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pdf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pdf(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1、学生成绩以学年度总成绩为准,成绩计算办法为:学期总评:平时成绩 30%,期中考核占 30%,期末考试占 40%。学年总评:第一学期占 40%,第二学期占 60%。2、学生不及格科目由年级组每学年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3、每学年进行升留级,留级率不超过 3%,按学年总评成绩、补考成绩及操行评分由年级组决定升留级学生。4、考试考查规则:(1)学生不得缺考,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应由学生申请,经教导处批准给予补考资格,凡未履行此手续的缺考者,原则上不得补考。(2)考试预备钟声响后,须迅速在指定的座位上
2、就座,坐势保持前后一直线。(3)课桌上只准放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得使用计算器,数学用表)。如在试卷上下垫放簿本或垫板,须经监考老师检查后方可使用。(4)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不准将试卷竖起,不准传递纸条或有其他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5)考试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迟到 30 分钟不得参加考试,离开教室后不得在走廊内大声喧哗或逗留。5、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1)凡在测试中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学生,考试成绩为零分,该学期学科平时成绩降低 10 分,并通知家长,共同加强教育,督促改正,如认识态度极差或影响极坏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凡在考试中作弊或帮助别人作弊的学生,作如下处理:a、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该学科考试成绩为零分,如是团员,团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团内处分。b、思想品德测评作降级处理,取消优秀干部,优秀团员资格。c、不接受教育仍多次作弊者,从严处理,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规章制度 学生 成绩 考核 作弊 处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