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盘点.docx
《税收政策盘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政策盘点.docx(14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22012年1-6月税收政策盘点 增值税1、 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2、 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3、 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4、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5、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6、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7、关于纳税人
2、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8、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9、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10、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11、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12、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9号13、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14、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
3、财税2011131号15、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4号16、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7号17、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18、关于买赠行为增值税处理问题补充意见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15、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16、 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17、 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4、告2012年第11号18、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17号20、 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21、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22、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23、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24
5、、关于调整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2年第4号25、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1号26、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27、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营业税28、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29、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所属小额贷款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3号30、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
6、1298号31、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0号企业所得税32、关于组织担保机构申请所得税减征优惠政策的通知-川经信财金函2012613号33、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34、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35、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36、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37、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7、2012年第7号38、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39、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40、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41、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5号42、关于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号43、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226号44、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45、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
8、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46、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4号47、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45号48、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49、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50、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247号51、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52、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
9、的公告-2012年第1号个人所得税53、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8号54、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及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发201165号55、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56、关于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号57、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公告2012年第16号58、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0、的通知-财税201240号其他税收59、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214号60、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文库20120201A版的通知-国税函201261号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1217号62、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6号63、关于印发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4号64、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1239号 65、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税发201253号66、关
11、于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的公告67、关于启用通用定额有奖发票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68、关于印发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69、关于公布四川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通知70、关于采集超级市场零售行业普通发票开票信息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6号71、于发布四川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3号72、关于车船税纳税事项的公告-2012年第4号73、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74、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75、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
12、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76、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公告2012年第7号77、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2第8号78、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79、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80、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财税201222号81、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12120号82、关于2012年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8号83、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
13、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84、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2012年第26号85、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2012年第25号86、关于消费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消费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2号温馨提示:按住Ctrl同时用鼠标点击需要查看的政策,就可直接连接到政策内容。【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
14、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
15、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本条所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二、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单位供热或者兼营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本通知所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四、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
16、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支持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2012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继续执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1月1日起
17、至2012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一) 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18、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二) 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1除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图书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图书和期刊、音像制品。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报纸。(三) 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二、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下列新华书店执行增值税免税或先征后退政策(一) 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区、旗,下同)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
19、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包括地、县(含县级市、区、旗)两级合二为一的新华书店,不包括位于市(含直辖市、地级市)所辖的区中的新华书店。(二) 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和克拉玛依市新华书店销售的出版物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三、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四、自2011年1月
20、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依本通知第一条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应专项用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新兴媒体的建设和重点出版物的引进开发。对依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免征或退还的增值税税款应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五、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具有相关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的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承担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指定出版、发行任务的单位,因进行重组改制等原因尚未办理出版、发行许可的出版单位,经省级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商同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享受相应的增
21、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纳税人应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版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单位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上述违规出版物和出版单位的具体名单由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时通知相应省级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六、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一) 本通知所述“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二) 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
22、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三) 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四) 本通知所述“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五) 本通知所述“中小学的学生课本”,是指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和中等职业教育课本。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是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学大纲的要求,由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定而具有“中小学教材”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中、小学学生上课使用的正式课本,具体操作时按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秋两季下达的“中小学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收政策 盘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