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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句容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的通知(苏市监食经2020322号)和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通知(镇市监2020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意见和精神,以“智慧管理”为突破,“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
2、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餐饮消费需求,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网络餐饮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做好推动社会共治、长江禁捕、保护野生动物和制止餐饮浪费等重点工作。 餐饮服务单位日
3、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99%以上;餐饮服务集中区、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2021年达到60%以上、2022年70%以上、2023年80%以上;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2021年均达到90%以上,2022年分别95%、92%以上,2023年分别98%、95%以上;至2023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80%以上。三、主要任务与措施(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1.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
4、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落实采购查验、加工贮存、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规范要求,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禁以非法长江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2. 规范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各分局、餐饮所要及时关注餐饮领域食品安全事件及辖区内餐饮投诉舆情,督促连锁餐饮企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经营门店(包括加盟店)
5、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强化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管理,进一步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3. 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按规定实施备案。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规定实施备案;二是严格资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及相关信息要在网上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清晰、及时更新;三是规范送餐行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加快实行外卖餐食封签,大力推行无接触配送,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四
6、是加强线上监测。综合运用镇江市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推送的有关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等方面的问题单位数据,督促平台及线下实体店及时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加强线下检查。各地要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检查与无证餐饮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以学校和居民小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无牌匾标识餐饮店为重点对象开展无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严查“套证”、“假证”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阴阳地址”、“多店一证”等行为。及时规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消除线上无证经营源头。4. 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各分局、餐饮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建
7、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安全隐患,推动重点业态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上报自查报告;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采用色标管理、4D、五常法、6T等先进管理方法,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水平。5. 鼓励餐饮业服务质量升级。根据省、市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适量点餐和开展“光盘行动”。主动向消费者作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的承诺,并在经营场所、菜单、外卖餐食的包装上提供有关“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宣传内容。(二)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6. 严格监督检查。各
8、分局、餐饮所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并及时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情况。7. 实施风险分级评定。各分局、餐饮所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强与各镇(街道)承担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职责行政机关联系,厘清辖区内餐饮单位底数,建立监管底册。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业态、经营方式及规模,结合监督检查最新要求,确定食品安全主要风险点,量化动态风险指标。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把风险分级作为精准监管、
9、效能监管的依据,突出重点带一般,增强监管的靶向性、针对性,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8. 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置。对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死因不明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打击不法行为的震慑力。9. 推动“小餐饮”提档升级。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监督指导“小餐饮”,着力解决原料采购、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
10、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部门配合,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小餐饮”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10. 护航养老机构食堂。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和指导;对建筑布局、基础设施等问题突出的食堂给予支持,推动其食品安全水平进档升级,守护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底线。11. 巩固示范创建成果。对2018-2020年已被评为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的,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定期开展跟踪问效,巩固创建成果。通过已建成的一批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
11、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推广建设经验,促进我市餐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12. 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建设。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公示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用信息化技术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各类信息集中展示,实施智慧管理。以餐饮服务集中区、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四、时间安排(一)2021年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聚焦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在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基础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各分局、餐饮所要结合各自辖区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12、实际,可针对餐饮服务不同岗位设定培训考核内容,实行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分类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考核的精准度。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解决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等突出问题。(二)2022年为“餐饮服务规范年”各分局、餐饮所要聚焦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鼓励公勺公筷、聚餐分餐、外卖餐食封签、无接触配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餐安全。(三)2023年为“餐饮环境
13、卫生提升年”各分局、餐饮所要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提升,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打造“清洁厨房”,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鼓励引入色标管理、4D、5常、6T等管理方法,提升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细化就餐区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解决餐饮门店卫生间难看、难闻、难用等突出问题,实现卫生间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餐饮所应重点对各地小餐饮晋档升级、护航养老机构食堂、巩固示范创建效果等重点任务进行不定期督查,上下一盘棋,共同推动全市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
14、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提出具体措施,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统筹工作目标和年度主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作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建立与商务、旅游、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政策、资源等优势,促进餐饮质量安全全面提升。(二)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理性消费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积极性,营造餐饮质量安全消费环境和氛围。(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分局
15、、餐饮所要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及时报送至市餐饮安全监督所。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餐饮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5月20日、10月30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3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孟世伟,电话:18451962201 ,邮箱:附件:1.餐饮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2.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13 附件1餐饮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主体业态
16、风险等级备注:1.等级结果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满三个月的可填待评定; 2.主体业态填:大、中、小型餐饮,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 3.风险等级填:A、B、C、D。附件2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202 年 月202 年 月)填报单位: 项 目数 量基本情况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家)1.其中:入网经营的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家)2.其中: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辖区内小餐饮(家)辖区内已备案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
17、台(含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家)辖区内已备案的自建网站(家)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家)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家)辖区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家)辖区内实施4D、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家)辖区内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家)1. 其中:实施“明厨亮灶”的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实施“明厨亮灶”的小餐饮(家)2.其中:敞开式展示(家) 透明式展示(家) 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项 目数 量本阶 段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员(人)推动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家)推动餐饮企业实施先进管理模式(家)主动上报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家)整规小餐饮(家)推动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家)巩固示范创建效果(家)推动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家)发现涉及野生保护动物、长江捕捞渔获物违法线索(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责令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整改(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家)吊销许可证(家)立案数(件)其中: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件)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件)罚没金额(万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