人为主操作,另一人挂钩和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2、 3.4 操作行车时,操作者手持控制按钮盒必须与吊钩成一定角度(45角最佳),并且目视行车与吊物。严禁站在吊物下方操作和严禁背朝行车操作、行进。 3.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应高度注意,采取点动方式缓慢行驶。 3.6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3.7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3.8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3.9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禁止停在安全通道上,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3.10 重吨
3、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3.11 行车运行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配重,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3.12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或故障时,必须将急停开关扳下,喊叉车将吊物放下后,再请维修人员前来修理或通知配电值班人员。 3.13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3.14禁止使用无限位器的行车,发现行车无限位器、无限重器等安全装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立即报修。 3.15吊运细长的工件: (1)必须使用两根吊; (2)两根吊带的夹角必须在60至120之间; (3)必须兜吊; (4)吊运有棱角的工件必须有衬垫。
4、 3.16吊运体积小的整块钢板: (1)必须使用两根吊; (2)使用工装(托盘、框)进行吊运。 3.17吊运大块钢板、整块钢板: (1)必须采用四个吊点,平衡吊运; (2)防止吊钩打滑,单次作业只能吊运一块,禁止两块以上同时吊运。 3.18 吊运小件不规则板类: (1)必须使用工装(托盘、框)进行吊运。 3.19吊运框类工装: (1)必须采用四个吊点,平衡吊运; (2)框类工装要有防溜出措施,防止工件从框里掉出。 3.20 普通大件吊运: (1)所选行车起重吨位、索具必须与吊物重量相符; (2)必须使用两根吊带; (3)必须采用四个吊点; (4)必须使用牵引绳; (5)必须平稳吊运。 3.21
5、吊运臂架禁止单根吊带、钢丝绳起吊,必须使用相同规格的吊带、钢丝绳起吊。 3.22 工作完毕后,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取下吊带或钢丝绳,吊钩升到横梁下方1米,小车开到轨 道两端。 3.2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3.24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到“八个必须”。 3.24.1钢丝绳必须套在吊钩钩心内。 3.24.2吊钩必须挂在重物的重心上。 3.24.3吊钩的钢丝绳必须保持垂直。 3.24.4.指挥上升或下降重物时,应保持重物的水平平稳。 3.24.5起落吊钩时,应注意周围,不准其它人员进入吊物的危险区内。 3.24.6臂架、钢板等较长物件起吊或下降时,要特别注意到碰撞或钩住其它设备部件等。 3.24.7起吊物件时,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 3.24.8起吊物件的棱角、快口部位要放垫物,吊位应正确。手不可握在吊物与钢丝绳之间。 4.附加说明 本规程由生产中心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