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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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汽油加氢装置具有临氢、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多的特点,安全和环保工作十分重要。1、临氢、易燃易爆(1)氢气具有易扩散、易燃烧、易爆炸且温度爆炸高的特点。氢是最轻的化学元素,在相同体积下,氢气重仅为空气的6.10%,氢分子的运动和扩散速度比其它所有物质的分子都快。如果充有氢气的设备、管道泄漏,氢气就会升至屋顶死角处,积聚不散,增加了燃烧和爆炸的危险。(2)氢气的化学性质很活泼,在空气中,氢的点火能量特别低,只要微小的明火甚至猛烈撞击就会发生爆炸,其爆炸浓度范围为4-75%。(3)氢气的火焰有“不可见性”,而且燃烧速度很快,易导致操作人员误触火焰,因此在日常操作中要
2、做好临氢系统设备、管线、仪表的密封工作,防止氢气泄漏,一旦出现事故,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2、有毒有害化学品多本装置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包括硫化氢、氮气以及催化剂等,这些物质的性质前章已详细介绍,要求日常应加强巡检工作,防止泄漏,并对有害化学用品的性质及防护熟练掌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以免事态扩大。汽油加氢易发生的事故有: 1、反应飞温引发事故。汽油加氢反应主要由加氢活性催化剂提供的加氢反应和酸性功能催化剂提供的裂化反应组成。加氢反应均为放热反应,如反应热不能及时从反应器取走,将引起反应器床层温度的骤升,即飞温,使催化剂活性受到损坏,寿命缩短,对反应系统的设备造成危害,导致高压法
3、兰泄漏。2、氢气泄漏引发的事故。某厂加氢装置油泵换泵期间,泵不上量,而泵出口未装止回阀,造成高压氢气倒泄到油泵房,引发爆炸,装置被毁,死伤几十人。3、硫化氢泄露引发的事故。硫化氢为无色,恶臭、毒性大的易燃易爆气体。某厂加氢裂化装置几名操作工为检查冷高压分离器酸性水,打开阀门敞口排放,由于酸性水中硫化氢迅速蒸发,几名操作工熏倒。4、串压引发的事故。某加氢装置高压分离器排放酸性水时,造成串压,导致低压的酸性水罐被炸飞。1.1 安全知识1.1.1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知识1.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
4、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3.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利有:(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5、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二)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三)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
6、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4.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负有的义务有:(一)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5.安全生产法关于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
7、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7.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
8、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储存危险化学品规定如下: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 )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
9、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处置危险化学品是规定如下:(一)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预先
10、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它是为在事故中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行动计划。11.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要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少。应急措施能否有效地实施,在很大程度取决于预案与实际情况的符合与否以及准备的充分与否。应急救援预案的总目标是: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消除;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12.消防工作坚持的方针与原则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13.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14.消防法中对在具有
11、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规定:(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15.消防法中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通道的管理中规定:(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拴,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
12、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二)埋压、圈占消火拴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罚款。16. 消防法中发现火灾时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为:(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二)阻拦报
13、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17.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规定: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18.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对爆炸危险场所、适用范围规定:本规定所称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
14、出现造成爆炸事故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执行。19.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对爆炸危险场所防爆规定:(一)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二)企业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20.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对爆炸危险场所上岗人
15、员要求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企业应规定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防爆电气的安装、维修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1.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规定:(一)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
16、性的安全教育。2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种作业有: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作业。1.1.2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知识1.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
17、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为: 生产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措施防止扬散、渗漏、流失、丢弃; 产品应采取以回收、消纳的包装物,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工作; 转移固体废弃物,应向移出地的省环保部门报告,并应经接受地省环保部门的许可; 禁止境外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作为原料的废物,确需要进口的须经国家环保局和主管部门批准。3.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包括: 推广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先
18、进工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有关部门应公布限期淘汰目录,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期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使用目录中规定的设备和停止采用目录中的工艺。被淘汰的工艺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应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露天堆放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物矿石、尾矿和其它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场所并须符合环保标准。1.1.3安全生产知识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按其性质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区别为:特种劳动防护用
19、品是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皮安全带、绝缘鞋、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由于工作需要佩戴和分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风镜、防寒耳罩、毛巾、手套、水鞋、雨衣、防寒服等。3.防毒面具的选用方法和适用范围为:防毒面具主要用于毒气浓度较高,而且对眼睛及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的作业环境。目前国内生产的防毒面具有头套式和面罩式两种。在使用防毒面具前,一定要搞清有毒气体的性质、含毒浓度和使用场所空气含氧量、环境温度,在限定的范围和有效防毒时间内使用,切勿弄错。若毒气浓度越大,
20、即防护的时间就越短。毒气体积浓度大于规定使用范围(见表)及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8时禁止使用,必须改用隔离式防毒用品。直接式防毒面具规定耐受毒气体积浓度不大于0.5,超过此数,应改用全面罩型导管式防毒面具。由于缺氧而佩带过滤式防毒面具造成死亡事故不少,尤其在下水道,地下废井等场所作业时,更应特别注意。防毒面具适用范围品类主要组成部分使用范围头罩式头罩、导气管、滤毒罐毒气体积浓度:大型罐低于2中型罐低于1面罩式导管式面罩、导气管、滤毒罐毒气体积浓度:大型罐低于2中型罐低于1直接式面罩、小型滤毒罐毒气体积浓度:低于0.54.空气呼吸器适用环境是:适用于缺氧、有毒气体成份不明或浓度较高的环境。进密闭容
21、器、贮罐内、下水井工作时应选用的防毒面具为:应选用自吸式长管防毒面具和通风式长管防毒面具。5.佩带防毒面具的方法是: 选配适当的头面罩规格 头面罩要按规定的选配方法,选择适用的规格,使罩体边缘与脸部贴紧,眼帘中心位置在眼睛正前方下一厘米左右。正确选配头面罩不仅能保证气密性能,而且能减轻罩体对头部的压力和减小有害空间的影响。 部件的正确装接 新领的面具和长期不用的面具,各部件是分开的。使用前,应首先将导气管与头面罩螺丝旋紧,另一端与滤毒罐的螺丝连接,但不旋紧。然后用手握滤毒罐,使头面罩自然下坠,滤毒罐的侧方接缝与两镜窗的中央接缝处于一条线上,在旋紧外套螺帽,以保证各部分连结密合,防止导气管压瘪或
22、扭弯,影响通气或发生泄漏。6.防毒口罩的使用方法是:防毒口罩为半面罩型,主要由单罐式和双罐式两种。由于橡胶主体(口鼻罩)、呼气阀、滤毒盒(带吸气阀)和系带四部分组成。防毒口罩使用简便,呼吸阻力较小,药剂可根据毒性种类更换。使用与接触毒气的毒性较小、浓度较低和对眼部、皮肤没有刺激的作业环境。防毒口罩有如下使用方法: 使用前,必须严格确认作业场所毒气性质,选用适当标号的药剂,不能随便替代。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毒气浓度大于0.1的场所或在密闭容器中操作时禁止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便拧开滤毒盒盖,以免引起药剂松散,并应防止滤毒盒剧烈震动,防止水或其它液体滴溅倒滤毒盒上,否则,会降低防毒效能。
23、在使用过程中,对于有臭味的毒气,当开始嗅到轻微气味和防汞滤毒盒中的指示纸由乳白色变橙红色时或上海产纳石灰变白色时,即为药剂失效,应立即离开毒气环境,停止使用,更换新药。 系带可根据头部大小调节松紧,过松容易漏气,过紧则不舒适,两条系带应自然分开套在头顶稍后方。 经常使用的口罩,如果橡胶主体脏污,可用肥皂水清洗或0.5高锰酸钾溶液消毒。不可使用其它溶剂,以免损害橡胶。清洗时,水温不可超过30,洗涤后应晾干,切忌火烤、曝晒。 防毒口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如药剂尚未失效,可立即放在塑料口袋内,避免受潮,以备下次再用。7.佩戴防噪声护具应注意的问题有:佩戴防噪声护具应注意 耳塞有大、中、小号之分,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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