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项目.doc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项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项目.doc(5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磋商文件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KGSG-ZB-2019348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采购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时 间:二零一九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磋商文件113.磋商响应文件12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5.磋商156.磋商评审167.合同授予168.重新采购179.纪律和监督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磋商程序及办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7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9一、磋商响应函及
2、磋商响应函附录4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三、授权委托书46四、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47五、项目人员配备52六、企业实力53七、技术部分54八、企业声明函55九、其他资料56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KGSG-ZB-20193486;三、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五、项目基本情况:5.
3、1采购内容: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建设项目;5.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任务;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六、供应商资格要求:6.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具有2018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
4、出具的资信证明;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6.5有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6.7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5、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19年9月11 日至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层);3.方式:现金/转账;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层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
6、公司;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9月 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层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709会议室;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采 购 人: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联 系 人:康老师联系方式:13598009455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石女士联系方式:0371-53626688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层邮箱:河南信
7、息统计职业学院2019年9月10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 购 人: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联 系 人:康老师联系方式:13598009455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石女士联系方式:0371-53626688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西二街龙湖大厦17层邮箱:1.1.4项目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建设项目1.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
8、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1.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任务1.3.3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1.3.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存在重大负偏差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答疑文件(如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
9、2.2.2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 3.3.1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8年度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3.7.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明确标明“正本”
10、 “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商务西二街龙湖大厦1709室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商务西二街龙湖大厦1709室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确定方式:开标前在相关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价的10%;缴纳方式:转账或现金。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1、48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10.2 结果公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情况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其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10.4合同价款支付货物及服务交货(完工)
12、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30天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合同货款的95%,其余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予以无息给付。10.5政府采购政策1、 落实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采购产品若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标记符号产品为,供应商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可能被拒绝。采购人鼓励投标人优先采购
13、国家规定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标记符号产品除外,属强制采购商品)。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如实填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且提供证明材料。 2、 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详见评标办法。9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磋商文件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 采 购 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采购代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14、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供货期、质保期和质量要求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15、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适用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存在重大负偏差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磋商文件2.1 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磋商程序及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
16、.2 磋商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 澄清的内容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五日,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磋商文件的修改2.3.1
17、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五日,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磋商响应文件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5)项目人员配备;(6)企业实力;(7)技术部分;(8)企业声明函;(9)其他材料;3.2 磋商报价3.2.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含项目验收
18、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检验费用、技术培训等】,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条件,充分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投标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中标人无权再以估计不足为由提出任何延长项目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3.2.2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3.2.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3.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磋商完成后对最终磋商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磋商
19、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3.3 磋商有效期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3.4 磋商保证金不收取3.5 资格审查资料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具
20、有2018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3.5.4有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3.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5.6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21、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6 备选磋商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3.7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7.1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 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
22、.3 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4.1.2包封上应写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人名称;(2)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 信息 统计 职业学院 教学管理 平台 项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