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191-2016 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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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jT51191-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J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海底电力电缆(以下简称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共分9
2、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海底电缆及附件的运输,海底电缆的敷设,海底电缆附件的安装,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施工验收。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邮政编码:31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参编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浙
3、江舟山海洋输电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宣耀伟敬强汪萍高鹏飞苏东甫骆晓龙俞恩科金文德岑贞锦钟晓波江春晓丁兆冈张志刚沈耀军何旭涛 1 张娜飞夏红光章正国袁舟龙许丽娜王丽娜姚卫星刘东林晓波高震胡凯乐彦杰朱艳王桂全石欣李三黄贤球主要审查人:杨荣凯刘敦武李瑞苗桂良严有祥张振鹏余欣鲁斌胡朝东李吴 2 目次1总则(1)2术语.(2)3 施工准备(3)3.1 般要求(3)3.2 作业环境准备(3)3.3 船舶设备准备(4)4 海底电缆及附件的运输.(6)4.1 过缆(6)4.2 运输(6)5 海底电缆的敷设(8)5.1 一般规定(8)5.2 陆上段敷设(9)5.3 登陆段敷设(9)5.4 海域段敷设(9)5
4、.5 海底电缆保护u6 海底电缆附件的安装门幻6.1 一般规定(12)6.2 安装要求.(12)7 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14)8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5)8.1 职业健康安全(15)8.2 环境保护(16)9 施工验收(17)9.1 资料验收(17)1 9.2 随工验收(18)9.3 整体验收(18)本规范用词说明.(20)引用标准名录(21)附:条文说明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Site preparat
5、ion(3)3.3 Vessels and equipments preparatio丑.(4)4 Transportation of submarine power cables and their accessories(6)4.1 Cable load-out(6)4.2 Transportation(6)5 Installation of submarine power cables(8)5.1 General requirements(8)5.2 Onshore section installation(9)5.3 Landfall section installation(9)5.
6、4 Offshore section installation(9)5.5 Protection(10)6 Installation of accessories(12)6.1 General requirements(12)6.2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s(12)7 Ancillary facilities and construction.(14)8 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 management(15)8.1 Safety management(15)8.2 Environmental manageme
7、nt(16)3 甘的口。同的。问。旧。口CZ国同国-SM凶口OHHH叮叮(HN)的叮LH国口而H的吧材。=HOHm叫J(CN)ji-40um卫#EEto幸亏口03国口丘。冈凶(H)ji-85正us-国EO(的N)的.由(。.-、Jo!U 口+-0.U A u 0.D E。一-C(I.;N.m(hJ)口OZE岛。叮口回口。zsgEDUOQ-.白/由、p、.-GB50168的规定和海底电缆厂家的技术要求。7 5 海底电缆的敷设5.1一般规定5.1.1 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区进行清理,并提供一定比例尺的工程施工专用海图、施工路由勘察资料,供施工船舶使用。5.1.2 海底电缆施工时,应有专人睹望值
8、班,并及时与现场警戒艇联系。施工船应显示规定的信号灯,并悬挂施工旗。5.1.3 海底电缆施工前应检验施工船舶的制动装置、张力计量、长度测量、水深测量、导航与定位仪器、通信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敷设船只、转盘、牵引机、电缆张紧器等应调试完好。5.1.4 海底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2 应按规定的设计路由敷设;3 敷设时应定位、测量,及时纠正航向和校核敷设长度;4 敷设时应控制海底电缆受到的张力在设计范围内;5 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 布缆速度应根据施工海域的地质、流速、流向等确定;7 施工中应防止海底电缆过松打圈,不得发生交叉、重叠、弯折、扭
9、结、海底悬空等现象。5.1.5 海底电缆敷设施工期间,应实时掌握施工海域的水文、气象条件及气象预报资料,避开不利施工时间。海上施工作业时,应根据设备技术条件和施工船舶配置情况,限定工作环境条件。5.1.6 充油海底电缆敷设过程中应保证路由最深处的电缆内部油压大于该处水压;且海底电缆内部油压不得大于允许最高工作油压。5.1.7 在始端登陆的-侧,海、陆缆交接处的电缆沟宜提前建成;若须穿越防波堤,防波堤下的海底电缆通道应预埋并保证贯通。5.1.8 余缆应按设计要求布置,避免相间交叉重叠。海底电缆终端处应按设计要求留有)定余量。5.2 陆上段敷设5.2.1 陆上段敷设可使用牵引设备将海底电缆牵引上岸
10、,机械牵引海底电缆时可采用钢丝网套的牵引方式。5.2.2 陆上段敷设时,宜在长段海底电缆中间采用导向滑轮或转向装置等减少海底电缆的张力,消l珠海底电缆磨损。5.2.3 海底电缆陆上段敷设完毕后,应将海底电缆在岸边用可靠措施固定。5.2.4 海底电缆陆上段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5.3 登陆段敷设5.3.1 登陆段敷设可采用登陆艇(或吃水浅的平底船)、浮托装置牵引以及多种方法结合的敷设方式。敷设应选择合适的潮汛、潮时进行登陆作业,缩短登陆段敷设的作业距离。5.3.2 登陆段电缆可采用开挖电缆沟槽或穿管的方式。5.4 海域段敷设5.4.1
11、 采用张力法施工时,敷设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张力,避免海底电缆打扭;该张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相关规定,并应小于海底电缆的允许最大敷设张力。5.4.2 敷设最大偏差距离不应超过设计要求。5.4.3 海域路由转角坐标位置应与设计位置相符,偏差距离不宜超过设计值。9 5.4.4 敷设船周围应配置工作艇、护航船等船只,对现场进行警戒。5.4.5 元动力船敷设海底电缆时,可采用移锚行进或拖轮绑靠敷设船方式,控制敷设船沿设计路由前进。5.4.6 有动力船敷设海底电缆时,敷设船宜具备动力定位系统,通过预测海底电缆的张力并进行补偿,控制海底电缆沿设计路由敷
12、设。5.4.7 海底电缆敷设时,应采用张力器等监控设备进行实时全程监控、跟踪;光纤复合海底电缆宜采用监视设备实时监视光单元的衰减状况。5.4.8 海底电缆和海底管线交越处的海床应根据设计要求处理,并应采取措施避免交越处电缆或海底管线损伤。操作过程应进行监控,确认保护措施可靠有效。5.5 海底电缆保护5.5.1 海底电缆保护应根据海深、海床地质情况、海面船舶通行情况、风险程度、维修代价等综合考虑,采取保护措施,降低海底电缆受到损害的风险。5.5.2 海底电缆保护宜优先采用掩埋保护的方式,掩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海底电缆保护应结合工程海域海底地质状况,选用水力冲埋、预挖沟、机械切割等掩埋保护方
13、式;海底电缆掩埋深度应根据风险程度和海床地质条件综合确定;2 海底电缆可采用边敷边埋、先敷后埋的掩埋保护工艺;边敷边埋时,埋设机应同时进行挖沟和埋设操作;先敷后埋可采取电缆敷设后再开沟掩埋的作业方式;3 海底电缆掩埋保护施工中,应通过仪器仪表监视埋设机水下工作状态和海底电缆的埋设状态,严格控制埋设深度满足设计要求。10 6 海底电缆附件的安装6.1一般规定6.1.1 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制作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协议要求。6.1.2 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制作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6
14、.1.3 海底电缆接头应采取铅封、灌胶等措施,满足水密性要求。6.1.4 光纤复合海底电缆中的光单元交接箱应满足防水、防潮、接地要求。6.2安装要求6.2.1 应在规定制作环境下安装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必要时可设置专用的安装平台。6.2.2 海底电缆铠装层应采用锚固装置夹紧。锚囡装置应符合防腐要求。单芯海底电缆锚固装置宜采用非磁性材料。固定或移动平台中悬挂海底电缆时应用锚固装置承载电缆自重。6.2.3 充油海底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充油电缆的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供油系统,均不应有渗漏;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应超过允许压力范围。6.2.4 海底电缆的接地应良好可靠,符合设计要求。6.2.5 单芯
15、海底电缆两端金属套及铠装钢丝可分开单独接地。接地装置应安装牢固,防止大风时摆动。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6.2.6 海底电缆进入刚性结构体时,应采用弯曲刚度增强件或弯曲限制器进行保护。6.2.7 海上平台的J型管头部半径应大于海底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且J型管直径应至少是海底电缆直径的2.5倍。13 7 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7.0.1 海底电缆陆上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7.0.2 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7.0.3 海底电缆两端登陆处警示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
16、安装水线、禁止抛锚等醒目的警示标志;2 应具有稳定可靠的夜间照明,宜采用节能型冷光源,并采用同步闪烁方式;3 供电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配备备用电源。7.0.4 安防监控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7.0.5 附属设施未带电的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7.0.6 终端站或终端塔排水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满足在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的排水要求。7.0.7 终端站防雷、防火、防小动物措施应齐全;海底电缆终端支架等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海底电缆管口应实施封堵。7.O.8 充油海底电缆终端站处应设立单独的房间,存放充油设备。房顶及墙壁应元渗
17、水现象,并应配置必要的照明设施。7.0.9 海底电缆晾望台电源线应采取低压防雷和浪涌保护措施。7.0.10 盖板式电缆沟,宜采取海凝土浇筑等措施抵御海浪长期冲击。7.0.11 海底电缆宜采取枝桥或穿管方式穿越海塘、海堤。14 8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8.1 职业健康安全8.1.1 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8.1.2 施工单位应编制海底电缆输电工程安全作业计划及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和措施: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监督落实;2 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 海底电缆输电工程作业安全应急要求和
18、安全应急预案;4 海底电缆输电工程作业船舶安全基本要求;5 海底电缆输电工程作业疏散程序;6 有台风地区应编制海上作业的避台风措施;7 在施工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8.1.3 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救生培训iI,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 救生艇授操作;2 海上急救工器具使用;3 火灾、落水时的应急逃生。8.1.4 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和专业技术培训,并应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和专业技术知识。8.1.5 施工单位应制定可靠的安装工序及安全施工措施。8.1.6 对危险施工工序应做好相关的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8.1.7 施工时,应依据现场条件、工程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
19、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统一规划管理。现场文明施 15 工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1 施工场地规划管理32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3 材料堆放与设备摆放管理;4 生活设施管理;5 文明施工检查。8.1.8 发生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8.2环境保护8.2.1 海上施工过程中,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温网和塑料袋等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丢弃,应集中储存在专门容器中,运回陆地处理。8.2.2 施工和运输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设施。8.2.3 工程船舶应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因碰撞、触礁、搁浅、火灾或者爆炸等引起事故,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16 9施工验收9
20、.1资料验收9.1.1 资料验收应包括施工许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资料和技术文件。9.1.2 资料验收时应做好下列资料的验收和归档:1 海底电缆路由、作业批准文件,包括建设规划许可证、海底电缆路由批复文件、施工许可证、海事、港务、海监、温政等各类手续;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作业人员资格、敷设船及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等;3 海底电缆登陆点、路由的协议文件;4 海底电缆敷设路径图及经纬度坐标位置、海域段和潮间带断面图,海底电缆与其他管线交叉点的坐标位置、处理方式图,图纸应为施工后实地测绘,不允许以设计图替代;5 海底电缆路由设计和实测数据、海底电缆保护区通告、航运通告、
21、海域使用证、海底电缆登陆点设施等申报和批复资料;6 设计资料图纸、海底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施工图;7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记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以及监造记录;8 海底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包括海底电缆的型号、规格、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海底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海底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用量;9 施工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张力、入水角记录);10 交接试验报告及其他测试记录;11 验收消缺闭环清单。17 9.2随工验收9.2.1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代表随工验收,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处理并记录。9.2.2 海
22、底电缆敷设前现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陆上段电缆构筑物验收项目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执行z2 海底电缆路由海域段应全程扫海,作业时应有监理人员在场;3 登陆端的警示、警戒牌,宜设在易被过往船舶发现的岸线突出位置;4 两侧登陆点附近的监控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成。9.2.3 海底电缆过缆过程中应进行外观检查,查看海底电缆外层有无损伤,端头封装是否良好,海底电缆装船、卷绕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应检查海底电缆的绝缘电阻,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9.2.4 施工前应进行设备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器材禁止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过测试检验后的器材应做好记录。9
23、.2.5 光纤复合海底电缆中光缆的测试试验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海底光缆规范)GBjT18480执行。9.2.6 海底电缆海上随工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敷设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打扭;2 敷设位置及偏差、敷设余量、埋设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 监测、记录海底电缆受力等状态应正常;4 监视电缆敷埋设机在水下的工作状态应正常。9.2.7 测量海底电缆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9.3整体验收9.3.1 整体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海底电缆敷设、海底电缆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全部安装 18 完成;2 申报资料详细、批复手续齐全;3 海底电缆已具备合法运行条件。9.3.2 应检查设计要求
24、的工程量,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验收资料完备。9.3.3 验收组织单位应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并应结合潮沙等水文条件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9.3.4 必要时,可由第三方对海底电缆的敷设轨迹、埋深、海底敷设状况、扭曲、缆间距、保护措施、与其他管线交叉情况、标识等进行复测。对于重要或复杂的海底电缆区段,宜同时采用潜水员探摸或水下机器人调查。9.3.5 海底电缆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或技术协议完成交接试验。9.3.6 海底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海底电缆接线端子与所连接的设备端子应接触良好;互联接地箱和交叉互联箱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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