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周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讨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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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西周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讨论 杨 宽 最近杨向奎教授写了一篇短论,认为“解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要先研究具体问题,”我是有同感的。因为,如果不解决某一时期历史上的某些重要问题,试问我们有什么方法来对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作出正确的结论呢?近几年来,我们史学界对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进行了讨论,虽然彼此间意见很分歧,但还是有收获的,大家从不同的角度上提出了许多重要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为了使这个讨论更深入,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已经提出来的某些重要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在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中,由于对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没有弄清楚,彼此所估计的中国古代生产力发展水平,距离就很有
2、高下。其间距离相差到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当然,我们不能孤立地从生产力方面来判断古代的社会性质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彼此间所估计的水平,距离如此之远,又怎能对当时的社会性质辨认清楚呢?为了弄清楚西周的生产力水平,我曾试图对西周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方面探索一下,写成了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一文,在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对徐中舒教授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一文中有关“周代生产力”部分有所商榷。现在读到徐中舒教授论西周是封建社会兼论殷代社会性质一文,其中有“西周的生产力、农具、农业技术和施肥问题”一节,对拙作又有所商榷。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西周的生产力水平,我愿意再提出我的看法,来和徐先生讨论,并希望
3、史学家们多多指教和批评。一、关于西周的主要耕具耒和耜 首先我们要谈的,就是中国古代的主要耕具是怎么式样的?它们的作用究竟如何?自从汉代以来,学者们对于耒和耜的结构,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耒和耜是一件耕具上的两部分,耒是耜上的弓形的曲柄,耜是来下的木制或金属制的锋刃部分,即所谓“钉”或“金”。周易系辞传释文引京房说、礼记月令篇郑玄注、说文解字“耒”和“枱”(即耜字的或体)的解说,都是如此。另一种说法,认为耜是和臿相同的工具,在说文解字中,“耜”又写作“梠”,说:“梠,臿也。”说文解字说“梠”或作“梩”,而方言 见文史哲1957 年第 5 期。见学术月刊1957 年第 2 期。见四川大
4、学学报1955 年第 2 期;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间题论文选集,三联书店 1956 年版。见历史研究1957 年第 5 期。徐铉校说文解字“梠”字说:“今俗作耜。”玉篇在“梠”下也说:“与耜同。”慧琳一切经音义卷 85 也说:“(耜)又作梠、鈻三体。”“梠”和“枱”本是一字,许慎误分为两字,古“目”(以)“台”两字同声通用,金文常用“台”代“以”,古姓的“姒”,金文卷五又说“臿”和“梩”是异名同实的,“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臿”,“东齐谓之梩”。有许多注释家也往往用“臿”来解释“耜”或“梩”的。例如孟子滕文公篇说:“盖归反虆梩而掩之。”赵岐注就说:“虆梩,笼臿之属,可以取土者也。”在说文解字中,
5、“枱”和“梠”,都是“耜”的异体字,而许慎一面把“枱”解释为“耒耑”(齐民要术引作“耒耑木”),一面又把“梠”解释为“臿”。那么,是不是许慎把“梠”解释为“臿”,解释错了呢?不是的。庄子天下篇说:“禹亲自操橐耜。”释文引崔譔注说:“耜,臿也。”而韩非子五蠹篇正作禹“身执耒臿”,淮南子要略篇也正作“禹身执虆臿”。古书中每多以耒梠连称,也往往以耒臿连称,例如盐铁论国病篇说:“秉耒抱插,躬耕身织者寡。”“插”就是“臿”,也是指“耜”。那么,“臿”是不是就是“耒耑”呢?我们认为也不是的。臿是另外一种工具,它是和铲差不多的。方言卷五曾说臿有庣、铧、鍏、畚、榀、梩等不同名称,释名卷七曾说锸有销、铧等不同名
6、称。释名卷七释用器篇说:锸,插也,插地起土也。或曰销,销,削也,能有所穿削也。或曰铧,铧,刳也,刳地为坎也,其板曰叶,象木叶也。原来锸有销、铧等名称,是由于“插地起土”、“有所穿削”、“刳地为坎”而得名的。很清楚的,它是和铲差不多的工具,王祯农书上把它画成铲的式样,是不错的。“臿”古或作“跶”,尔雅释器篇说:“庣谓之跶。”郭璞注:“皆古锹锸字。”说文解字也说:“疌,庣也,古田器也。”“臿”和“跶”,是一声之转,“庣”就是“铫”,古同音通用。“臿”这名称是取义于“插”的,“铫”和“庣”的名称是取义于“挑”的,而“插”和“挑”在意义上是有相通之处的。这一点,钱绎在释名笺疏中解释得很好,他说:庣之言
7、挑也,少牢馈食下篇“二手执挑匕枋以挹湆”,郑注:“挑谓之歃,读如或舂或穴之穴,或作挑者,秦人语也。”案尔雅之庣,本是田器,而郑引以释挑七者,盖庣所以插取土,挑匕所以插取食,二者不同,而同为插取之义,故读从之。凡物异类而同名者,其命名之意多相近,犹 释器“絇谓之救”,郭注:“冒名。”而郑注周官屦人云:“絇谓之救,著于舄屦之头以为行戒。”盖絇所以拘持鸟兽,絇所以拘持屦头,二者不同,而同为拘持之义,故其训亦同也。钱绎这个解说是合情合理的。臿的得名确是由于“插地起土”。用臿来“插地起土”,在把臿插入土中以后必须向外挑拨,庣和铫的得名,该就是由于“挑”吧!臿之所以又称为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礼记曲礼篇:
8、“为国君(削瓜)者华之。”郑注:“华,中裂之。”钱绎方言笺疏说:“中裂谓之华,故以臿入地使土中裂,即谓之铧矣。”我们从臿、销、铫、铧等名称的“命名之意”来看,臿确是和铲差不多的“插地起土”的工具。我们从古书上谈到臿的地方,也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所有古书,都是把臿作为开沟洫的工具的。例如管子度地篇谈到治水,主张巡视民间的“备水之器”,曾说:“笼臿板筑各什六。”淮南子精神训说:“今夫繇(徭)者,揭鑊臿,负笼土。”高诱注说:“臿,铧也,青州谓之铧,有刃也,也或用“始”来代替。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误认“梠”“枱”为两字,以为“枱”才是“耜”字,王筠说文句读已加反驳。三辅谓之偽。”汉书沟洫志记述白渠开凿完成
9、后,人民歌颂道:“举臿为云,决渠为雨。”颜师古注说:“臿,锹也,所以开渠者也。”在古书上,往往把臿和盛土之器笼、虆等连举,就是因为臿是“插地起土”之器。臿是一种铲样的“插地起土”之器,它的刃部或称鐅,说文解字说:“鐅,河内谓臿头金也。”方言卷五郭璞注又说:“江东又呼锹刃为鐅。”如今徐中舒先生为了否认耜是臿一类的农具,认为臿是犁刃,臿是犁錧形农具的通称。他说我不知道臿的“命名之故”,他对臿的“命名之故”另作了新的解说。他说:至于锸(臿)和犁刃,也只是异名同实的东西。以金属锋刃戴于木制农具上,则称为犁冠。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中,则称为锸(臿)。锸就是具有犁錧形农具的通称,所以耜也可以称为锸,锹(或
10、铫)也可以称为锸,苯(铧)也可以称为锸。徐先生认为臿不是由“插地起土”得名,而是“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得名。据我们了解,古代“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的工具还不止耜、铫、铧等几种,还有锄、斧、鏊等,是否一概都可称为臿呢?如果说臿是犁刃,是犁錧形农具的通称,为什么古书上只把它当作治沟洫的工具呢?为什么古书上只是在谈到治沟洫的时候提到它呢?很显然,徐先生的新解说是讲不通的。耒和耜是两种不同结构的耕具,清代学者邹汉勋和徐灏已经指出这一点。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认为许慎把“梠”解释为“臿”是对的,把“梠”的异体字“枱”解释为“耒耑”是不对的,我同意这个看法。我们认为耒和耜的基本区别,在于耒是尖刃的,耜
11、是平刃的。耒下的尖刃,考工记称为“庛”,郑玄注说:“庛读为棘刺之刺。”庛就是尖刃,用来刺地的。考工记又说:“坚地欲直庛,柔地欲句庛,直庛则利推,句庛则利发。”因为地坚,直庛比较容易刺入,比较容易向前推,而句庛则便于把柔土句起,比较容易把土发掘起来。耒的尖刃是为了便于刺土,所以庄子胠箧篇曾说:“耒耨之所刺。”日本奈良正仓院藏有一件“子日手辛锄”,柄弯曲作弓形,长 153.5 厘米,刃部作尖头平叶状,在刃部上面的柄上,贯有一小横木,是耕作时脚踏处。柄土有“东大寺子日献天平宝(字二年正月)”题字。这是公元七五八年正月三日丙子日本天皇使用它“亲耕”以后,献给东大寺的。我们认为这就是耒的遗制。它的结构,
12、基本上和戴震考工记图和程瑶田考工创物小记根据考工记所画出的耒是相同的。徐中舒先生把“子日手辛锄”认为是耜的遗制,是错误的。至于耜,它是有宽广的平刃的,所以考工记说:“耜广五寸。”吕氏春秋任地篇说:“其博八寸。”耜的宽广的平刃,是为了便于插地翻土。考工记说:“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田。”因为耜有五寸宽广的平刃,一伐能翻起方五寸的土,两耜并伐就能翻起“广尺深尺”的土。如果用尖刃的工具去刺的话,即使刃的上部宽五寸,两耜并伐,怎能掘成“广尺深尺”的田呢?要开掘“广尺深尺”的田,所用的工具就必须是方刃的。我在 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 一文中说:“钱就是后世所谓刬,也就是铲
13、。”又说:“镈是一种短柄宽刃的小锄头,它是用句曲的树枝制成的,所以也或称为句欘。”如今徐中舒先生也说:“镈是指肩下博大之意。它是以曲木为柄,将肩部缚于曲柄的一端,如今之锄,搏与刬的分别,前者是曲柄,后者是直柄。”我们看,吕氏春秋任地篇说:“耨柄尺,此其度也,其博六寸(“博”字旧误作“耨”,此从谭戒甫先生 吕子遗谊 校正),所以间稼也。”这里所说的“耨”,就是“镈”,吕氏春秋说:“其博六寸。”高诱注也说:“刃广六寸”。镈这耨具,见日本出版的正仓院御物图录十四。确是由于锋刃广博而得名的。吕氏春秋谈到耜,又说:“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高诱注也说:“其刃广八寸。”我们又怎能否认耜有宽博的锋刃呢?徐中
14、舒先生说:“耒耜是牛耕以前的主要农具,因为它要刺土深入,所以它的下端必须是尖锐而具有锋刃的。杨宽先生对于这样耕作实际上的需要完全没有理解,他就贸然的肯定耜是直柄方刃如同铲一样的伐地起土之器,他这样的论断,实在太轻率。”实际上,我的论断是符合于耕作实际上的需要的,不是太轻率的。世界上的耕具,向来就有尖刃和平刃两种。就是在犁发明以后,平刃的犁和尖刃的犁也还是长期并存的。尖刃的犁,便于刺土深入,能够在坚硬的泥土上进行耕作,这不是平刃的犁所能胜任的。平刃的犁,便于把泥土翻动过来,而尖刃的犁是不可能把掀起的泥土从底里向上翻的。我们要知道,在耕作上把泥土翻动过来是很重要的,这样对于后来的收成关系很大的,所
15、以这二种犁彼此间竞争了几千年之久,不分胜负。我国古代所以会出现两种耕具,一种尖刃的耒和一种平刃的耜,就是由于耕作实际上的需要。那么,西周时代为什么耜会比耒流行呢?因为西周所统治的主要地区,都是黄土地带,泥土比较松而肥,是容易用平刃的耕具把土翻起来的,采用平刃的耜来垦耕是比较有利的。周礼秋官“薙氏”条说: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郑玄注说:“耜之,以耜测冻土刬之。”这里谈的是四季“杀草”方法,所谓“萌之”就是除去其萌芽,所谓“夷之”就是把草削除,所谓“芟之”就是把草薙除,所谓“耜之”就是用耜来刬土除草。因为耜是平刃的,所以能够起“刬”的作用。耜能起刬的作用
16、,和刬(钱)是相同的。实际上,刬或钱就是一种带有金属锋刃的耜,这一点,在清代学者中已有人认识到的。倪倬农雅第四篇释器,曾因为诗经毛传把“钱”解释为“铫”,而铫是耜属,认为“耜用金,其昉于周欤”?胡承珙毛诗后笺也说:钱,说文用毛传训铫,云:古者田器。斗部庣下引尔雅 庣谓之跶,古田器也。是铫庣同物,即今之铧锹,所用以耕者。我们断定钱是一种带有金属锋刃的耜,我在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中,已举出三点理由来证明这一点,这里不再列举了。钱这种带有金属锋刃的农具,起源是很早的,它远在殷代已有。1953 年安阳大司空村殷代遗址中曾出土一把铜铲,全长 22.45 厘米,上部有长而大的方銎,刃部作长方形,因为使用关
17、系,刃有卷起的痕迹。方銎的长度约当长方刃部的一半。1952 年在洛阳下瑶村第 159号殷人墓葬中也发现一把铜铲,形式和大司空村出土的铜铲全同,只是比较小,全长 11.8 厘米,铜质不精,不是实用物。从两个不同地点发掘出来的两件殷代青铜铲,它们的形式结构完全相同,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这种铲一定在殷代曾经较长时间在宽阔的地区内应用,所以它已有较固定的形式了。从此可知钱这种农 阿尔茨霍夫斯基考古学通论曾论到这点,他所谓平犁即平刃的犁,所谓斜犁即指斜的尖刃的犁,见中译本 105 页。陈启源:毛诗嵇古篇也说:“尔雅:庣谓之跶。郭云:皆古锹锸字。徐曰:锹、鍫、铫、庣、鐰,皆同一字。方言又有庣、铧、鍏、臿、畚
18、、榀、梩诸名,实与钱一器矣。”见马得志等:一九五三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报告,考古学报,第 9 期。见郭宝钧、林寿晋:一九五二年洛阳东郭发掘报告,考古学报,第 9 期。具,到西周时代曾流行,是有渊源的。我们再从春秋战国时代所流行的作为货币的“钱”来看,其中流行于周和三晋等中原地区的布币,不论是所谓空首布、方足布、圆足布、尖足布,基本土都是铲的形式,该就是从农具中的钱演变来的。很清楚的,因为钱在西周春秋是主要的耕具,所以人们才重视它,作为交易的媒介物,逐渐成为一种货币形式。如果说,钱只是一种辅助的农具,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当时人们不用主要农具作交易媒介物,而要用辅助的农具来作为交易媒介物呢?这种称为钱或
19、刬的耕具,源流是很长的。直到犁广泛应用以后,也还有一种称为刬的耕具。王祯农书卷十三说:刬,俗又名镑,周礼:“薙氏掌杀草,冬日至而耜之。”郑玄谓:“以耜测冻土而刬之。”其刃如锄而阔,上有深袴,插于犁底所置镵处。其犁轻小,用一牛、或人輓行,北方幽冀等处,遇有下地,经冬水涸,至春首浮冻稍苏,乃用此器,刬土而耕,草根既断,土脉亦通,宜春种面麦。凡草莽污泽之地,皆可用之。盖地既淤壤肥沃,不待深耕,仍火其积草而种,乃倍收。斯因地制器,刬土除草,故名刬,兼体用而言也。诗云,制器相地宜,刬名良有义;起土与耜同,除荒过鉏利。既能耕垦兼,仍取播殖易;面看功施何,春麦已交翠。这种“起土与耜同”的称为刬的耕具,很明显
20、,是由古代的“耜”和“钱”这种耕具演变来的。它的功用,也是和古代的“耜”和“钱”相同的。在西周所统治的黄土地带,土地肥松,耜和钱这种耕具是能够“刬土而耕”和“刬土除草”的,是“能耕垦兼”的。在当时,这种耜和钱的制作,也是相地制宜的。诗经 周颂良耜篇说:“畟畟良耜,俶载南亩。”载芟篇说:“有略其耜,俶载南亩。”小雅大田篇说:“以我覃耜,俶载南亩。”郑笺把“俶载”读做“炽菑”,孔颖达正义解释说:“谓耜之炽而入地以菑杀其草,故方言:入地曰炽,反草曰苗。”如此说来,所谓“俶载”或“炽菑”,也正是“刬土而耕”和“刬土除草”之意。在后世的耕具中,其实不但刬能够“刬土而耕”和“刬土除草”,所有平刃的犁都能“
21、刬土而耕”和“刬土除草”的。后世称为刬的耕具,用牛拖着前进,或由人拉着前进,往往不能深耕。古代的耜和钱是脚踏的耕具,除了靠手把着柄向泥土中推以外,还可以靠脚踏在刃部的肩上或柄上所贯的小横木上用力向下推。如果用力向下多推一下,它还是比较能够深耕的。在后世,虽然已不用耜和钱作为耕具,但是人们在挖掘泥土时,还是用铲作为主要工具的。在耘耨时,也还用铲作为除草工具的。我们认为,古代耜的发展,有下列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耜的下部长方形的平版连同柄都是用木斫削成的,周易系辞传所谓:“神农氏作,斲木为耜,揉木为耒。”第二阶段,耜的下部长方形的平版连同柄仍都用木斫削而成,只是在长方形的平版下边边缘有金属锋刃镶包着
22、的。第三阶段,耜的下部长方形的平版连同锋刃全是金属制的,它的上边中间有 钱(刬)原来起着“刬土而耕,草根既断,土脉亦通”的作用。自从耕具普遍用犁,刬(铲)还用于“刬地除草”,作为耘耨的工具。齐民要术耕田篇引纂文说:“养苗之道,鉏(锄)不如耨,耨不如刬;刬柄长三尺,刃广二寸,以刬地除草。”耜的平版连同柄,都需用木斫削而成,所以说:“斲木为耜。”耒只需用曲木削尖,所以说:“揉木为耒。”銎,以便装上木柄,像安阳大司空村和洛阳下瑶村所出土的青铜铲便是这样,后世所流行的铲,也都如此。上述两种有金属锋刃的耜,也或称为钱。上述三个阶段的耜的式样,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是逐渐淘汰的,大概在冶铸青铜的技术发展以后,第
23、二、第三阶段的式样已逐渐出现,越到后来,第三阶段的式样就越占优势。在王祯农书卷十三,有一种铲样的农具叫做“杴”的,有木杴、铁刃木杴、铁杴三种。他说:“杴,臿属,但其首方阔,柄无短拐,此与锹臿异也。”木杴是“剡木为首”的,柄和长方形平版全是木制的;铁刃木杴是在木杴的长方形平版下边加有一条铁刃的;铁杴是“煅铁为首”的,长方形平版连同锋刃全用铁制,上边有圆銎装柄。这三种杴,实际上代表着三种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三种杴在今天农村中也还有应用的,例如蒋若是先生在洛阳古墓中的铁制生产工具一文中,说汉墓中有一种铁的铲刃,“与今日农村常见之夹刃铁铣同型”,有注说:“洛阳农村木铣前端,常加铁刃,俗称夹刃铣。”我在论
24、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中说:“古代农具的金属锋刃和后世农具很不相同,仅仅在锋刃的边缘土有一条金属包着,这种情况直到战国秦汉间铁农具相当普遍流行时,还大都如此。”我所指的,就是上述第二阶段的形式,不但耜和钱曾有这种形式,许多工具都曾有这种形式。徐中舒先生批评我说:“他不知这样的农具,就叫做犁錧。犁錧之义就是像犁之有冠(錧也可写作冠);不但秦汉铁农具如此,即解放前农人所用犁铧头,也还是犁錧的遗制。”这个批评显然是不对的。我们以辉县考古发掘报告所载辉县出土的战国铁器为例,除了铁口犁(固围村二号墓)是犁錧以外,还有凹形铁口锄(固围村一号墓二号墓)、长方形铁口锄(固围村一号墓三号墓)、凹形斧刃(固围村一号墓
25、)等,都是用长方形或凹形的铁刃包在工具的锋刃边缘上的。难道所有出土的战国秦汉时代工具上的长方形和凹形铁刃都一概可以称为犁錧么?耜和钱的形式,除了有上述三个阶段的演变以外,在各个地区长期的应用中,也还有各种不同的变化,有各种不同的式样出现。我们看,春秋战国时代从钱这种农具演变来的布币,它下边的锋刃,在各个地区就有“方足”、“圆足”、“尖足”等不同形式。它们的基本形式是铲,而其下边锋刃所以会有“方足”、“圆足”、“尖足”等凸出部分,无非为了便于插入土中。汉代还有一种称为“朵”的两刃臿,它和方足布不同,方足布只是在刃边开了方形的袴,而两刃臿已在一个柄上装有两个臿一样的刃部了。它虽有两个臿样的刃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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