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钻孔和灌浆施工技术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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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钻孔和灌浆施工技术方案1.1 说明1.1.1 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各建筑物的钻孔和灌浆,其内容包括:(1) 钻孔:包括勘探孔、灌浆孔、检查孔、排水孔和为监测承包人监测仪器埋设孔的钻孔,以及钻孔和灌浆所需进行的钻取岩芯和试验、钻孔冲洗、压水试验、灌浆前孔口加塞保护等全部钻孔作业。(2) 灌浆:包括水泥灌浆和化学灌浆。水泥灌浆适用的范围为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接触灌浆和接缝灌浆。当施工支洞封堵后需进行接缝灌浆时,也应按本章有关条款执行;化学灌浆适用的范围为水工建筑物裂缝和结构的补强和防渗灌浆,以及基岩和地下洞室特殊部位的加固和防渗灌浆等。采用化学灌浆时,须
2、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1.1.2 承包人的责任(1) 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以及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钻孔和灌浆作业,包括提供其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其它辅助设施。(2)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编制灌浆试验大纲,进行灌浆试验,并通过试验择优选定灌浆施工参数。(3) 承包人应在施工前详细了解工程的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在不良地质段进行钻孔和灌浆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钻孔布置、钻灌参数和钻灌程序时,应将修改的钻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4) 承包人在钻孔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有变化时
3、,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人。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的变化,监理人有权修改钻孔和灌浆的布置,承包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改变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单价。(5) 钻孔和灌浆属隐蔽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作好记录和整理成果资料,并报监理人审阅。1.1.3 主要提交件1.1.3.1 施工措施计划在钻孔和灌浆作业开工前21天,承包人应根据灌浆试验成果以及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或监理人的指示,提交一份钻孔和灌浆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1) 钻孔和灌浆工程的施工平面布置图;(2) 钻孔和灌浆的材料和设备;(3) 钻孔和灌浆的程序和工艺;(4) 钻孔和灌浆的质量保证措施;(5) 灌浆试验大纲;(6)
4、 钻孔和灌浆的施工人员配备;(7) 施工进度计划等。1.1.3.2 施工记录和质量报表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交钻孔和灌浆工程的各项施工记录和质量报表,其内容应包括:(1) 钻孔和灌浆工程各项目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工程量;(2) 灌浆工程原材料试验和质量检验成果;(3) 灌浆孔的单位吸水量及单位耗灰量资料记录;(4) 钻孔孔斜资料记录;(5) 钻孔岩芯取样试验成果;(6) 本章第1.8.5、1.9.6条的质量检查记录;(7)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8) 监理人所要求的其它资料。1.1.3.3 完工验收资料承包人应为钻孔和灌浆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 灌浆工程的竣工图;(2) 钻孔和灌浆的原
5、始记录;(3) 钻孔和灌浆的各项试验成果;(4) 钻孔岩芯取样试验的岩芯实物、柱状图和摄影资料;(5) 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6) 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完工验收资料。1.1.4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2)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SL31-2003;(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4)水工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2001;(5)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试行)SDJ204-81;(6)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补充部分)DL5006-92;(7)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8)低
6、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1.2 材料1.2.1 说明承包人应负责采购、运输、储存、保管钻孔和灌浆所需的全部材料。每批采购的水泥(发包人供货)、外加剂、掺和料和化灌材料等,均应符合有关的材料质量标准,并附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每批材料入库前均应按规定进行检验验收,承包人应及时将检验成果报送监理人。1.2.2 水泥(1) 根据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指示,选用灌浆用的水泥品种。一般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用于回填灌浆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级,当水泥浆液中掺加微膨胀剂时,采用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MPa水泥;用于接触灌浆、接缝灌浆和固结灌浆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级,可采用特种水泥,水泥强度等
7、级不低于32.5MPa。(2) 接触灌浆和接缝灌浆的水泥细度要求通过80m方孔筛,其筛余量不大于5%。施工过程中,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细水泥或超细水泥等特种水泥,承包人不得拒绝,其引起的变更应按本合同商务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办理。(3) 灌浆用的水泥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水泥不应存放过久,出厂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不应使用。1.2.3 水灌浆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第3.0.4条的规定,拌浆水的温度不得高于40。1.2.4 掺合料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可在水泥浆液中掺入砂、粘性土、粉煤灰和微膨胀剂等掺合料。各种掺合料质量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
8、范DL/T5148-2001第2.1.6条规定,其掺入量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1.2.5 外加剂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可在水泥浆液中掺入速凝剂、减水剂、稳定剂以及监理人指示或批准的其它外加剂。各种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第5.1.7条规定,其最优掺加量应通过室内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所有能溶于水的外加剂应以水溶液状态加入。1.3 设备1.3.1 钻孔设备(1) 承包人在地下洞室及其它封闭区域中使用气动钻孔设备时,应带有消音器和除尘装置,不得使用内燃机驱动的钻孔设备。(2) 钻机和钻头应根据工程的地质条件和钻
9、孔的具体要求选用,有取芯要求的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孔的钻孔宜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固结灌浆可采用适宜的钻机和钻头钻进。(3) 检查孔以及声波测试孔等的钻孔应采用回转式钻机,按孔径要求采用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不得使用碾砂钻头。(4) 使用的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设备,水泵的工作压力应与冲洗及压水试验的压力要求相匹配,并应保证在所有压力下都有足够的供水量,保证压力稳定、出水均匀、工作可靠。(5) 承包人应准备足够的流量计、压力表、压力软管、供水管及阀门等备用品。1.3.2 灌浆设备(1) 承包人提供的灌浆泵性能应与灌浆液的类型和浓度相适应,其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
10、倍,压力波动范围宜小于灌浆压力的20%,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灌注纯水泥浆液应采用多缸柱塞式灌浆泵。(2) 承包人应根据灌浆需要配置高速和低速浆液搅拌机,搅拌机的转速和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的浆液类型及灌浆泵排浆量相适应,并应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所有搅拌设备,在用于拌制浆液前应在现场进行试运行。(3) 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装压力表,进浆管路亦应安装压力表。所选用的压力表在使用前应进行率定,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核对,不合格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压力表和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4) 灌浆塞应与采用的灌浆方法、
11、灌浆压力及地质条件相适应,胶塞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易于安装和卸除。(5) 灌浆压力大于3MPa时,应配置下列灌浆设备和机具:1) 高压灌浆泵,其压力摆动范围不大于灌浆压力的20%;2) 耐蚀灌浆阀门;3) 钢丝编织胶管;4) 大量程压力表,其最大标值应为最大灌浆压力的22.5倍;5) 孔口封闭器或专用高压灌浆塞。(6) 制浆站的制浆能力应满足灌浆进度高峰期机组用浆需要,制浆站应配备除尘设备,当浆液需掺加掺合料或外加剂时,应增设相应的设备。(7) 所有灌浆设备、仪器、仪表均应始终保持工作状态正常,并应配有足够的备用设备。电力驱动的设备,应在接地良
12、好并经确认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方可使用。所有计量器具,应定期校验,保持量值准确。(8) 灌浆机应配备灌浆自动记录仪。灌浆自动记录仪在使用前由监理人负责监督厂家进行设备检测。1.4 钻孔1.4.1 说明(1) 钻孔的孔位、深度、孔径、钻孔顺序和孔斜等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执行。(2)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浇筑混凝土前须按施工图纸要求埋设固结灌浆、回填灌浆管及排水孔埋管,以防钻孔破坏钢筋。埋管宜采用钢管,其露头应低于混凝土面3cm,回填灌浆预埋孔末端应超过混凝土的实际浇筑厚度。所有预埋孔口须固定好。(3) 在钻孔过程中,应进行孔斜测量,并采取措施控制孔斜,孔斜应符合本章第1.4.2条的规定。(
13、4) 钻孔结束,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并经监理人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1.4.2 灌浆孔的钻孔(1) 灌浆孔的开孔孔位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或监理人指定的位置。钢筋混凝土衬砌段的灌浆钻孔应在预留孔内钻进,以免损坏钢筋及埋设的仪器、电缆、接地等,预埋管的位置误差应小于10cm。钢衬段的固结灌浆和回填灌浆钻孔应在预留孔中钻进,预留孔的做法按施工图纸要求,钢衬临时开孔应经监理人批准,钢衬临时开孔应先底孔,后边顶孔,开孔可用磁性电钻,然后攻丝。洞内回填、固结及帷幕灌浆钻孔的开孔直径应与预埋管及预留孔相协调。若承包人漏设预留孔,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将补救措施报监理人批准,由此
14、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支付。(2) 钻机安装应平整稳固,钻孔前应按监理人指示埋设孔口管,钻孔方向应按施工图纸要求确定,钻孔时必须保证孔向准确。(3) 灌浆孔的施钻应按灌浆程序,分序分段进行。进行钻孔作业时,所有钻孔应统一编号,并注明各孔的施工次序。(4) 固结灌浆孔的孔底偏差应不大于1/40孔深。1.4.3 勘探孔、检查孔、观测孔和排水孔的钻孔(1) 勘探孔及灌浆检查孔的孔位应按监理人的指示确定。排水孔的孔位应按施工图纸规定或监理人的指示确定。观测孔的开孔孔位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2) 灌浆检查孔的孔底偏差要求与灌浆孔相同,其它各类钻孔的孔底偏差应不大于1/40孔深或符合施工
15、图纸规定。(3) 排水孔的位置偏差应不大于10cm,孔的倾斜度偏差应不大于1%,孔深误差不大于孔深的2%。上下层排水廊道的排水孔幕应能将二者连通起来,否则应重新钻孔且费用自理。(4) 观测孔的偏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5) 混凝土衬砌段的岩石内排水孔及观测孔,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钻孔,并防止混凝土浇筑及灌浆时堵塞排水孔。(6) 除监理人批准外,在排水孔周边30m范围内(或监理人指示范围内)的灌浆孔尚未灌浆之前不得钻进排水孔。(7) 排水孔钻进过程中,如遇有断层破碎带或软弱岩体等特殊情况,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若钻进中排水孔道堵塞,则应按监理人指示重钻。1.4.4
16、 钻孔取芯和芯样试验(1) 勘探孔、灌浆先导孔、观测孔、检查孔以及监理人指示的其它钻孔,应予钻取岩芯,按取芯次序统一编号,填牌装箱,并绘制钻孔柱状图和进行岩芯描述。(2) 芯样的最大长度应限制在3m以内,一旦发现芯样卡钻或被磨损,应立即取出。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对于1m或大于1m的钻进循环,若芯样获得率小于80%,则下一次应减少循环深度50%,以后依次减少50%,直至50cm为止。如果芯样的回收率很低,应更换钻孔机具或改进钻进方法。(3) 在钻孔过程中,应对钻孔冲洗水、钻孔压力、芯样长度及其它能充分反映岩石或混凝土特性的因素进行监测和记录,并提交监理人。(4)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对钻取的岩
17、芯和混凝土芯进行试验,并将试验记录和成果提交监理人。(5) 承包人应对每盒或每箱芯样拍两张彩色照片,并作好钻孔操作的详细记录,一并提交监理人。(6) 监理人指示应予保存的岩芯,承包人应按指定的地点存放,防止散失和混装。1.4.5 钻孔保护施工图纸所示的所有钻孔,承包人应妥加保护,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任何因承包人的过失造成扫孔或重钻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6 钻孔质量检查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观测孔和排水孔钻孔质量的检查。观测孔和排水孔的钻孔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1.4.3条的规定。检查数量、位置按监理人的指示执行。1.5 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1.5.1 说明(1) 承包人应在灌浆前,对所有灌浆
18、孔(段)进行裂隙冲洗和压水试验。(2) 在断层、大裂隙等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区域,其固结灌浆孔的裂隙冲洗,应按监理人指示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的方法进行。1.5.2 冲洗(1) 灌浆孔及观测孔均应进行冲洗。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采用风水联合冲洗或用导管通入大流量水流,从孔底向孔外冲洗的方法进行冲洗;裂隙冲洗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通过现场灌浆试验确定。(2) 冲洗压力:冲洗水压采用80%的灌浆压力,压力超过1MPa时,采用1MPa;冲洗风压采用50%灌浆压力,压力超过0.5MPa,采用0.5MPa。(3) 裂隙冲洗应冲至回水澄清后10min结束,且总的时间要求,单孔不少于30min,串通孔不少于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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