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导则(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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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第 27 页关于印发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通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指导,推进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我委组织编制了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现予以印发施行。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大型公建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前言推广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技术,对于提高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水平,降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政策,总结近几年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
2、项计量、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的经验,制定本导则。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一般规定,低成本节能改造程序,低成本节能改造推荐技术措施,用能管理及行为节能措施,其它,附录。本导则是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低成本改造技术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为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工作提供指南。主编单位: 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黄都育 罗淑湘 王志 冯蕾 钟衍 蔡波 魏庆芃 王鑫 徐奇 鲁东静 彭军目 录1. 总 则. 42. 术 语. 53. 一般规定. 74. 低成本节能改造程序. 85. 低成本节能改造推荐技术措施. 216. 用能管理及
3、行为节能措施. 30附录A 外门窗、透明幕墙贴膜、涂膜技术措施 33附录B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参考用能指标. 36附录C 空调系统经济运行评价指标体系. 38附录D 空调系统经济运行参考指标. 39附录E 数据测量及计算公式. 40附录F 建立使用者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的动态指标 461.总 则1.0.1为指导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保证节能改造项目取得较好的节能效果和降低改造成本,并为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制度与节能改造项目投资监管体系提供依据,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1.0.3本导则的制定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地区)(DBJ 01-6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DBJ01-10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 17981)1.0.4本导则参照: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导则(建科2007249号)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导则(京建材2008440号)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建科2008126号)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京建材2008367号)1.0.5实施低成本节能改造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
5、规范的规定。2.术 语2.0.1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是对未达到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围护结构、建筑用能设备与系统和能耗计量系统的节能改造。2.0.2低成本节能改造低成本节能改造是指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在实施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的基础上,对既有建筑物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通过采用成熟可靠的无成本(优化运行管理、完善物业管理等)、低成本(改造投资额较低,节能效果明显、投资回收期较短)节能措施实施的节能改造。2.0.3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简称大型公建)是指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且全面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2.0.4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能
6、源审计是指用能单位或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对建筑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给出改进建议的活动。2.0.5建筑节能诊断建筑节能诊断是指由专业的建筑节能服务单位受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物总体或部分的围护结构、用能系统、用能管理依据现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核查、诊断,对建筑物能耗及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分析和评价,确认建筑用能不合理的具体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以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2.0.6建筑用能设备在建筑物内通过消耗电、燃气、燃油、水、城镇集中供热(蒸汽、热水)等资源而达到建筑使用
7、功能的设备。2.0.7建筑用能管理系统建立在楼宇自控基础上或采用其它方式对建筑用能设备及系统能耗实施计量、统计、分析、监控、运行优化的集成管理系统。2.0.8节能改造投资回收期节能改造投资回收期(简称:投资回收期)是指从节能改造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之日起,用实现的节能净收益偿还改造投资所需要的年限。投资回收期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与动态投资回收期两种,本导则中所指投资回收期均为静态投资回收期。2.0.9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建筑节能服务机构受用能单位委托进行能源效率审计,或提供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投融资、咨询、托管和日常用能监测、运行管理等单项或多项服务,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
8、的节能效益回收投资。3.一般规定3.0.1基本原则1 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方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的要求;2 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方案,应当建立在对该建筑能耗设计和竣工验收技术参数、实际耗能计量与测试数据基础上,并进行详尽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及论证;3 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方案,应当优先完善用能分项计量,以保证加强用能管理的需要和对节能改造效果的评估;4 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方案应同时给出改造后的用能设备的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和行为节能策略,保证节能改造收到实效;5 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方案中提出的各专业改造方案应协调实施,以确保项目总投资的
9、合理性。3.0.2基本要求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低成本节能改造项目宜各专业协调实施,也可分部位、分阶段进行。其改造部分的相应技术指标应达到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对该部分的要求以及本导则的其它补充要求。3.0.3必要条件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应在三年以内,改造后能耗节约率(与改造前能耗对比值)当年为10%-20%及以上、且连续35年使能耗成本维持在能耗降低后的基准线内。4.低成本节能改造程序4.1基本程序4.0.1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的程序第一步,建筑能源审计;第二步,建筑节能诊断;第三步,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第四步,实施节能改造;第五步,实施节能运行策略,加强系统运
10、行管理及维护;第六步,节能改造效果评估。4.2建筑能源审计4.2.1建筑能源审计的任务建筑能源审计要搜集建筑物概况资料和进行建筑用能指标核查。要核查建筑物总体与分部位、分类、分项的耗能量记录,并进行现场考察、监测,与设计指标、历史水平、同类建筑平均水平对照,作出定量分析和评价,确定重点用能设备、重点系统,找出耗能不合理和具有节能潜力的领域,提出加强用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初步建议,为深入开展节能诊断和改善用能管理创造条件。4.2.2建筑物概况资料建筑能源审计需要搜集的建筑物概括应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物名称、地址、建造年份、人员数量、建筑面积、层数、高度、体型系数;2 建筑物与邻近建筑平面布局图、
11、建筑物外形照片、建筑物标准层平面图;3 不同功能房间的面积及其所占的比例、不同空调系统分区和面积。4.2.3能耗数据搜集 13年(以自然年为单位)的能源消耗数据。包括:建筑物用电量及电费、燃气消耗量及燃气费、水耗及水费、排污费、燃油耗量及费用、燃煤耗量及费用、外购集中供热(冷)耗量及费用、其它为建筑所用的能源消耗量及费用。建筑物各类能源的总消耗量和分区、不同使用单位的消耗量应当采用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建筑物各类能源的总费用和分区、不同使用单位的费用应当采用财务结算凭证的数据。能源审计所采用的电耗指标体系结构如下:建筑电耗总量指标常规电耗总量指标特殊区域(如计算机房)电耗总量指标空调通风系统电耗
12、指标采暖系统电耗指标照明系统电耗指标室内设备系统电耗指标综合服务系统电耗指标能源审计所采用的水耗指标体系结构如下:建筑水耗总量指标常规水耗总量指标特殊区域(如公共浴室)水耗总量指标公共厕所水耗指标餐厅厨房水耗指标采暖制冷系统水耗指标电耗指标室外绿化保洁水耗指标套房内水耗指标能源审计所采用的燃气或燃油、燃煤指标体系结构如下:建筑燃气(或燃油、燃煤)消耗总量指标采暖制冷用燃气(或燃油、燃煤)消耗指标特殊用途(如发电机组)燃油消耗指标炊事用燃气(或燃油、燃煤)消耗指标电耗指标能源审计所采用的集中供热(冷)耗量指标体系结构如下:集中供热(或冷)消耗总量指标采暖制冷用集中供热(或冷)消耗指标(或冷)消耗
13、指标特殊用途(如游泳池加温、货物低温贮藏)集中供热(或冷)消耗指标(或冷)消耗指标炊事用集中供热(或冷)消耗指标电耗指标4.2.4用能指标对比分析将搜集到的建筑物概况资料和能耗数据,与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参考用能指标(附录B)进行对比,初步判断出建筑物现状用能的合理性、浪费能源的环节,确定节能诊断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测试和细致分析,降低节能诊断成本。4.2.5建筑能源审计报告建筑能源审计报告应当列出审计的目的和范围,被审计设备/系统的特性和运行状况,能源消耗数据与能效评估,需重点改善的环节、系统、部位,节能措施建议等。能源审计报告要分项给出评价等级,包括室内热环境、
14、室内空气品质、能源管理的组织、能源系统的计量和能源管理的实施等方面;给出被审计建筑的各类能耗指标,包括常规能耗总量指标和特殊区域能耗总量指标,单位建筑面积或单位业务量或人均能耗指标。对有条件的建筑全部或部分给出常规能耗中的分项指标。4.3建筑节能诊断4.3.1建筑节能诊断的任务建筑节能诊断是针对建筑能源审计提出的问题,分类别、分系统、有侧重地通过现场测试、观察、分析、计算等手段,对能耗的现状及形成原因进行深入了解,准确描述,科学判断。4.3.2围护结构节能诊断1 可采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等标准中的方法进行外墙、外窗的传热系数估算。必要时应对典型外墙、外窗传热系数进行抽样测试;2 可对典型房间
15、采用示踪气体法测试外窗关闭情况下的冷风渗透风量;3 宜采用红外摄像法进行墙体和外窗热工缺陷诊断;4 现场判断或测试围护结构表面结露状况;5 可采用建筑冷热负荷模拟软件对现有围护结构进行能耗比较分析计算。4.3.3暖通空调系统节能诊断1 空调采暖系统测试应尽量在运行高峰段,并应记录测试期间每日的详细天气日志;2 应记录所有用能设备的铭牌工况及实际运行工况数据,以保证制冷系统COP及空调系统能效比的计算准确性;3 应选择典型房间进行温度、湿度和CO2浓度测试,分析和评估室内环境;4 对主要水系统进行实际流量与设计流量比较,分析各主要分支水力平衡状况;5 对空调及采暖供回水温度进行测量;6 对各用能
16、设备的效率进行测试及评估;7 对冷却塔进行能耗和效率测试;8 对通风系统进行风量平衡及风量测试,风机是否选型合理;9 应采用建筑冷热负荷模拟软件对现有空调采暖系统进行能耗比较分析计算;10 应检查机电用能设备的自控系统及控制策略合理性。4.3.4 生活热水系统节能诊断自备热源单位进行燃料耗量测定、生活热水水泵能耗及效率测试、水箱和管道的保温情况测定等。4.3.5 照明系统节能诊断观察室内照度满足情况、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类型、控制方式等。4.3.6 变配电系统节能诊断测定和计算变压器负载系数、三相负荷不平衡度、电能质量(谐波、功率因数、电压不平衡率、零线电流等),考察分项计量情况等。4.3.7其
17、它用能系统节能诊断重点是考察电梯、电开水器、信息中心、办公电器、厨房等其它设备使用方式、用能情况等。4.3.8楼宇自控系统节能诊断重点是分析自控系统点表,了解控制原理,考察运行调节方法等。4.3.9分项计量系统节能诊断了解能耗分项计量点设置、计量表类型与精度、分项计量数据传输与存储情况、数据分析与利用情况等。4.3.10用能管理和行为节能观察并记录外窗开启率、白天开灯率、空调设定温度、照明灯具及空调的开关习惯、办公电器待机情况等。4.4制定节能改造方案4.4.1节能改造方案涉及范围节能改造方案涉及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其它用能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分项计量系
18、统、运行管理和行为节能9个方面,按照节能诊断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节能改造方案。4.4.2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基本原则1 应对每项改造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述;2 应对每项改造方案分别编制预算,按分系统进行投入产出分析,计算能耗节约率和投资回收期;3 应对改造后系统或设备运行方式给出明确意见;4 应综合考虑改造后的环境效益,避免环境品质下降;5 应对改造后的预期节能收益有详细计算过程,作为改造方案的附件存档。4.4.3节能率计算和投资回收期分析1 单项节能措施节能率的计算基准值为该项改造前能耗折标煤量。围护结构改造节能率计算基准值为改造前建筑物整体围护结构的冷热总负荷值折合能源消耗标煤量。建筑物节
19、能改造项目总体节能率的计算基准值为改造前建筑物全年能源消耗折标煤总量;2 围护结构冷热负荷值提倡采用相关能耗模拟软件进行计算,也可采用暖通空调相关规范的常用负荷计算方法人工计算;3 利用空调和采暖系统的综合能效比,将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引起的负荷值变化折合为冷热源系统的电力消耗或其它能源消耗,节能量并入建筑节能改造总体节能率计算过程中;4 投资回收期计算过程中应审核确认项目总体投资额,和预计的年节约费用之比得到投资回收年限;5 评价节能改造项目时,应综合考虑单项节能率和总体节能率,优选单项节能率较高的改造项目;6 分别计算单项节能措施的投资回收期和项目总体投资回收期,优选单项投资回收期较短的改造项
20、目;7 当单项节能率和单项投资回收期存在相反情况时,应优选单项投资回收期较短的改造项目;8 节水改造项目计算节水率,基准值为建筑实施改造前水资源消耗总量。4.4.4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的同时应提出各能耗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后的运行管理改进措施和行为节能建议。4.5实施低成本节能改造4.5.1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当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技术方案,确定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参数与指标,对改造项目的设计参数与节能效果应有规范的计算书,以保证改造后可正常使用且达到节能预期值。4.5.2施工组织方案的确定应考虑业主的实际要求,运行调试方案应得到节能改造项目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双方认可。4.
21、5.3建筑节能工程应采用经过省部级鉴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推广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采用未经鉴定或评估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评估,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严禁采用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明令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4.5.4节能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设计单位或合同能源管理方应向从事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4.5.5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
22、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确认。4.5.6 围护结构如不具备实施全面改造条件,应优先对节能薄弱环节实施改造,例如优先实施门窗节能改造。4.5.7实施低成本改造应当优先、同步进行分项计量系统改造。实施围护结构改造工程应同步进行供冷、供热负荷核算,根据供冷、供热负荷计算进行供冷、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或平衡。4.5.8 应加强设备和材料的进场及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和材料质量,改造结束后应对系统进行调试和验收。4.5.9提倡在节能改造验收时同步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4.6系统运行及运行维护,运行策略的实施4.6.1以保证系统或设备安全运行为前提,调整优化运行策略。4.6.2 建立并执行完善的运行标准和维修
23、保养制度。4.6.3实行能耗分类、分项、分部位计量,建立详细的设备或系统运行管理档案,记录各类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量及运行工况。4.6.4实行用能定额管理,制定分部门核算制度、行为节能实施细则和节能奖励制度。4.6.4对用能设备运行、维护及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4.7 低成本节能改造效果评估4.7.1 评估条件除应满足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导则中提及的评估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1 有通过建筑竣工图纸计算或房地产测绘机构测绘确认的建筑面积数据;2 有节能改造实施之前近三年的能耗费用帐单;3 具备对实施改造部分能源消耗的直接或间接计量手段;4 节能改造项目通过了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的材料、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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