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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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方案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根据上级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建设“平安路桥”战略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治理效果明显。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201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
2、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9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拆解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
3、单位;宾馆、商场、市场、饭店、医院、学校、印刷、娱乐、宗教场所;“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出租房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
4、安全管理、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日常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依据本通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系统)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部署,督促辖区(系统)内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抓紧整改2017年隐患
5、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3、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矿山、运输、用电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健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交通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矿山、隧道
6、和其他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水库、河流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易发重大隐患事故的行业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化工企业、加油站、危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建筑工地要防坍塌跨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和泄漏。 3、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
7、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滥采乱挖、越界超范围开采等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火工品、烟花爆竹等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生产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
8、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府办和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采取措施,将工作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
9、类隐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方式,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
10、着眼长远。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改变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方式,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和单位要予以曝光。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11、。对在隐患排除治理工作中探索出的经验及时加以总结报道,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和12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附件1: 台州市路桥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一览表 序号 行业 专 项 检 查 内 容 责任单位 1 矿山 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
12、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 露天矿山是否已经取消落后的掏底扩壶坍落开采工艺,矿山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区安监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 2 工业 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的建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3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取
13、得相应资格证情况。 4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5消防通道、员工住宿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6消防设备、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情况、电气设备、用电机械的保护接零、接地符合安全规范情况。 7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取得使用登记、注册、检验情况。 8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无存在重大危险源情况。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照要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及使用情况。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工业经济局、区质技监分局、区安监局 3 化工 生产 企业 1. 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 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14、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 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 企
15、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 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监局、区工业经济局、区质技监分局、区环保分局、路桥气象办事处 4 化工 经营 企业 1. 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 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16、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台、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
17、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路桥气象办事处 5 危险 化学品充装 企业 1. 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 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
18、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 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监局、*区建设规划分局、区质技监分局、区交通局 6 烟花 爆竹 经营 企业 1.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
19、改情况。 2. 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3. 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技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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