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大全图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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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大全图片2022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一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供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36个月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根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
2、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供应状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具体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依据居民健康状况,准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
3、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气构双向反馈。 2、准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重点管理对象。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乡镇卫生院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方法。 4、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乡镇卫生院要有方案有重点地实行相应的相宜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询
4、问、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准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居民发病状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的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指导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比例等政策的制定,逐步提高疾病干预力量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果合格。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纳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
5、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需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爱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平安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
6、需出示或出于爱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5、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档案室和基本设备,根据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当保管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平安。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大全2 居民健康档案是基层医疗卫生气构为居民供应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国家及省已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全市基
7、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供应连续、综合、相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年度目标 20_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和农村地区分别达到60%(40%)和20%。20_年分别达到70%(50%)和30%。优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20_年项目在全市全部县(区)开头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20_年1月1日起,新建
8、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必需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年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和省卫生厅颁布的相关规定。20_年1月1日前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应在20_年年末前逐步完善,使其达到上述要求和规定。 (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疾病预防掌握和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规范、要求、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必需的医学学问和技能,档案管理信息化技术等。主要教学资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年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病
9、历管理规范,计算机基础学问等。 3.培训方案:20_年和20_年分别完成50%培训任务。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状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状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
10、等。 (5)农村地区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可增加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状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依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供应状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依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
11、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依据复诊状况,准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全部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准时归档。 (5)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
12、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方法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1)供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的机构必需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并成果合格。应制定本单位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根据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当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
13、证健康档案完整、平安。 (3)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健康档案应准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守档案平安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 (5)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纳20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
14、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需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7)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医疗保健机构撤销、合并等,必需将所保存的健康档案交辖区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利用省级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网络平台,建立掩盖全市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网络用户包括全部医疗卫生气构,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开放。统一使用省级开发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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