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关于全面实施学生导师制的通知(5)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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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实施学生导师制的通知根据院教字(2016)26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本学期起,我院将全面实施学生导师制,具体通知如下:一、导师选配1.学生导师由教学单位确定,从专职教师中挑选;2.学生导师任期四年,在学生入学后三周内组织配备。3.若导师有更换,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配备变更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汇总至教务处备案。二、考核评估1.对学生导师采用学期考核制,由教学单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可由教学秘书、教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考核形式可为座谈会、调查问卷、答辩等;2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
2、等级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学生导师总人数的20%;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导师,其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l 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l 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l 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材料上报1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导师配备工作,并于10月13日之前填写学生导师登记表(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配备情况表(附件2),并上报汇总至教务处。2、学期结束前三周,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导师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小组评审结果,对学生导师的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4)及教学单位学生导师考核统计表(附件5)汇总上报至教
3、务处。 联系人:崔琳 王存进 联系电话:87190137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登记表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配备情况表附件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配备变更表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5:教学单位学生导师考核统计表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登记表教学单位(签章):专业名称学生导师资料教务网用户名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导师配备情况表教学单位(签章):学生信息导师信息专业(姓名)班级(姓名)导师姓名专业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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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关于 全面 实施 学生 导师制 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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