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整理-XXXX年行测84分珍藏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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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98页 共98页最新整理法律常识题-1什么叫做承租权转让 怎样办理承租权转让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题-2按揭房屋能出租吗 以按揭方式付款就
2、相当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房东拥有对房屋有限的产权,因此不能未经银行同意出售,出租或抵押该房屋.如果出租人想出租按揭房,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出租该房屋.题-3出租人能转租公房吗 如果将所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转租,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吗 对于出租人租住的公房,如果取得拥有该公房所有权单位的同意,出租人就有权转租公房,且单位有权按照规定或者协议分享转租公房的利益.如果出租人将自己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出租,则无需经过单位同意,而单位也无权分享出租该公房获得的利益,但应向所在市区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申报.题-4如果租住公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了纠纷,出租人有权起诉吗 对于出租人租住公
3、房然后转租给承租人的情况,如果出租人事先征得了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起诉承租人,要求他支付房租,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没有征得单位的同意私自转租,那么出租人就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承租人搬出,并支付房屋的使用费了.对于出租人已经购买的公房,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他当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和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题-5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都应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北京应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改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
4、并加盖涉外印章;同时还要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此外,出租人也要仔细检查外国人有没有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身份证明等.参考法条: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行房屋租赁证制度及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一条.题-6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办理什么证件 还应当注意什么 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证是经营场所合法的有效凭证,因此,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检查承租人的证件,确保承租人进行的是合法经营.此外还需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无照经营等活动,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参考法条:建设部
5、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三款.题-7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了无照经营者,会产生什么后果 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进行的经营活动是属于无照经营,仍然将房屋租给他们的,就会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参考法条: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题-8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居住有何不同 两者的管理体制不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租金等条款有更多协商的自由,而住宅用房则需遵循政府有关的租赁政策.出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的特征:租金标准不同:双方可以自行商定租金,而不受住房租赁指导价格的约束.修缮责任不同:对于房屋的自然损坏,
6、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由谁负责维修,而不一定由出租人负责维修.题-9出租人应缴纳哪些税 所有的税都必须由出租人缴纳吗 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应依法纳税.根据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各级政府的外来人口管理部门,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具有代征税费能力的单位作为代征人,负责出租房屋税款的征收.应缴税费各地均有所不同.此处以北京为例,出租人应缴纳以下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现在除了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办法进行申报纳税以外,其余只需按实际收入的5%计征综合税费,就无
7、需缴纳此外的其他税费了.除了合同印花税,由双方各自承担50%以外,所有税费都应由出租人缴纳,而不可约定由承租人承担.参考法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题-10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 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他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出租人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在卖出房屋之前,出租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承租的房屋.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题-11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
8、房合同有效吗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参考法条:担保法第四十八条.题-1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在本情景中,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题-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
9、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题-14
10、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 (1) 印花税.(2)契税.(3)证件印花税.参考法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题-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 (1)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2)公共维修基金.(3)综合地价款.(4)证件工本费.题-16买车库交契税吗 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1.5%的税率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如别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题-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题-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1)贷款对象为
1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题-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 (1) 律师审查费.(2)公证费.(3)产权登记费.(4)保险费.题-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
12、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题-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题-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
13、财产权;题-23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款变更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题-24什么样的房子要评估 商品房,二手房和担保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房屋.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题-25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
14、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题-26什么是个人住房贴息贷款 所谓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贷款担保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购房人可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贷款,无须再到管理中心,银行跑两套手续,交两笔手续费.这样,贷款时间,尤其是组合贷款的时间,可能由以前的几个月节省到只需几天.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则由政府住房基金提供的利息返还给商业银行,最后的贴息实惠仍落在贷款人身上.题-27申请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截至申请日为止,申请人持续缴存
15、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当前为正常的缴存状态.(2)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3)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笔住房贷款贴息.(4)同时满足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题-28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单位停止实物分房后,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即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题-29住房补贴随
16、人走吗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应将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补贴账户.单位因职工停薪,离职,调动工作等各种原因中断为其交存住房补贴,在未复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由于新的工作单位未建立住房补贴时,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住房补贴资金封存期间仍按规定计息.此外,单位和职工持有效证件可以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有关信息.题-30什么是一表 一表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题-31什么是两书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题-32收房时还查看哪些文件 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物业管理
17、公约.题-3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吗 2002年7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开发商必须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2002年7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以室内环境检测合格为交付条件的,开发商也要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题-34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
18、开发商来承担.题-35何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经有关机构检测后,确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题-36房屋损毁,灭失谁来赔 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前,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开发商承担.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后,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购房者签了房屋验收交接单以后,房屋就算是交付使用了;购房者没有正当理由不接收房子的,视为开发商已经交付.题-37不交费就不给钥匙合法吗 有些购房者在收房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领钥匙之前还要交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否则就不给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要清楚,有些费用不是由开发商来收
19、取的.契税:契税是在办理房屋交易时由购房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如果购房者没有委托开发商代办,开发商就不能代为收取.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由开发商代收,但是开发商把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题-38办理了入住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了吗 不是.只有经过登记以后,取得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而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题-39乡产权房能买吗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20、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商如果没有对土地的性质进行转换,不能用于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乡一级政府无权颁发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一旦购买了这种房屋,不但无法取得国家发放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不能买卖,而且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题-40一般什么时间办房产证 购房者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也可以自己办理.如果购买的是现房,购房者应该在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购房者应该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题-4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如果从事了上述的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没
21、有房产证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双方因此诉至法院,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以前能够提供房产证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抵押还是有效的.题-42什么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题-43预购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吗 可以.预购人在经济适用房竣工前可以
22、转让其预购的经济适用房,但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并持审核证明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题-44原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还以再买吗 对于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由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出具不高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可凭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审核手续.题-45哪些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4)有所有权纠纷的
23、公房.(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参考法条: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五条题-46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价格计算应当缴纳的税费.买卖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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