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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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118 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118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二、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
2、事会会议。三、三、本半年度报告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未经审计。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李立峰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胡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爱华胡爱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董事会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拟以 160,000
3、,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32,000,000.0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
4、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九、是否存在半数是否存在半数以上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十、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十一、十一、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118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
5、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环境与社会责任.24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27 第七节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 第八节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40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40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41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2年度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118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6、,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世茂能源、公司、本公司、本企业 指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姚北热电 指 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世茂投资 指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世茂铜业 指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甬羿光伏 指 宁波甬羿光伏有限公司 金通融租 指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余姚环卫 指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原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
7、公司章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初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 上年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一、公司信息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世茂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bo Shimao Ener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HIMAO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立峰 二、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
8、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吴建刚 联系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 8 号 电话 0574-62087887 传真 0574-62102909 电子信箱 三、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475 公司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5/118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
9、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五、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世茂能源 605028 无 六、六、其他有关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一)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200,788,120.02 183,664,647.62 9.32
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673,968.53 83,363,148.98 1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1,176,751.76 81,508,243.54 11.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582,434.14 85,481,194.47 15.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80,962,313.21 1,033,288,982.62 4.61 总资产 1,207,160,497.04 1,152,309,586.97 4.76 (二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
11、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 0.69-1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 0.69-1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 0.68-16.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8 17.47 减少8.4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6 17.08 减少8.5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6/118 九、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2、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73,182.95 本期政府奖励补贴 131,247.95元,政府补助递延摊销1,241,935.00 元。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
13、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873,214.05 理财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23,008.80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7/118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7,455.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793,626.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合计 4,497,216.7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十、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
15、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
16、,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1、全国电力行业及绿色电力发展情况 2020 年 9 月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开启了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征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体量大,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仅有 30 年时间,任务艰巨复杂。其中,能源电力的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目前,我国能源燃烧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的 88%左右,电力行业排放占约 41%,电力行业不仅要加快行业自身的低碳转型,还要助力工业、建筑、交通
17、等终端用电部门实现更高的电气化水平。落实“双碳”目标,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重中之重。2021 年 11 月,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发布,要求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2025 年、2030 年、2060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20%、25%、80%。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多次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的相关要求。在电力供给侧,全面2022 年半年度报告 8/118 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
18、电力系统,到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在电力消费侧,研究构建推动“双碳”的市场化机制,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在大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政策激励下,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突破 10亿千瓦,水电、风电装机均超 3 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2022 年 1 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 号)。该意见将“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单列于“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项下,指出应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
19、电力,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该意见强调了绿电交易在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地位以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市场价值,也为绿电交易市场赋予了“碳中和”时代的特殊意义,为绿电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2022 年 1 月 18 日,为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7 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2107 号)。方案指出,要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且明确提出了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这一方案的公布给予了绿电交易市场新的活力,即绿电中长期交易合同与对高
20、耗能企业使用绿电的刚性约束将一定程度地保证我国绿电交易市场规模;而一旦允许用户通过购买绿电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将进一步有效刺激用户参与绿电交易市场的积极性。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 年 1-6 月全国发电量稳步提高,绿色清洁能源发电持续增长。截至 2022 年 6 月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约 11.35 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高到 46.50%。2022 年 1-6 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4097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51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3%;第二产业用电量 2741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第
21、三产业用电量 693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611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6%。2、热电联产行业发展情况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能的生产方式,是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热电联产企业主要焚烧原材料为燃煤,此外还包括燃气等其他化石能源。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对工业、生活废弃物如垃圾、污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进行综合循环利用。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依托
22、当地热负荷,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近期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2022 年半年度报告 9/118 当中。热电联产作为一种仍在大力推进的清洁能源发电、供热方式,同样受到国家重视。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称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园区发展方面,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
23、造。同时,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因此,我国正不断鼓励热电联产行业向集中化、绿色化发展,以更高效地利用能源,并减少污染。3、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发展情况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
24、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应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的双重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和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1)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形式。其中填埋和堆肥是中国长期以来最主要的两类处理方式,虽然处理成本和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但不能很好的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并会带来一定污染,垃圾再利用的比例很低,资源浪费严重。相较于卫生填埋、堆肥等处理方式,垃圾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垃圾经焚烧处理后仅产生少量的炉渣和飞灰,其中炉渣经过处理后还可用于制砖等其他用途,
25、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或供热,将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因此,垃圾焚烧是目前较为实用,发展前景较大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2)垃圾焚烧处理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逐年增加,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对垃圾的处理需求将持续旺盛。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根据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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