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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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经济法,目录页,CONTENTS,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经济法概述,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第五章,工业产权法,目录页,CONTENTS,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市场规制法,金融法,税法,第九章,第十章,劳动合同法,经济纠纷的解决,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一、经济法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从社会本位出发,调整国家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特征 1. 经济性 2. 管理性 3. 政策性 4. 综合性 5. 系统性,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
2、调整对象 (一)市场主体法律关系 (二)市场运行法律关系 (三)宏观调控法律关系 (四)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五)部门规章,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六)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七) 特别行政区法律 (八) 司法解释 (九) 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经济管理和经营协调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关系。,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
3、经济管理和经营协作相统一的法律体系 2. 以有效的经济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 3. 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为内容 4. 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关系,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 国家机关 2. 社会组织 3. 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 个人,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 物 2. 行为 3. 智力成果,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1. 经济权利 (1)国有资产管理权 (2)经营管理权 (3)自主经
4、营权 (4)承包经营权 (5)经济请求权 (6)申诉、举报和起诉权,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2. 经济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义务 (2)正确行使经济权利的义务 (3)服从合法干预的义务 (4)征收、缴纳税金和其他合法费用的义务 (5)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义务,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 经济法律范围 2.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3. 经济法律事实,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 1. 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 指能够引起经
5、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2. 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1)法律事件 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有地震、台风、洪水、瘟疫横行等;社会现象有战争、罢工、政府行为、自然人死亡等。,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2. 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2)法律行为 指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有意识的活动。主要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因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三节 经济法
6、律责任,二、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 (一) 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相互分离性 (二)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 (三)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经济性 (四)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三、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 (一)有经济违法行为存在 (二)违法行为已造成损害事实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主体在主观上存在过错,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四、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经济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第二章 企业法,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一、企业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
7、织。,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二)企业的特征 1. 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 2. 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3. 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 4. 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三)企业的分类 1. 根据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2. 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 (1)全民所有制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私营企业,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3. 根据企业资金来源的不同 (1)内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二、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 1. 企业法概念 指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的过程中
8、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2. 企业法的特征 (1)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 (2)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 (3)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二)企业法 目前我国相继出台各类企业的基本法律及配套法规,改变了长期以来企业立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主、其他单行企业法为辅的模式,基本上形成了我国特有的立法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 投资主体方面 2. 企业财产方面 3. 责任承担方面 4. 主体资格方面,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 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l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
10、.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设立程序 1. 提出申请 (1) 设立申请书 (2) 投资人身份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设立程序 2. 核准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准则设立的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一)事务管理的方式 1. 自行管理 2. 委托管理 3. 聘任管理,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事务管理的内容 1. 会计事务管理 2. 用工事务管理 3. 社会保险管理,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三)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的禁止义务 1.
1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 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 4.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三)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的禁止义务 6. 未经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 未经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 未经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 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 投资人决定解散 2. 投资人
1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 清算人的产生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2. 通知与公告程序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在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3. 财产清偿顺序 (1)
13、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4. 责任消灭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自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5. 注销登记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一旦完成,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消灭。,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概述 (一)合伙企业
14、的概念和特征 1. 合伙企业的概念 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2. 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协议是企业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2)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经过修订且2007年6月1日施行合伙企业法。,第三节
15、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程序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1. 提出申请 设立合伙企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文件之日起20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2.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三、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概念与范围 1.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概念 合伙财产的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
16、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三、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概念与范围 2.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概念 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财产份额,但应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三节
17、合伙企业法,(二)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存续期间,除依法退伙等法律特别规定的外,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但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四、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一) 合伙事务执行方式 1.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少的合伙。 2. 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多的合伙。,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一) 合伙事务执行方
18、式 3. 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 4. 由一名合伙人执行。这种方式同样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多的合伙。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为合伙人的,其执行合伙事务由其委托的代表执行。,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 合伙事务的决议 合伙事务的决议与合伙事务的执行是不同的,先有决议后有执行;合伙事务依法可由一名或数名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也可由全体合伙人执行,而合伙企业事务的决议只能由合伙人依法作出,不得委托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以外的人进行。,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1. 合伙事务的决议方式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的表决办法办理。 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一般情况下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
19、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处理。,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三) 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1) 事务执行权 (2) 对外代表权 (3) 监督检察权 (4) 查阅权 (5) 异议权和撤销权,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2. 合伙人的主要义务 (1)汇
20、报企业经营及事务执行情况的业务 (2)竞业禁止的义务 (3)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义务 (4)不得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义务,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四)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法和亏损分担方法,均由合伙协议约定处理。如果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若无法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五、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 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 合伙与
21、债务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六、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1. 入伙的概念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一)入伙 2.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1) 全体合伙人同意 (2) 入伙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3. 入伙的后果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 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的消灭,即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 1. 退伙的形式 (1) 声明退伙
22、 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2)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又称强制退伙,是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2. 退伙的效力 (1) 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 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设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等。其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字样,以区别于普通的合伙企业。,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23、,(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八、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企业人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换言之,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否则就不能成为有限合伙。,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1.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
24、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企业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3.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记载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规定的其他事项 4. 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5. 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三)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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