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pdf
《2022年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pdf(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6 14 号),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市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强日常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第三条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农村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发展改革
2、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支持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财政部门做好救助供养经费及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统计部门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相关指标数据。第四条区民政部门应当鼓励群众团体、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16 页 -第五条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困人员
3、的良好氛围。第二章供养人员第六条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年满60 周岁的老年人;(二)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四)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第八条无生活来源是指居民缺乏基本生活所需的稳定经济来源,靠自身无
4、力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一般情况下,家庭月人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16 页 -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的,可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第九条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条款所规定的执行。第十条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是指法定赡养义务人没有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能力;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是指法定抚养义务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一般可以参照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法
5、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情形确定。第三章办理程序第十一条申请及受理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3 页,共 16 页 -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并主动帮助其申请。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残疾人,乡镇人民政
6、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向区民政部门报告,由区民政部门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确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所需鉴定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对不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不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所需鉴定费用由本人自行负担。申请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三)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四)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
7、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规定的材料。第十二条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责任主体,应当自受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社会保障事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4 页,共 16 页 -务所应当承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事务性工作。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逐一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
8、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调查核实。同时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相关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应当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复核申请。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
9、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应当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规定程序逐户进行,评议期间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应回避。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救助供养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可由区民政部门组织进行。有条件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第三方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16 页 -成立评议小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第三方人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主持评议,适当引入第三方人员共同参加民主评议。区民政部门可以派人参加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初
10、审意见,并及时将申请人基本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初审意见在其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天。公示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调查结果、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和 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三条审批程序。区民政部门是审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责任主体,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11、,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社区公布其基本情况、救助供养形式和救助供养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并说明理由。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区民政部门应当在审批后7 个工作日内,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16 页 -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委托第三方机构参照 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有关标准,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档次。特困人员对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有异议
12、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重新评估,区民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重新评估,并提出认定意见。特困人员的自理能力评估经费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第十四条变更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特困人员每年复核一次,根据特困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终止或变更审核审批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区民政部门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特困人员因户口迁移时,应及时办理迁移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由特困供养人员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户籍所在地管理部门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十五条终止程序。
13、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本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终止或变更审核审批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区民政部门批准后,核销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终止其救助供养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7 页,共 16 页 -特困人员死亡的,供养服务机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终止或变更审核审批表。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区民政部门批准后,核销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年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2022 北京市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实施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