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文件汇编HR劳动人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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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文件汇编目录公司项目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3员工奖励标准规定10施工生产工人岗位入职条件持证上岗对照表19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6国(境)外项目员工薪酬管理办法68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74公开竞聘管理办法78关于加强工资管理的通知86关于落实农民工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92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93公司机关工作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97公司技能型人才管理办法100境外项目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实施办法104劳动保护与个人防护管理规定127公司内部歇岗管理办法132老城公司农民工管理答疑136公司培训管理办法139课程开发费用标准表142老
2、城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143公司管理岗位说明书161入职条件审核表163职工借聘合同书164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171实习培训协议书174劳 动 合 同 书178岗 位 聘 用 协 议193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告知情况登记表198离职人员调查表200劳动合同期满登记表202职工 年度年休假、探亲假计划安排表204请假须知及职工准假证205员 工 考 勤 记 录 表206关于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按规定如期办理正式退休的报告207职工内部退养协议书208公司项目管理团队公开竞聘评分表211老城公司外事管理办法(2020版)212干部考察方案230干部任前谈话记录表236干部考核测评表237年度干部考核结果
3、记录表239培训审批表240公司农民工检查表242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244公司项目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项目履约水平,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项目全生命周期考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内所属项目。第三条 项目经营期分为项目合同期和项目尾工期。其中项目合同期是指合同项目开工至项目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95%以上;项目尾工期是指从项目签订尾工项目内部承包责任书开始至项目的竣工资料移交、变更索赔和资金结算等工作全面完成。第四条 项目经营负责人年薪制是以项目经营目标责任
4、制为基础,按年度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考核相结合,根据项目经营业绩,结合其责任、风险确定经营负责人薪酬收入水平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负责人是指按照项目管理需要,经公司行文聘用的项目班子成员,行政第一负责人简称经营责任人;党工委书记或支部书记以下简称为党委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统称为其他经营负责人。第六条 项目经营负责人年薪考核原则上于次年2至3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各项目部应于2月份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结果经公司考核确定后及时公布。第二章 年薪的构成与确定第七条 经营负责人的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金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按有关文件由公司确定。第八条 党工委书记
5、或党支部书记按经营责任人基薪标准的100按月领取基本收入;其他经营负责人按经营责任人基薪标准的80按月领取基本收入。第九条 绩效薪金是根据项目经营责任人的年度和经营期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的风险性收入。绩效薪金按支付期限,分为年度绩效薪金和经营期绩效薪金;全生命周期考核项目经营期绩效薪金即为超额利润兑现。第十条 年度绩效薪金是按照按公历年划分考核时间段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规定兑现支付给经营负责人的薪酬(不含基薪J)。项目合同期经营责任人年度绩效薪金计算公式:X=S+C+Z+Y+L-J1.S:为市场营销奖励薪金,由公司市场营销考核办法(公司【2018】78号文)确定。2.C为产值薪金,按被考核
6、单位当年完成考核产值(V)的一定比例确定:C=(V0.2c1+V0.8c2)t。式中:V:考核产值奖励,由下表确定。考核产值(V,万元)计算公式薪酬范围(万元) V1000V5.05.01000V2000V4.0+1.05.09.02000V5000V3.0+3.09.018.0500010000V1.0+18.028.0注:经营责任人兼任2个以上的项目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考核,并另行增加2000元/月的兼职薪酬,新开工的全生命周期考核项目经营责任人原则上不兼任其他项目经营责任人,不发放兼职津贴。c1:产值计划完成率考核系数,c1=审定的实际结算产值/年度生产经营产值计划;c2:项目年度经营
7、业绩考核分值,c2=(K10.2+K20.8)/100。式中K1为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分值,见附表一;K2为项目履约考核分值,见附表二。t:内部分包项目产值调节系数,分包合同包含主材时t=1.1,分包合同不包含主材时t值由经营部门按实际主材占比确定,但最高不超过2。自主中标项目如不包含主材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3.Z为上缴资金奖励薪酬:根据被考核单位上缴资金M的一定比例奖励给经营负责人的薪酬,Z=M(z10.3+z20.7),M值按下表确定。上缴资金(M,万元)计算公式薪酬范围(万元)M100M1.0%+10.011.0100M200M0.9%+10.111.011.9200M500M0.8%+1
8、0.311.914.3500M1000M0.7%+10.814.317.810002000M0.5%+13.823.8z1:上半年度上缴资金目标完成率考核系数,z1=上半年实际上缴资金/应缴资金;z2:下半年度上缴资金目标完成率考核系数,z2=下半年实际上缴资金/应缴资金。4.Y为特别奖励,对在市场营销、品牌、项目管理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议,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给予特别奖励。特别奖励只授予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不与班子其他成员的年薪分配挂钩。5.L为利润分成,根据公司项目全生命周期考核管理办法及与项目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区域项目群、区域公司所属项目
9、经营业绩指标合并到一起综合进行考核。第十二条 未按全生命周期考核的项目经营期绩效薪金是按照“可追溯”和“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经营期考核规定和经营期划分考核时间段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将累计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金与经营期考核结果挂钩,按规定计算兑现支付给经营负责人的薪酬。经营期经营业绩主要考核经营期内关键指标的累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包括目标利润完成率、资金上缴率等。考核的指标和权重为:类型考核评价内容权重(%)指标计算备注经营期绩效考核指标目标利润完成率50经营期经审计确认的考核利润经营期目标利润最高不超过60分资金上缴率50经营期实际上交资金经营期应上交资金最高不超过60分合计10
10、0最高为120分1.经营期绩效薪金计算公式为:Q = Z K + 超额利润分成其中:Q为经营期绩效薪金,Q的取值区间为:(0QZ120%);Z为延期支付的年度绩效薪金总额;K为考核系数,K=经营期考核得分1%。2.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金是指全生命周期考核以外的项目按年度计算绩效薪金时,除按规定兑现的年度绩效薪金外的部分。3.在项目经营期期间无论项目经理是否变更,均不改变项目经营期,项目经营期时间由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确定。4.项目完工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和财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对本项目的最终利润额审核并与项目开工时经济策划确定的利润额进行比较确定。如项目最终取得了高于经济策划确定的利润,则对项目经营
11、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5.全生命周期考核项目按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考核项目经营负责人当年的年度绩效薪金全部取消,全部经营负责人只能按照本办法规定享有基薪。1.发生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等级;2.发生特大质量事故;3.虚报经营业绩或其它对经济技术指标弄虚作假行为;4.年度反腐倡廉责任制考核认定为不合格;5.经营者所在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低于集团公司规定的在岗职工年人均保障性工资的80%。第十四条 若被考核项目成立或存续时间不足1年时,当年度按该项目成立或存续的月份预发基薪,待
12、完工后一次性考核。第三章 经营负责人薪酬管理第十五条 经营负责人实得薪金按当期兑现额据实列入所在单位成本。剩余的未兑现年薪作为经营期绩效薪金由项目财务管理。第十六条 考核兑现1.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公司计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兑现经营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薪金。各项目党委工作责任人按经营责任人核定薪酬的100%确定,其他经营负责人的收入由所在项目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及业绩情况,采取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常务副经理按经营责任人的90%、其他经营负责人按经营责任人的70%-80%之间确定,平均不超过75%,上报公司批准后发放。2. 绩效年薪按85兑现,扣留部分作为延期支付薪金在经营期考核后兑现,累计金额
13、以 5万元/人为限,即延期支付部分累计满5万元时,兑现率为100%;已用现金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全生命周期考核项目兑现率为100%。3.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岗位入职条件要求,没有取得合格职业(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年满50周岁除外),年度绩效薪金下浮3%结算年终绩效薪酬。第十七条 经营负责人任职时间不满一年的,年度薪金按实际在职月份数占全年总月份数的比例折算。上半个月岗位变动的,任职时限从当月起划分;下半个月岗位变动的,任职时限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划分。第十八条 经营负责人的所有薪金均为税前收入,应按政府税务机关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代扣代缴。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年度工资性收
14、入超过12万元的,本人应承担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第十九条 经营负责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因工负伤治疗和探亲等脱离现工作岗位期间,请假期间不再享受年度绩效薪金。属非因工负伤、病假以其基薪为标准,按照体系文件相关规定的比例发放假期工资;属因工负伤治疗和探亲的,按照其基薪为标准的100%发放假期工资。第二十条 经营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金统一作为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计费基数(超过湖南省或长沙市规定的最高计费基数时,以湖南省或长沙市的最高计费基数为准),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其薪酬发放单位从基薪中代扣代缴。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和地方政府另有规定并经公司批准外,经营负责人不得在本办法规定的薪酬范围和标准
15、之外领取其它工资性收入。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给予的指定了奖励对象的除外。经营负责人领取的所有收入都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或隐瞒收入以违规论处。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营责任人离开工地现场超过3天时应实行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的制度,并将项目经营责任人离开工地现场登记表(附表三)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无故不进行申报的,每发现一次扣减项目经营责任人绩效薪金1万元。第二十三条 无正当理由辞职或擅自离职的,计入任期考核延期兑现的部分不再予以兑现。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当年发放工资总额每超过可发工资总额1%,扣减经营者绩效薪金的1%。第二十五条 项目的新分大学生在两年内因项目原因离职的,每离职一人扣减当
16、年度项目经营责任人绩效薪金5000元。在本项目持续工作并培养一年以上的干部提拔到项目领导班子岗位上来的,每提拔一人奖励项目经营责任人绩效薪金5000元。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所在项目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负责人绩效薪金不得增长。第二十七条 临时借调(支援)的项目经营负责人,绩效薪金按2个项目中较高标准发放。借调人员在此期间的一切工资及工资附加费等,由被支援项目承担。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按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员工奖励标准规定1 标准说明1
17、.1 本标准条款是按照国家有关奖惩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原职工奖惩办法、荣获集体荣誉奖励办法、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及其他管理文件相关奖惩规定的基础上修订。1.2 公司原职工奖惩办法、荣获集体荣誉奖励办法、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管理文件中涉及奖励标准的规定不再执行。2 奖励情形及标准2.1 员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企业经营生产管理、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公司做出特别贡献及其他社会贡献的,应予奖励。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给予表扬、表彰、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2.1.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一贯认真
18、负责,任劳任怨,在不断提高生产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为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2.1.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技术改造、改进经营管理,或在人力资源、财务、采购、纪检、监察、审计、诉讼等活动和对外交往中通过努力工作和有效途径,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或增收节支、创造经济效益,获得显著成效的。2.1.3 保护公共财产和企业资产,及时发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或挽救事故有功,或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做出特殊贡献,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2.1.4 对外交往中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做出特殊贡献的;为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做出显著成
19、绩的。2.1.5 见义勇为或为国家、社会做出其他贡献的;对违法违纪行为勇于批评、斗争或举报有功、事迹突出的。2.1.6 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2.2 员工被上级单位或公司授予各类荣誉称号,按以下标准由公司给予奖励:荣誉类别级别奖励金额(元)备注劳动模范国家级20000省部级15000含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集团公司级10000含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地市级6000综合性荣誉称号,如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百优十杰青年等省部级6000含全国性协会评选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或系统)5000含省部级协会评选公司标兵4000公司鲲鹏杯“十杰”青年2000公司鲲鹏杯“百优”青年1000公司(地市级)先进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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