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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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空间布局、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体系研究等专题内容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标时间:2020年10月第一章 招标公告采购人现对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空间布局、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体系研究等专题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供应商库(城乡规划类)”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采购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项目名称: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空间布局、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体系研究等专题内
2、容3、项目地点:安徽省亳州市4、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5、项目预算:200万元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7、项目性质:服务类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供应商库(城乡规划类)单位,并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3、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过1项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项目项目编制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
3、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7、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供应
4、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投标供应商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6)投标供应商被合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因规划编制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规划编制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2日下午17:30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采购人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价格:免收。四、开标时间及地
5、点1、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 13 日09时00分2、开标地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联系方法采购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项目联系人:杜世连、黄莹莹 联系电话: 0551-62938635 项目技术负责人: 蒋伟 联系电话: 18010871125 邮箱:七、其它事项说明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八、其他本招标以招标公告形式在采购人网站上发布。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项目名称亳州市
6、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空间布局、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体系研究等专题内容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项目性质服务类6付款方式第一期: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第一笔费用后七日内,支付乙方本合同设计费用的5%;第二期: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第二笔费用且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初稿文件后七日内,支付乙方至本合同设计费用的30%;第三期: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第三笔费用且收到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文件后七日内,支付乙方至本合同设计费用的70%;第四期: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第四笔费用后七日内,支付乙方至本合同设计费用的100%。7联合体投标不允许8投标有效期90天9服务
7、地点安徽省亳州市10服务期限至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省批复后11投标保证金免收12答疑2020 年 10 月 16 日 17 :30 前接受邮箱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2.2条。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采购人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1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4投标文件份量及要求共两份,密封,包括正本1份,副本 1份。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1”15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时间地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营部时间:投标截止时
8、间前1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18履约保证金免收19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扫描件);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3.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1)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供应商人员)(2)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备注:社保证明材料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缴纳期限(如有
9、要求)20其他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库单位年度考核;2.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供应商须知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内容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3.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推荐的供应商为本招标项目预中标单位(即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
10、并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 则1.1 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1.2 有关定义1.2.1 采购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2.2 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已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供应商库(城乡规划类)”。1.2.3 业绩: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1.3. 投标费用1.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4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4.1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11、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不得互用。1.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 勘察现场1.5.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
12、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6 知识产权1.6.1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
13、全部赔偿责任。1.6.2 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7 纪律与保密1.7.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7.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 不同投标供
14、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7.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7.4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7.5 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
15、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1.8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1.8.1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向他人分包。1.9 采购信息的发布1.9.1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采购人网站上发布。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16、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获得招标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2 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 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项目预算)及相关附件等招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接受时间前提出,疑问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公告联系方法的QQ邮箱。2.2.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采购人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
17、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及时在采购人网站上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3.1.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3.1.2 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8、3.1.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
19、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3.1.6 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3.1.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1.8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3.2 报价3.2.1 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3.2.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20、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3.2.5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有要求)。3.2.6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3.2.7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
21、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3.2.8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3 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3.3.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3.3.2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3.3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
22、,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3.3.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4 投标有效期3.4.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
23、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3.5 投标文件份数3.5 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3.5.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章。4.1.2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包别(如有)。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供应商代表携投标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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