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包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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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包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名称: 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包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1目目 录录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三、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57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65五、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6六、 结论. 120附附图图:附图 1 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2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图附图 3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4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5 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6 建设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
2、 7 西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声明附件 3 项目备案证附件 4 营业执照及变更登记通知书附件 5 我乐一期及重新报批环评批复附件 6 我乐二期及重新报批环评批文附件 7 我乐技改批复附件 8 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附件 9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 10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 11 排污许可证附件 12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信息公开说明附件 13 公示证明2附件 14 环评项目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 15 涂料检测报告附件 16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记录附件 17 土地证附件 18 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 19 项目合同1一一、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基基本本情情况况建设项目名称
3、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包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117-21-03-6320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南京市 溧水县(区)乡(街道地理坐标( 118 度 57 分 26.532 秒, 31 度 42 分 41.11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 木质家具制造C2130 金属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 家具制造业 21” “36 木质家具制造 211、金属家具制造21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
4、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溧审批投备2020637 号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276环保投资占比(%)9.2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0(利用现有厂房)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南京市溧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2008-2015;2)审批机关:溧水县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的批复;4)审批文号:溧政函200826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2)审查机关:南京市溧水区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关
5、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4)审查文号:溧环规【2016】4 号。规划及规根据南京市溧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2008-2015、关于南2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溧环规20164 号),西区产业定位为:整个西区工业以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加工制造业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食品药品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引进发展部分临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含智能家居)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和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 为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基础。本项目为家具制造业,属于智能家
6、居制造范畴,项目建设符合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知(苏政发202049 号)、南京市号)、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案相符性分析表表 1-1 南京市溧水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南京市溧水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管控类别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相符性相符性江苏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 优先引入: 西区: 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
7、产业。(3)禁止引入:西区: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本项目属于智能家居加工制造,不属于禁止引入范畴, 符合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规划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
8、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将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完善风险物资储备,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定期开展演练; 落实日常环境监测计划资源利用效率(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本项目采用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的设备和工艺; 项目运行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等, 做到合理利
9、用资源和节3要求(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约能耗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见附图 1。(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位于本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为 11.6km,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
10、控区域范围为秦淮河(溧水区)洪水调蓄区,位于本项目西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 900m,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要求。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图见附图 2。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300 天,同比减少 4 天,达标率为 82.2%,同比下降 0.9 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 91 天,同比减少 6 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65 天(其中,轻度污染 61 天,中度污染 4 天),主要污染物为 O3和 PM2.5。各项污
11、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 29g/m3,达标,同比下降 6.5%;PM10年均值为 56g/m3,达标,同比持平;NO2年均值为 33g/m3,达标,同比下降 8.3%;SO2年均值为 6g/m3,达标,同比下降 14.3%;CO 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为1.0mg/m3,达标,同比下降 9.1%;O3日最大 8 小时值超标天数为 52 天,超标率为 14.2%,同比增加 2.2 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区域将贯彻落实江苏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1 年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开展集中整治,紧盯
12、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PM2.5和 O3协同防控、VOCs 和 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实施“1+6”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围绕臭氧防控、工地提标、机动车防控、餐4饮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氮氧化物控制等领域实施重点防治。采取上述措施后,预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引用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 监测成果, 项目所在区域补充监测的 TVOC 监测浓度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 42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水质优
13、良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及以上)比例为 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类)断面。项目产生的污水接管西区污水处理厂,其纳污河流为一干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干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本项目引用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监测成果,一干河(西区污水厂)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 534 个。2021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3.9dB,与上年同期持平;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2.2dB,同比下降 0.6dB
14、。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 247 个。2021 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 67.6dB,同比下降 0.1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 65.8dB,同比上升0.5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 28 个。2021 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 97.3%,同比下降 1.8 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 93.8%,同比持平。根据企业现有项目例行检测资料,厂界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
15、来市政电网,项目水、电供应充足,运行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等,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5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中包含的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6、令第 49 号)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对照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附件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 (试行) 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根据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区域环评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区产业定位为:整个西区工业以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加工制造业重点发展以汽车零
17、部件制造与加工、食品药品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引进发展部分临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含智能家居)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和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 为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基础。西区禁止引进的项目清单和鼓励、限制进入区的行业具体要求见下。表表 1-2禁止入区行业名称禁止入区行业名称序号序号要求要求行业行业禁止企业类型禁止企业类型1不符合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政策、工艺落后,大排水量,大废气量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类企业2食品药品加工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
18、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3机械与装备制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6造淘汰的工艺的机械制造类企业4其他化工、冶金等三类工业表表 1-3 鼓励、限制入区的行业名称鼓励、限制入区的行业名称序号序号行业行业鼓励类鼓励类限制类限制类1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 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 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车)、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2食品药品加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
19、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维生素 C 原料项目、青霉素原料药项目3机械与装备制造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 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本项目为家具制造业,属于智能家居制造范畴,不属于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禁止或限制入区名单,项目建设与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规划是相符的。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产业政策相符政策相符性性本项目属于家具制造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
20、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正),项目采用的技术和设备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中,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4)用地及)用地及规划相符性分规划相符性分析析根据项目不动产权证:苏(2019)宁溧不动产权第 0022641 号,项目所在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及江
21、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文件要求。7根据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 7),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5)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相符性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相符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相符性相关要点相关要点:(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
22、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 号)相符性相关要点相关要点: (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相关要点相关要点:一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
2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 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 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加盖密闭,按要求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企业严格把关原材料的采购,采用环保型原辅料,所使用粉末涂料为高固份涂料,采用紫外光固化(UV)涂料、水性漆,均为环保
24、型涂料;采用高压静电喷涂和辊涂工艺,属于高效涂装工艺;喷涂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房内进行,固化工序在密闭设施内,所产生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收集及处理;危废库有8机废气采取有效收集及处理措施;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等相关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要求。(6) 与与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关于进一步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宁环办202128
25、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点相关要点:严格总量审查:涉新增 VOCs 排放(含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审批前应取得排放总量指标,并实施 2 倍削减替代。(一)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 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 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 VOCs 含量限值要求,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 VOCs 产生。(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 生产流程中涉及 VOCs 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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