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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综 述1.1 电气安装工程是本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正确的工艺、合理的程序,把门类广泛,价值昂贵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等按照设计要求在施工中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1.2 考核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为:确保安全供电和用电;考虑工程的使用年限或使用寿命;功能健全、可靠;注意装饰效果;节约能源;方便维护和检修。1.3 安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能力的形成,生产效益的发挥,关系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监督承包单位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4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编制电气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估算电气
2、工程造价。在施工对质量、投资和进度做到控制在前,言而有据。二、电气监控部位2.1 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2.2 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2.3 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2.4 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2.5 防雷接地保护保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安装。三、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项目3.1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
3、02)规定。详见表1的各项质量要求。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表1项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1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第14.1.1条1.2条2金属管的连接第14.1.2条3防爆导管的连接第14.1.2条4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的埋设第14.1.4条5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第15.1.1条6电线穿管第15.1.2条.7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喒的电线、电缆选用和穿管第15.1.3条一 般 项 目1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第14.2.3条2金属导管的防腐第14.2.4条3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第14.2.5条4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明配导管的固定第14.2.6条5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第14.2
4、.7条6防爆导管的连接、接地、固定和防腐第14.2,8条7绝缘导管的连接和保护第14.2.9条8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第14.2.10条9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第14.2.11条10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第15.1.3条1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缘缘层颜色的选择第15.22条12线槽敷线第15.2.3条3.2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适用于10KV以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一般型式的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接触、磁力启动器(包括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5、收范(GB503032002)规定。详见表2的各项质量要求。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表2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控项目1金属框架的接地或接零第6.1.1条2手车抽出式柜的推拉和动、静触头检查第6.1. 3条3成套配电柜的交接试验第6.1.4条4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第6.1.6条5二次回路耐压试验第6.1.7条6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的截面积第6.1.2条.7直流屏试验第6.1.8条8箱(盘)内结线及开关动作等第6.1.9条一 般 项 目1柜间或与基础型钢的连接第6.2.2条2柜间安装相互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检查第6.2.3条3柜内部检查试验第6.2.4条4柜间配线第
6、6.2.6条5柜与其面板间可动部位的配线第6.2.7条6低压电器组合第6.2.5条7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m)(mm/全长)不直度15不水度(mm/全长)15不平行度(mm/全长)/58柜、盘等垂直度允许偏差1.53.3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适用于机械设备配大的固定式励磁机、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详见表3的各项质量要求。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表3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 控 项 目1可接近的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第7.1.1条2绝
7、缘电阻值测试第7.1. 2条3100KW以上的电动机直流电阻测试第7.1.3条一 般 项 目1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第7.2.1条2电动机抽芯检查前的条件确件第7.2.2条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第7.2.3条4接线盒内裸导线的距离,绝缘防护措施第7.2.4条3.4 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适用于酸性蓄电池组等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详见表4的各项质量要求。 不间断电源安装 表4项 目质 量 要 求主 控 项 目1核对规格、型号和接线检查第9.1.1条2电气交接检试验及调整第7.1. 2条3装置间的连线绝缘电阻值测试第9.1.3条4输出端
8、中性线的重复接地第9.1.4条一 般 项 目1主回路和控制线、电缆敷设及连接第9.2.2条2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第9.2.3条3运行时噪声的检查第9.2.4条4机架组装紧固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不大于53.5 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一般形式的灯具、开关、插座等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详见表5的各项质量要求。 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 表5项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1灯具的固定第19.1.1条2花灯吊钩选用、固定及吊装置的过载试验第19.1.2条3钢管吊灯灯杆检查第19.1.3条4灯具的绝
9、缘材料耐火检查第19.1.4条5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第19.1.5条6距地高度小于2.4米的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第19.1.6条7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在同一场所的插座应有区别第22.1.2条一般项目8插座的接线第22.1.2条9特殊情况下的插座安装第22.1.3条10照明开关的选用、开关的位置第22.1.4条11吊扇的安装高度、挂钩选用和吊扇的组装及试运转第22.1.5条12壁扇、底座和防护罩的固定及试运转第22.1.6条1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第19.2.1条.2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检查第19.2.2条3变电所内灯具的安装位置第19.2.3条4装有白轵灯泡
10、的吸顶灯具隔热检查第19.2.4条5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安全措施第19.2.5条6投光灯的固定检查第19.2.6条7室外壁灯的防水检查第19.2.7条8照明开关的安装位置、控制顺序和外观检查第22.2.2条9吊扇的吊杆、开关和表面检查第22.2.3条10壁扇和高度及表面检查第22.2.4条3.6 综合布线工程适用于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规范。详见表6的各项质量要求。 综合布线工程 表6阶段施工项目质量要求设备安装1、设备机架(1) 规格、程式、外观;(2) 安装垂直、水平度;(3) 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4) 各种螺丝必须紧固;(5) 防
11、震加固措施;(6) 接地措施。2、信息插座(1) 规格、位置、质量;(2) 各种螺丝必须拧紧;(3) 标志齐全;(4) 安装符合工艺要求;(5) 屏蔽层可靠连接。电光缆布放(楼内)1、电缆桥架子槽道安装(1) 安装位置正确;(2) 安装符合工艺要求;(3) 接地电、光缆布放(楼间)1、架空缆线(1) 吊线规格、架设位置、装设规格;(2) 吊线垂度;(3) 缆线规格;(4) 卡、挂间隔;(5) 缆线的引入符合工艺要求。2、管道缆线(1) 使用管孔位置;(2) 缆线规格;(3) 缆线走向;(4) 缆线的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3、其它(1) 通讯线路与其它设施的间距;(2) 进线室安装、施工质量。缆线终
12、端信息插座(1)符合工艺要求(包括配线模块、光纤插座、跳线)系统调试1、工程电气性能测试(1) 连接图、长度、水减、近端串扰;(2) 设计中特殊规定的内容。2、光纤特性测试(1) 类型(单模或多模);(2) 水减、反射。3、系统接地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1、竣工技术文件清点、交接技术文件2、工程验收评价考核工程质量、确定验收结果3.7 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适用于建筑物防雷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详见表9的各项质量要求。 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表9项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1接地装置测试点的设置第24.1
13、.1条2接地电阻值测试第24.1.2条3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第24.1.3条4防雷模块的埋设深度、间距和基坑尺寸第24.1.4条5接地模块设置应垂直或水平就位第24.1.5条6引下线的敷设、明敷引下线焊接处的防腐第25.1.1条7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作接地线时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第25.1.3条一般项目1接地装置埋设深度、间距搭接长度和防腐措施第24.2.1条2接地装置的材质和最小允许规格、尺寸第24.2.2条3接地模块与干线的连接和干线材质第25.2.3条4钢制接地的连接和材料规格、尺寸第25.2.1条5明敷接地引下线支持件的设置第25.2.2条6接地线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处的
14、保护第25.2.3条.7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金属门窗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第25.2.7条四、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4.1 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内容:1电气专业监理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下程设计图低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2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3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4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5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6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业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
15、他必备的资料;7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8结合供电方案,熟悉、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4.2 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1 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当地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的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2 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接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部、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3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
16、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4 境外企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承担单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5 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6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7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8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安装记录,资料齐全有效。9了解施工企业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
17、一步观察了解。4.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4.3.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4.3.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4.3.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4.3.4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1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2开箱清点并做,规格应
18、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3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4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5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4.4 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4.4.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4.4.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
19、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程度。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理措施。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保证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4.4.3参加审核工程项日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体情况。4.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4.4.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
20、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遗漏;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4砼基础及榴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畅通;6基坑已回填夯实;7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8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五、电气安装工程施
21、工质量要点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上道工序不验收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必须熟悉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5.1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合格有效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施工队伍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5.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及施工图纸、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现场存在的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
22、序。5.3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洽商后施工。各项变动手续都要以书面文字为凭,并在监理日志上予以记载,做到随时掌握施工动态。5.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5.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5.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
23、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认可。5.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5.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5.9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
24、保修阶段。5.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消耗。5.10.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标注的位置,正确预留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及孔洞。电气专业人员要提前进入,积极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未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等。5.10.2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并及时埋入设计位置。5.
25、10.3抹灰阶段1检查、督促电气安装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2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墙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3电气安装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验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4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5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5.10.4喷浆及其后期阶段1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等小型电气设施。2喷浆后进行照明器及面板的安装,施工必须正确操作,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的不良现象出现。5.10.5电气施工与土建
26、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1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2水下线,线长一般为0.5m或1m,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3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4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5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六、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6.1 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6.1.1 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1缺少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2设备进场后,缺少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项目试验记录;3材料、设备未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7、和设计要求适用的场所使用;6.1.2 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1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行)记录的缺陷设备安装后,缺少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动力、照明等单项工程,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工程交接验收资料、文件不全。6.1.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要求1未按系统分子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2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3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
28、缺少处理结果。6.2 管路敷设通病6.2.1 一般管路敷设通病1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吸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处理;2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3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规定值;4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5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6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7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8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浆。6.2.2 钢管敷设通病1管
29、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2未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除锈防腐;3管连接方法不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4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5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6.2.3 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1管材不符合要求;2管路不须直,不牢固,在能进人的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3需进入吊顶的位置,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4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5钢管敷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技术标准。6.3 配线工程通病1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2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3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
30、净、管内有杂物;4先穿线后装护口;5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6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7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8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9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6.4 导线连接通病1铜线连接未刷锡;2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配套。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3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4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5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有裸露线芯;6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7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6.5 配电箱、盘通病6.5.1 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31、;1不是经“两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2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3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4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5木箱、盘、劈裂,不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防腐,无通气孔,容量30A以上的木制盘面未加装镀锌铁皮;6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6.5.2 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1位置、标高不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3箱、盒口抹灰甩搓,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4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5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6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7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
32、接地。或无专用接点;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地线;8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9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设计要求;10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6.6 灯具安装通病6.6.1 灯具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1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2有条格分块的吊顶,灯具、吊扇未按格块区分均匀;3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4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5灯具碰撞其他构筑物,离地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6.6.2 木台、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1安装不牢、不平整、灯具不居中;2木台粗糙,油漆涂刷质量不好;3塑料台材料强度不够。
33、6.6.3 灯具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1灯具超过3公斤,未预埋构件;2灯具超过3公斤的,或非定型大型的灯具,埋件无结构验算,软线吊灯限于1公斤,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保护措施;3一般灯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4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架或未与主龙骨连接;5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相线反接;6.6.4 保护线安装不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1灯具离地面低于2.4米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2进入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6.6.5 软线吊灯安装不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1吊线两端不打保险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线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2自在器吊灯未套塑料管,其灯头型式
34、和距地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3软线端头不盘卷,不刷锡砸扁,电源线连接方法不当,有编织层导线未做绝缘台。4露天及潮湿场所未用防水灯具;5吸顶灯及有关防火要求场所的灯具,未按有关规定防火,隔热;6带罩或双管无罩晶光灯未采用铁链吊挂。导线未纺织在链内,造成导线受力;6.6.6 开关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1开关不控制相线,扳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2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3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4标高不一致,超出允许偏差值;5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6.7 插座安装通病1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米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2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
35、不符合有关规定;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4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溅插座;5浆液污染,螺丝脱扣。6.8 防雷与接地通病6.8.1 接地体安装1埋设深度小于0.6米。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2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6.8.2 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1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器与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卡子固定;2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3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4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有关规定,直线段不须直,引下埋线
36、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5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处理;6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有关规定;7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8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9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10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措施,或不按规定施工。6.8.3 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1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2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3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
37、时未接地;4地(零)线采取串联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5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6.9 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1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工程进度;或土建施工只顾生产进度,不适当安排电气施工时间造成漏敷或少敷;2砖混结构中,应预埋的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3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施工不注意成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4喷浆时,喷浆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5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他专
38、业管道发生冲突。七、电气安装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7.1 电动机7.1.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7.1.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1.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7.1.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7.1.5调整试验记录。7.2 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7.2.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7.2.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2.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7.2.4安装技术记录;7.2.5调整试验记录。7.3 蓄电池7.3.1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有关技术文
39、件;7.3.2安装技术记录(充、放电记录及曲线等);7.3.3材质化验报告。7.4 低压电器7.4.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7.4.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4.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7.4.4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7.4.5经调整、整定的低压电器调整记录。7.5 配线工程7.5.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5.2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7.5.3安装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7.5.4试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7.6 电气照明7.6.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6.2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7.6.3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7.6.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7.6.5试验记录(包括大型灯具过载起吊试验记录);7.7 接地装置7.7.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7.7.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7.7.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7.7.4试验记录(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