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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CSH-CYAQ 受控号:20160700032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操 作 规 程(储运安全操作规程)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发布日期:2016年7月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储运部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审核:批准:2016年7月18日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序号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备注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2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3安全和危险危险,常指危害或危害因素。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安全的实质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
2、、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4事故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是由危险因素导致的,危险因素导致的人员死亡、伤害、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都属于事故。5风险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6系统和系统安全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的、为了达到一定目标而具有独立功能的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对生产系统而言,系统构成包括人员、物资、设备、资金、任务指标和信息六个要素。系统安全是指在系统寿命期间内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定性或定量表征其危险性,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化,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
3、、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可接受安全程度。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8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9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
4、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10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11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12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13安全设施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14预
5、防事故设施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超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
6、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15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设施,用于止逆的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具体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放空管)、回流阀、逆止阀、减压阀等,低压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排气设施、吸收设施等。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自动控制及紧急停车系统(如SIS、ESD、FSC系统)等。16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1
7、7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18危险因素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19有害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20危险程度危险程度是指能对人造成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尺度。21有害程度有害程度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尺度。22爆炸极限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并非任何混合比例下都可以爆炸,而是固定浓度范围的,不同可燃物有不同的固定浓度范围。这一固定范
8、围通常叫该物质的爆炸范围或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可燃物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能够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为爆炸上限。爆炸极限的数值越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越大。爆炸极限是在常温、常压等标准条件下测定出来的,这一范围随着温度、压力的变化而有变化。23粉尘是指分散的固体物质。24粉尘爆炸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目 录第一章 概述11 储运工艺简介11.1 M100重油11.2 轻质原料油11.3 甲醇11.4 重芳烃11.5 轻芳烃11.6 渣油21.7 溶剂油21.8 油浆21.9 MTBE21.10 石脑
9、油21.11 轻重污油21.12 不合格轻芳烃(不合格重芳烃)21.13 丙烯21.14 丙烷31.15 成品液态烃31.16 中间品液态烃32 污水工艺简介3第二章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制度31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32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43 装置用火安全规定44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55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56 防冻防凝安全规定77 装置检修安全规定7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9 设备安全阀管理规定1010 盲板管理规定1011 安全教育制度1012 安全检查制度1113 脱水排凝制度1114 进入下水道(井)、地沟作业规定1115 设备、容器、管线存有H2S物料的堵漏、
10、拆卸或安装作业要求1216 进入事故现场规定1217 其他作业1218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219 进入油罐、容器内部作业的安全规定13第三章 装置中的有关危险危害物质及其危害、预防141 液化石油气vv142 丙烯143 硫化氢154 硫化氢(H2S)175 原料油186 柴油(中芳烃)187 汽油(轻芳烃)198 甲基叔丁基醚(MTBE)20第四章 安全监督的重点部位及要点201 安全监督重点202 安全管理要点243 岗位安全操作要点253.1 计量员安全操作规程253.2 机泵安全操作规程263.3 装车安全操作规程273.4 压缩机卸车系统安全操作规程283.5 装卸安全操作规程33
11、3.6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34 检维修修安全要点345 防冻、防凝安全要点346 污水处理安全操作重点35第五章 防护用品及器材的安全使用规则37防毒面具37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39安全帽40防冲击眼护具40防噪音用品41安全带41消防设施42事故柜43第六章 环保规程431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432 污染物治理原则和措施443 污染物的性质及危害45第七章储运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7 总则47危险性分析473 组织机构及职责484 预防与预警495 信息报告与处置496 储运系统事故处理507 后期处置608 保障措施619 培训6110 奖惩6211 附则62第八章 事故案例631 案例
12、1632 案例2643 案例3653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2页 共82页第一章 概述2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项目,储运部主要负责装置原料、产品的储存、运输以及污水处理,主要有罐区和全厂管廊。罐区内储存的物料主要有:M100重油、甲醇、轻芳烃、重芳烃、MTBE、液态烃、石脑油等品种。其中原料M100、液态烃和甲醇等均以陆路卸车运进厂,产品MTBE、轻重芳烃等由公路装车出厂。1 储运工艺简介以下部分按罐区所储存的物料以及污水处理阐述对应的流程:1.1 M100重油M100重油由厂外槽车外运至卸车台,通过自流进对应的地下零位槽内,通过转输泵301-P-
13、004A/B输送到对应的罐301-T-001/002、302-T-001/002内储存;罐内的M100经过静置,油水分层后进行切水作业,切水后再通过输送泵301-P-001A/B输送到重油制芳烃装置;同时重油制芳烃装置的退原料也回到这类储罐内。1.2 轻质原料油轻质原料油由厂外槽车外运至卸车台,通过自流进对应的地下零位槽内,通过转输泵301-P-004A/B输送到对应的罐301-T-003/004内储存;罐内的轻质原料油经过静置,油水分层后进行切水作业,切水后再通过输送泵301-P-002A/B输送到常压蒸馏装置;同时常压蒸馏装置的退原料也回到这类储罐内。1.3 甲醇甲醇作为MTBE装置的原料
14、,由厂外槽车外运至装车台,通过装车台下甲醇卸车泵306-P-004卸至对应的罐304-T-011/012内储存;罐内的甲醇再通过输送泵304-P-014A/B输送到MTBE装置;同时MTBE的退甲醇料也回到这两个储罐内。1.4 重芳烃重芳烃由常压蒸馏装置、重油制芳烃装置生产出来,输送至对应的罐302-T-003、304-T-0014、305-T-007内储存,同时考虑溶剂油在这些储罐内调和、增加添加剂进入储罐、去轻质原料油储罐混料回练、去不合格重芳烃储罐转存、直接去重油制芳烃装置回炼;由于常压蒸馏装置和重油制芳烃装置开工时需要重芳烃,设置一个卸车功能供开工时使用。重芳烃作为装置产品其考虑装车外
15、运,设置有5个装车鹤位;1.5 轻芳烃轻芳烃其主要是由重油制芳烃装置生产出,同时又作为轻芳烃加氢装置的原料。轻芳烃由重油制芳烃装置输送至对应的罐302-T-004、304-T-0057内储存,再通过泵304-P-006输送至轻芳烃加氢装置;同时考虑轻芳烃直接回重油制芳烃装置回炼、轻芳烃加氢装置退料储存、石脑油来调和、MTBE来调和、添加剂来调和、去不合格品罐转存等功能。由于装置开工时需要轻芳烃,设置有卸车功能,供开工时使用。轻芳烃作为重要产品之一,设置有装车外运功能,设置有4个装车鹤位。1.6 渣油渣油是常压蒸馏装置的产品之一,由常压蒸馏装置输送至302-T-001/002(此两个储罐作为M1
16、00的备用罐)内储存,再通过装车泵302-P-001装车外运,设置有一个装车鹤位。渣油作为重油制芳烃装置原料由301-P -001A/B送至重油制芳烃装置。1.7 溶剂油溶剂油是常压蒸馏装置的产品之一,由常压蒸馏装置输送至对应的罐304-T-008内储存,再通过装车泵304-P-010装车外运,设置有一个装车鹤位,同时考虑溶剂油去重芳烃储罐调和功能。1.8 油浆油浆是重油制芳烃装置的产品之一,由重油制芳烃装置输送至对应的罐305-T-003/004内储存,再通过装车泵305-P-004装车外运,外送常压装置加热炉做燃料,设置有一个装车鹤位,同时考虑油浆去常压蒸馏装置回炼功能。1.9 MTBEM
17、TBE是MTBE装置的产品之一,由MTBE装置输送至对应的罐304-T-009/010内储存,再通过装车泵304-P-012装车外运,设置有一个装车鹤位,同时考虑MTBE去轻芳烃储罐调和功能。1.10 石脑油石脑油是常压蒸馏装置的产品之一,由常压蒸馏装置输送至对应的罐305-T-006/008内储存,设置石脑油去轻芳烃储罐调和功能、去轻芳烃加氢装置催化剂预硫化、以及储存轻芳烃装置回料储存。同时考虑轻芳烃装置开工时需要石脑油,设置有卸车功能,供开工时使用。1.11 轻重污油轻重污油由重油制芳烃装置和常压蒸馏装置来,进入对应的罐305-T-002内储存,同时可转输至M100储罐和轻质原料油储罐内混
18、料回炼。1.12 不合格轻芳烃(不合格重芳烃)不合格轻重芳烃由常压蒸馏装置或重油制芳烃装置输送至对应的罐305-T-001(305-T-005)内储存,也可以由成品轻芳烃或重芳烃储罐中经过检验为不合格品的储罐转输来,可直接回重油制芳烃装置回炼,也可去M100储罐混料回炼。1.13 丙烯丙烯由气分装置输送到303-V-003/005球罐内储存,设置装车泵装车外运,设置有2个装车鹤位,并考虑倒罐时的丙烯回收,设置有一个压缩机回收部分。1.14 丙烷丙烷由气分装置输送到303-V-007球罐内储存,设置装车泵装车外运,设置有1个装车鹤位。1.15 成品液态烃成品液态烃由MTBE装置生产出,输送至30
19、3-V-002、303-V-004、303-V-010球罐内储存,303-V-010做为外购碳四备用罐。设置装车泵装车外运,设置有2个装车鹤位,并考虑到罐时的液化气回收,设置有一个压缩机回收部分。1.16 中间品液态烃中间品液态烃由三个部分构成:一、重油制芳烃装置产生的液态烃:由重油制芳烃装置输送至303-V-006球罐内储存,再输送到液态烃脱硫装置进行下一步工艺;二、脱硫后液态烃:由脱硫装置输送至303-V-001球罐内储存,再输送到气分装置进行下一步工艺;三、气分后液态烃:由气分装置输送至303-V-008球罐内储存,再输送到MTBE装置进行下一步工艺;由于重油制芳烃装置和MTBE装置的开
20、工时需要液态烃,设置有液态烃卸车功能,卸至303-V-006球罐储存,供开工时使用。由于MTBE装置需要C4作为原料,设置有外购C4卸车功能,卸至303-V-008球罐内储存,再输送到MTBE装置开工使用。2 污水工艺简介污水处理的规模为140m3/h,首先采用物化方法:调节均质罐+隔油+两级气浮,尽量降低二级气浮出水的油含量,减少由于水量和水质的波动对生化部分的冲击。污水经提升进入水解酸化池提高可生化性,然后进入A/O+沉淀工艺降解水中大部分的有机物、氨氮等,使污水达到设计的污水处理场出水水质要求。第二章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制度1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1.1 未经安全教育和
21、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1.2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1.3 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1.4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1.5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 ,严禁进入塔、容器油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1.6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1.7 未经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进行电气施工作业。1.8 未经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1.9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或使用。1.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防护措施,在
22、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2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2.1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厂。2.2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2.3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2.4 严禁穿带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2.5 严禁用轻芳烃、易挥发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2.6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2.7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2.8 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2.9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2.10 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23、。3 装置用火安全规定3.1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3.2 正常生产的轻质油、液化气、干气和其它可燃气体的管线、容器的动火均属特殊动火,必须严格执行用火规定。3.3 所有储罐区内均属特级动火,储罐区外围可为一级动火。3.4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经审批后方可动火。3.5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一级动火由安全处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分厂主管领导审批。3.6 凡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动火作业,需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3.7 用火部位必须用盲板与其他相连设备、管线隔绝,所用盲板应合乎工艺管道设计压力等级要求。3.
24、8 进入容器作业要办理容器作业票,作业票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可燃气及含氧合格的分析合格手续,对盛装含有H2S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3.9 装置检修要有盲板图(表)、盲板员,所装设的盲板要按盲板图上的标号逐一挂牌,做好标记,并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备吹扫设备及管线的盲板拆装要执行票据制度。3.10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1)动火分析采样点由安全员提出,要有代表性。(2)采样和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应重新采样分析。(3)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被测浓度小于0.5%;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被测气体浓度小于0.2%;3.11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禁止室外露天动火,因需要必须动火时
25、,动火升级管理。3.12 动火作业前检查焊具完好;氧气和乙炔瓶相距5米,距离动火点10米。3.13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必要时请消防队现场监护,严禁负压动火作业,动火现场通风良好。3.14 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的火种后方可离开。电源开关应拉开,气焊作业完毕休工前,必须将焊枪拿出设备,容器外部。3.15 电焊机电源应按于指定地点开关上,电源线、把线、地线均应绝缘良好,地线必须固定于用火烧焊部位,电源线禁止从下水井口上方跨过。3.16 动火作业应有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和周围的可燃物,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
26、清除易燃物后要可靠封闭并用蒸汽掩护,并备有消防器材。3.17 高空用火,要落实防止火星向外飞溅措施。3.18 高温、高压、可燃及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但生产上却是必须用火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后,作为特殊用火处理。3.19 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窜油和可燃气体泄漏威胁用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用火。3.20 动火人、监火人、安全员、化验员、当班班长、单位安全负责人应严格按动火作业证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程要求逐项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防事故发生。3.21 装置区内禁止吸烟,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4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4.1 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
27、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4.2 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作业。4.3 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4.4 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4.5 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4.6 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4.7 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4.8 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4.9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4.10 健全有毒有害物
28、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5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5.1 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5.2 对存有硫化氢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调查等建立动态硫分布图,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5.3 因原料组分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
29、量时,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装置。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5.4 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汽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保证脱硫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5.5 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5.6 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调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上报和向劳动者公布。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5.7 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
30、标准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账。5.8 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识。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可在地面用黑黄间隔的斑马线表示区域范围。装置高处应设置风向标。5.9 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使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器。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 mg/m3。现场需要24小时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监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布置。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由有检测资质的部门校
31、验,并将校验结果记录备查。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在生产波动、有异味产生、有不明原因的人员昏倒及在隐患部位活动(包括酸性水、瓦斯的逸出部位、排液口、采样口、储罐计量等)时,均应及时检测。5.10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量适用的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 mg/m3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 mg/m3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用具,供气装置应置于上风侧。禁止任何人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5.11 进入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内作业
32、前,应切断一切进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取样分析合格、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5.12 原则上不应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密闭容器等危险场所作业。如需作业时,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5.13 在含有硫化氢的油罐、粗轻芳烃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作业时,必须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作业时应有人监护。5.14 硫化氢监测仪器在低位报警点发生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并准备防护用具。当高位报警点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并向上级报告,同时疏散下风向人员,禁止动用电、气焊,查明泄漏原因并控制泄漏。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硫化氢浓
33、度持续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疏散人员并实施应急方案。5.15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硫化氢的基本知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管理规定、硫化氢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的使用和规定、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等。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每年复训一次。各级主管和监护人员、高危作业人员(可能接触高浓度硫化氢;进入设备、容器或其他有限空间)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许可。外来人员(含施工人员和非正式职工)应接受相关培训并遵守本规定。5.16 对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
34、监护档案。职业性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5.17 可能存在硫化氢暴露的单位应制定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急救网络,保证现场急救、撤离护送、转运抢救通道的畅通,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中毒者得到及时救治。对预案应定期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5.18 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监)护人员应佩戴上适用的防护用具,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并送达有条件抢救的医疗单位救治。5.19 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该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6 防
35、冻防凝安全规定6.1 冬季来临前,应组织做好防冻防凝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应逐条处理,不留后患。对冬季装置开、停工、检修等作业,应制定防冻防凝相应措施。6.2 易冻易凝设备、管线、阀门、仪表均须采取防止冻凝措施,各类保温保持良好,伴热线畅通。6.3 重质油品和液化气的采样,应先用蒸汽缓慢加热后,再缓慢开阀采样。不得盲目开大阀门采样以免介质喷出伤人。6.4 重质油线及仪表要投伴热线,防止凝线凝表,发现凝表时应及时处理;发现凝线时应加大伴热蒸汽或开启胶带蒸汽直接暖管。干气、液化气系统及其死角要经常检查,及时脱水,防止管线、阀门冻裂造成漏气事故。6.5 备用机泵必须保持冷却水畅通,热油泵要作预热处理
36、,定期盘车以防凝死。无法预热的,要用石棉布盖好,吹少量蒸汽防冻。6.6 水线、风线、蒸汽线的排放口、导凝口要保持适当开度,排除死角存水,做到既节约又防冻。蒸汽排凝必须装好疏水器。6.7 重油管线及冷换设备停用后,及时用蒸汽吹扫,打开低点排凝,排尽存水,能用风、N2吹扫的,再用风、N2吹一遍;冷却器停用时,应打开循环水线连通阀,使冷却水保持流动;管线及设备停用,又不能扫线时,可每小时用热油活线一次以防冻防凝,每次以顶出冷油为止。6.8 设备、管线、阀门冻凝时,应用蒸汽或热水缓慢加温溶化,不许急剧加温,或硬砸硬敲,严禁明火烘烤。6.9 扫线、排凝水应导入地沟、下水道,不得任其流淌。清扫地面、平台积
37、水、积雪、冰块,必要时加铺草垫防滑,高空冰溜子应及时打掉,以防掉落时砸坏设备或伤人。6.10 各类消防器材做好防冻工作,以防冻结失效。7 装置检修安全规定7.1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 装置在维修、清扫、拆卸和安装设备管线时,要有书面方案,明确工作方法,并得到安全员和主管领导的许可。(2) 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定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并公布于众,做到人人皆知,严格执行。(3) 装置检修计划的编制要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细,措施具体。(4) 检修项目上要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5) 参加检修的人员,在进入现场前要有
38、针对性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6) 各检修单位检修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应认真检查并摆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不得危及安全。(7) 外委检修项目,应由委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内容、质量要求、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8) 凡参加检修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其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负责。 7.2 停工检修的安全规定(1) 装置停工方案,应用大字或图表公布于众,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贯彻落实。(2) 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线,对可燃物料一律退出装置,送罐区存放,生产
39、物料,固体残渣、半流体物质等严禁放入下水系统,采取管线放空的易燃、易爆气体应缓慢进行。(3) 对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容器、塔、管线等要与生产系统隔开并加盲板,做好记录。(4) 对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容器、塔、反应器、换热器、管线等设备,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自然通风,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经取样分析,可燃气体含量合格,有毒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允许浓度,含氧量不小于20(体积),不爆炸为合格。(5) 需要检修的塔、容器、设备待吹扫、置换经分析合格后,其内部温度低于35时,方可自上而下依次打开人孔,打开最下层人孔前,应先打开底部排凝阀,确认无
40、残余物料时方准打开最下一层人孔。(6) 装置停工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应按停工方案制定拆、加盲板表,并按指定位置拆、加盲板,并指定专人统一登记、管理,防止漏加、漏抽盲板。7.3 检修施工安全规定(1) 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同部位的检修项目上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2) 凡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钉子鞋等,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3)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下水井)等作业,必须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禁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以防止中毒等事故发生。(4) 检修期间必须严格用火管理
4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中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关于“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中规定具体执行。(5) 检修施工中动土作业,严格执行工厂动土作业的管理规定,以防止破坏地下设施,在道路上进行挖坑、沟,必须办理,并设置红灯和警示标志。(6) 临时移动照明,应采用36伏和12伏低压行灯,在一级用火区内应用12伏以下防爆行灯。(7) 进入设备,容器内检修作业的安全规定:进入塔、罐、容器、下水井等封闭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容器作业票等;进入设备前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取样分析,分析不合格,即严禁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并指定专人监护;在设备内部用火,执行用火管理制度;设备内
42、部工作,照明电压应为12伏,电线绝缘必须良好,进入易燃、易爆设备内作业,必须采用防爆行灯;清理设备内少量可燃物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木、铜质工具),严禁使用黑色金属器具;进入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应清理衣物,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工具、配件、材料作业完毕后一一清点,严防遗留在设备内。(8)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
43、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高处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9) 检修期间,必须充分保证灭火蒸汽和消防水压,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备好用。
44、(10) 在检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派专人值班巡逻检查,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出入。(11) 各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要深入检修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协助拟定安全措施。7.4 检修开工的安全规定(1) 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做好系统开工的准备工作。(2) 开工前对通风、通讯、消防、照明、梯子、平台、栏杆等一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3)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管线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转动设备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未经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联锁不能投入生产。(4) 装置内的设备和管道
45、,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按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得遗漏,生产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5) 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冲击和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6) 装置开工,由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进行组织,统一指挥,各工序保持密切联系,按顺序开工。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和保养,是保证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要做好以下几点;8.1 消防器材要设专人及当班人员管理,定位、定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并要交接班。8.2 消防器材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事情。8.3 消防器材在检查中发现药物失效,零部件损坏或灭火中用过,要及时报告车间更换,保证完整无缺。8.4 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部位,附近不能堆积杂物,保证道路畅通。8.5 消防器材不要露天存放,避免暴晒雨淋,泡沫灭火机不要放在高温或低温部位,防止失效或冻结,干粉灭火机要放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干粉结块。8.6 消防器材如有丢失、损坏、用于与消防无关方面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8.7 蒸汽灭火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