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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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试行)一、项目名称总项目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分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三、许可条件(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企业代码证书(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除外);(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以辐射加工技术等特殊工艺设备生产食品的,还
2、应当符合计量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四)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感染;(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
3、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严格实施质量否决权;(十)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
4、对食品无污染。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能够标注使用标签的,应当予以标注;(十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十二)符合各类食品审查细则的具体要求。四、实施机关国家质检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五、审批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或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文本见附件1、示范文本见附件2)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企业代码证(不需办
5、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复印件,一式三份)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6、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7、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一份)8、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9、企业标准文本(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一份)10、HACCP体系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已获得的企业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二)受理自接受企业提出的申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三)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受理申请的省级或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成审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对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取样品,由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发证前的产品检验。(四)决定国家质检部门
6、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进行审定,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六、期限(一)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期限1、组织完成专家审查:60日内。2、组织完成发证前的产品检验:30日内(特殊产品除外)。(二)决定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期限不计算在内)。(三)颁发证书期限在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颁发、送达申请人。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缴纳费用。 (二)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
7、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三)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附件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地点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
8、子邮件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填写说明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2、该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填写附件时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3、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4、产品名称及其品种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或相应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5、年总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等经济指标均按上年度填写。6、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和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2)企业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需标注关键设备和参
9、数)各一份; (3)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4)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如HACCP证书、进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证、矿泉水开采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一式三份)。7、该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8、该申请书一式三份(公章复印无效)。质检总局、省局和市(地局)各存一份。9、该申请书用于首次许可证申请、期满换证申请和扩项申请。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期满换证申请和扩项申请时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济性质营业执照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企业代码建厂时间企业总人数专业技术
10、人员数占地面积 米2建筑面积 米2固定资产(现值)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年产总值万元年销售额万元年缴税金额万元年利润万元主导产品名称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证书号)是否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证书号)申报产品情况产品名称及其品种产品执行标准项目总投资 万元(注册)商标批量投产时间商标注册号年设计能力(吨)年实际产量(吨)生产值 万元年销售额万元年缴税额 万元年利润 万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申请意见 年 月 日(印章)审查结论出厂检验方式审查组长:年 月 日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年 月 日(印章)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年 月 日(印章)企业(集团公司、经济联合体)组织
11、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概述序号分公司、生产厂点名称营业执照所在地生产场所所在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文化程度专业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好状态使用场所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购置日期企业主要原材料、包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 称规格型号年需要量(单位)执行标准代号生产厂及国别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数量完好状态检定有效截止期使用场所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购置日期 12附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示范文本)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饮料(瓶装饮用水) 企业名称 全称(应与营业执照严格一致。盖章,不盖章、复印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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