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生产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保温拆装脚手架搭拆设备材料起吊搬运技术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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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厂生产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保温拆装脚手架搭拆设备材料起吊搬运技术协议1、工程范围1.1机组概况: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规模为2320MW,2台锅炉(21025吨/时)、2台汽轮发电机组、2台脱硫塔,机组为一炉一机一塔单元制。机组编号为5号机和6号机。1.2年度停运及检修计划: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供热期,5、6号机组运行,供热期过后,有不同机组的停备检修及按照要求进行机组临修工作。1.3承包方承包范围:1.3.1日常维护: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范围内生产设备、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临停检修、抢修、季节性工作、机组备用消缺、设备治理及外委技改、防腐、起重机械、电梯维修
2、和5、6号机组各种形式检修(A级检修不包含在本项日常维护工作范围内)等项目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恢复、安装、修整工作以及临时安排的与脚手架保温有关的工作,设备材料搬运、吊装起重配合工作。1.3.2锅炉炉内脚手架搭拆: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停机检修、临修、抢修等工作需要炉内升降平台及全炉内部全部脚手架搭拆的工作,其中5、6号炉水冷壁检查使用升降平台、过热器部分搭设脚手架,5、6号炉炉膛内部脚手架搭设范围及要求见附件。1.3.3脱硫塔内部脚手架搭拆: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停机检修、临修、抢修等工作需要脱硫塔(含烟道)内部全部脚手架搭拆的工作,其中 5、6号脱硫吸收塔高46米、直径11.5米,
3、淋水盘高度在23.8米处,最高喷嘴高度在33米处, 除雾器最下面离地面高度为35米,最上面离地面高度为42米在塔体内部从零米地面开始搭设脚手架,然后在各层喷嘴下搭设步道,以便对喷嘴及供浆母管和支管、塔壁进行检查检修,在氧化空管高度搭设步道供检修。1.3.3.1 脱硫塔内脚手架从0米地面开始搭设,要求立杆不少于52根,在氧化空气管沿氧化空气管方向及氧化空气管处钢梁方向需搭设检修步道,在淋水托盘下方搭设安全作业平台。1.3.3.2 脚手架是从0米搭建到最高喷嘴处,以及吸收塔原烟道和净烟道检修及防腐所需脚手架。2.工程期限:壹年,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
4、准。壹年履行期满,施工、服务质量良好,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一年合同。3.双方的职责3.1发包方的职责3.1.1发包方负责项目的质量验收、文明施工及安全的监督、考核工作。3.1.2发包方负责对工程进度监督和考核。3.1.3发包方负责监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遵守发包方所有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考核。3.1.4发包方无偿提供办公场所。3.2承包方职责3.2.1承包方负责合理、科学的制定本项目的组织措施、质量措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按期完成。3.2.2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满足发包方的要求,对不胜任本项目的人员发包方提出要求更换人员,承包方无条件遵守,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迟由承包方承担
5、。3.2.3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要严格执行发包方和国家相关规定的工艺和程序,杜绝野蛮施工。3.2.4 承包方必须有完整的项目组织机构。3.2.5日常维护确保起重司索工、保温工、架子工的人数,各工种之间可相互交叉使用。全厂日常维护人数不少于15人(13人必须全部进入现场施工,不包含管理人员,管理人员2人其中经理1名,安全员1名)。其中1人能兼任叉车司机工作,具备司索工(有起重作业证)技能人员不少于2人,钣金工不少于5人, 架子工不少于6人(司索工是指搬运起吊作业中主要从事地面工作人员,例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调整等,同时具备基本的起吊作业指挥技能;钣金工是指会管道及弯头铁皮的制作),
6、配合设备材料搬运起吊工作。根据日常检修中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短时增加人员以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承包方人员必须在燃煤发电厂从事过维护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司索工必须是从事过电厂大型附属设备起吊作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经发包方考察认为合格的人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电力职业禁忌病症。3.2.6 安全员的资格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安全培训颁发的资质证书;叉车司机证必须是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架子工、司锁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持证上岗。3.2.7 停备检修期间起重司索工、架子工的人数配置要根据停备检修标准项目内容和工期要
7、求进行配备,各工种之间可相互交叉使用。同时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增加人员以满足现场工作需要。3.2.8 承包方必须设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3.2.9 承包方人员应具有对应工作的资质证,并在有效期内。3.2.10承包方在发包方设置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必须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项目部负责承包方人员管理,办理日常工作票手续,按时保质保量接受、分配和完成发包方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包方组长以上人员的更换必须履行书面变更手续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应具有承包方单位委托项目负责人(经理)任命书,必须常驻发包方现场组织协调各项事宜,离开发包方现场(一般不超过2天)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授权人员负
8、责现场工作,并按期返厂,逾期不到厂或不辞而别每天扣500元合同款。离开洛阳市区除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外还应由公司总经理向发包方说明情况。承包方项目部至少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二名管理人员。3.2.11承包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发包方规章制度,对违反发包方规章制度者按照发包方的规定接受考核。3.2.12严禁使用年龄超限的人员(架子工不超过55岁,不能低于18岁)或安规等有关规定中有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病史症状的人员,工作人员一律为男性。3.2.13承包方需配备个人工具及其他小型工具(主要指扳手、铆钉枪、手电钻、电源盘、手锤、錾子、铁皮剪刀、普通钻头、卫生清扫工具等工作必需的)。承包方应为工作人员需配备工作必
9、须的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口罩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3.2.14承包方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必须无条件返工,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要承担全部责任。3.2.15承包方应具备6米以上及吊架脚手架设计计算能力。在现场需要搭设6米以上及吊架脚手架时,由承包方出具设计方案,并编写“三措两案”,经发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3.2.16应答时应说明公司本项目的组织结构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各类人员的构成、人员管理措施等。说明日常检修和等级检修时所配置的三类人员数量及等级,发包方审核是否满足检修工作需要。3.2.17承包方负责组织所有脚手架的验收,及现场脚手架
10、的整改检查工作。3.2.18应答时应说明公司本项目的组织结构体系及各类人员的构成、人员管理措施等。3.2.19合同执行期间,承包方若因维护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服务态度等方面出现问题,损害发包方利益,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方无条件接受。3.2.20日常维护及停备检修承包方必须充分认识到交接的复杂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式交接前7个工作日按合同要求组织到位,具备开始工作条件,如发包方认为组织不到位不能按时顺利交接时,发包方可直接交由上年合同单位延期履行合同或其他单位代理直到发包方认为人员和机构组织到位可以交接,期间的费用由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合同额中扣除,并追扣违约金每日5000
11、元。3.2.21炉内升降平台及全炉膛和脱硫塔内部全部脚手架搭设要在机组停运时间前10天人员到厂。3.2.22 5号炉(或6号炉)炉内升降平台组装和过热器部分脚手架搭设要求7日内完成,拆除4日内完成,搭设完成后要留有一定数量的人员用于使用过程中临时局部修改。负责升降平台的调试和配合升降平台的荷载试验。3.2.23 5号脱硫塔(或6号脱硫塔)内脚手架搭设4日内完成,拆除3日内完成,并确保使用过程合理安排人员对脚手架进行局部修改,以满足检修需要。4、安全管理4.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电力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作业人
12、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和工程完工后能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原电力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安全施工特作如下规定,但不限于此:4.2 安全管理目标:4.2.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4.2.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4.2.3不发生火灾;4.2.4不发生交通事故;4.2.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2.6不发生垮(坍)塌事故;4.2.7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4.2.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行为。4.3安全管理要求4.3.1承包方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发包方安监部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
13、生产管理职责,并按发包方安监部要求交纳合同总价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所有入厂作业人员都必须具有个人劳动合同、意外伤害险(100万元保额)或工伤保险、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身份证复印件、外包队伍项目经理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有具备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施工人员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应符合要求,对照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学历证明进行审查,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在国家有关网站能够查询识别真假。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出具合格的
14、检验证明或报告,加盖公司公章。满足发包方对本项目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4.3.2所有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应接受发包方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进入生产现场后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及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包方对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不减轻、不降低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4.3.3开工前承包方应按照与发包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的要求,认真制定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4.3.4承包方应成立现场项目部,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发包方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15、并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4.3.5承包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4.3.6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距离开工日期至少提前10天到发包单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距离入厂日期至少提前3天到发包单位,接受发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作业班组、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进行个人安全承诺,并签字确认。4.3.7承包方应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安全工器具、安全
16、用具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4.3.8承包方应为全体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并组织体检,向发包方提供工伤保险和人员体检健康证明材料。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厂。4.3.9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持证上岗。4.3.10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护目镜、防噪声耳塞等)4.3.11承包方作业人员(包括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入厂前安全帽须统一编号,做到人、帽、账相符一致,实行“一人一帽”、“以帽辨人”,禁止混用、禁止戴没有编号的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帽
17、编号应符合以下要求:(1)编号统一在安全帽正后方位置,采用油漆喷涂。(2)编号采用大写拼音字母加阿拉伯数字的方式。字母代表外包队伍单位,阿拉伯数字为人员编号,外包队伍负责人编号为001号。如:兴唐电力检修公司负责人为XT-001。(3)黄色、白色安全帽编号用蓝字,红色、蓝色安全帽编号用白字,字体为黑体90号。4.3.12承包方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遵守发包方环保制度,固体废弃物运至指定地点;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其他详见安全协议。5、违约与考核5.1承包方履行合同期间,接受发包方实时考核。发生一次触碰“高压线”,交罚款500020000元,发生一次严重违章,交罚款200010000元,发
18、生一次比较严重违章,交罚款10005000元,发生一次一般性违章,交罚款2001000元。5.22因承包方人员责任发生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事故,扣除工程款的5%,并赔偿经济损失。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事件,赔付发包方治疗费、误工费、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必要时将进行司法追述;发生人身轻伤和一般设备损坏事件,扣除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或同等金额的合同款。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或第三方设备损坏,并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扣除工程款的5%,并赔偿经济损失。承包方发生不安全事件,按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及有关考核规定执行处罚。5.3承包方单位有下列情形,给予5000至20000元经济考核。(一
19、)项目部管理混乱,体系运转不正常,未履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事故隐患、突出风险整改不到位。(三)安全投入、培训未按要求落实。(四)发包方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事项。(五)地方政府或业主单位检查,对施工现场实行局部停工或整体停工。5.4考核后仍未改正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类别升级考核。5.5发生承包方责任一般设备事故或重伤事故,将总承包单位及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列入集团公司外包队伍“黑名单”,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一)取消总承包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1年。(二)取消责任分包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2年。若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则无限期取消资格。(三)取
20、消监理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1年。(四)取消设计原因造成事故的设计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2年。5.6发生承包方责任一般人身事故,将总承包单位及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列入集团公司外包队伍“黑名单”,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一)取消总承包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2年。(二)取消责任分包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5年。若分包单位再次转包,则无限期取消资格。(三)取消监理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2年。(四)取消设计原因造成事故的设计单位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5年。5.7发生承包方责任的较大事故,将总承包单位及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列入集团公司外包队伍“黑名单”,无
21、限期取消其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5.8承包方12个月内连续发生事故:(一)发生2起一般设备事故或重伤事故,比照一般人身事故,对事故责任外包单位进行处理。(二)发生2起一般人身事故,比照较大事故,对事故责任外包单位进行处理。5.9 承包方存在转包、违规分包情况的,列入集团公司外包队伍“黑名单”,取消其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2年,并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5.10 承包方原因影响发包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直接列入集团外包队伍“黑名单”,取消其集团公司系统采购活动参与资格2年,并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5.1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条款,集团公司
22、可对外包事故单位进行追责。5.12发生以上考核费用将从合同款中扣除。5.13各工种人员在资格证符合国家规定下可互换岗位。5.14严禁中标后在工作中进行转包,一经发现终止合同。5.15其他未说明的事项,按发包方有关规定进行考核。6. 搭拆脚手架技术规范及人员要求6.1 人员6.1.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做到持证上岗。6.1.2 脚手架搭、拆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6.1.3脚手架搭、拆、使用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禁忌症。6.2脚手架的设计6.2.1脚手架的设计,必须考虑脚手架构
23、配件的自重(恒载)和脚手板上的人员、材料、器具重量以及风载荷(活载)等全部重量。6.2.2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搭设高度15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应进行专门设计,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是指:载荷大于270kg/的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炉膛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移动式操作平台、自制卸料平台以及吸收塔、空预器、转轮室等有限空间内搭设的脚手架等。6.2.3在建(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承重平台,应先对支撑架体的建(构)筑物结构承载强度进行验算。在回填土地基上搭设脚手架,进行载荷计算时应对地质勘探报告提供的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乘以折减系数0.4。6.2.4在周边环境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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