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2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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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乡读后感(精选20篇)由Www.QunZou.Com整理故乡读后感(一):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我们学习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明白了闰土是一个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
2、醒。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能够用自我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日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故乡读后感(二):“橫眉冷对千夫
3、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
4、情、亲情、友情的鲁迅。直到故乡出现了。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
5、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
6、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故乡读后感(三):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
7、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故乡读后感(四):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
8、识。文中有句话: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趣味,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我自我。三年级寒假时,我一向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
9、本终日不离桌面,之后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能够把这看作“祸”。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简便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
10、”;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向在说:“这不必须是祸(这不必须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故乡读后感(五):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
11、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可是他见多识广,明白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此刻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期望不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期望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
12、谓无。虽然实现“期望”困难重重,可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期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我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原先读书是多么的趣味,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故乡读后感(六):回归故乡
13、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完美的;当然,以往整个故乡都是完美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以往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完美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完美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能够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
14、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所以,“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样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样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必须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完美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
15、会像“故乡”一样崩塌.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但生活需要乐观,也有处处可见的“优根性”支持我们的乐观。作为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分子,我们不能左右历史的走向,也不能阻止它前进,更不能扭转它客观存在的趋势。我们能做的,仅有发挥我们的“优根性”与“劣根性”对抗,才能让我们心中的“故乡”永不崩塌。也许,后人会踩着我们走出的路上,去往社会、历史、天地中那片永不陷落的“故乡”。故乡读后感(七):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
16、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日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必须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样变成鬼的。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我。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完美!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完美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
17、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能够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杯具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杯具而杨二嫂则不是杯具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主角。不但令
18、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样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必须不会认为自我的东西仅仅仅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
19、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所以杨二嫂会一向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而故乡中最大的杯具,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完美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故乡读后感(八):“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述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首先,从外貌上
20、来看。大家都明白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貌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主角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最终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一样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
21、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以往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理解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故乡读后感(九):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那儿很美,如梦一般。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
22、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
23、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忽又记起父亲说的:“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能够留恋的呢原先,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完美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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