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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设计第九章第九章 国际贸易术语引例解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进行调查和调节后作出裁决,应由买方收取单据且付款给卖方结案。因为参照当时适用的2000年通则,按照CIF贸易术语,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且买方没有让卖方加保战争险等特殊附加险,因此该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和所有权及产生的附加费用都是买方承担,与卖方没有关系。卖方交货地点在装运港而非目的港,风险也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后转移的,卖方虽然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但是,并不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风险。例如,采用CIF 术语成交的合同,如果载货船舶在尚未驶离装运港就触礁沉没了,买方是无法向卖
2、方提出索赔的,理由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已转移至买方,买方只能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说明卖方对于风险并不负责至目的港。在本案例中,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就已转至买方,不能进关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交了全套单据,按照CIF 贸易术语规定,买方必须履行收取单据定期付款的义务。 在保险险别的问题上,按照2000年通则对CIF 的解释,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但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等特殊附险。一般情况下,卖方不负责投保战争险,除非合同中有投保战争险的规定,或买方有要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时,卖方才可以加保战争险。而本案例中,买方委托卖方投保一切
3、险,而没有追投特殊附加险。一切险是平安险、水渍险与一般附加险的总和。主要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惯例: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和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2000通则:是国际商会于1999年7月正式公布,并于2000年1月1日生效。2000通则共有13个价格术语,分为E、F、C、
4、D 四组。 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包括11个价格术语,分为两类。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FOB: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FR:即成本加运费(指
5、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FCA: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CPT:即运费付至
6、(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CIP: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进行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象征性交货: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
7、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复习思考题1.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答:含义: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货物要跨越国境进行运输,涉及诸多环节,买卖双方势必面临一系列风险、责任和费用方面的问题。这也是买卖双方在谈判中必然涉及的问题,诸如:卖方应当在什么地点交货,是在卖方的工厂、仓库,还是在货物的装运港、目的港或买方的营业地;通过远洋货轮运输时,应由哪一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运输保险及支付有关费用;货物风险由谁承担;如何保证卖方按期交货,买方及时付款;以及由谁负责申领进口许可证和缴纳进口关税,等等。 作用:(1)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8、(3)有利于解决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4)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2.比较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中,FOB、CFR和CIF是最为常用的贸易术语,所占比率约为90-95%。根据通则2000的解释,按照这些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其相同点为:都属于装运合同,都是象征性交货,即只要出口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买方派来的(FOB)或自己安排的(CFR、CIF)船上,提交买方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CIF则包括保险单)便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风险都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都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都规定由卖方提供货物和商业发票,将
9、货物交至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都规定由买方接受货物、支付价款、办理进口手续。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CFR和CIF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下由买方办理;FOB、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而CIF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OB后接装运港名称,而CFR、CIF接目的港名称;CFR报价等于FOB价加上运费,而CIF价等于CFR加上保险费。3.比较FOB、CFR、CIF与FCA、CPT、CIP术语的异同。 答:都是贸易术语。区别:(1)FOB,CFR.CIF适用于海上运输,FCA.CPT.CIP适用于任何方式,如铁路公路海运都可以;(2)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FOB,CFR.CIF是越过船舷,FCA.CPT.CIP是货交承运人。4.实际交货的贸易术语和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有哪些区别? 答:实质性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待提交货;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5.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1)运输条件;(2)货源条件;(3)运费因素;(4)运输途中的风险;(5)支付方式的选用;(6)通关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使用如果内容侵权请联系删除仅供教学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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