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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1页 共11页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细则第一节 资金管理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解放沉淀资金,特设立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管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 第五条 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如需向金融机构贷款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2、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授权后方可办理,其它均无权办理。 第六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公司总经理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公司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资金管理 第七条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帐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 第八条 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的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按计划调拨;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应向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按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办理。 四、土建工程要结款 第九条 要结款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要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
3、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要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公司经理和经营部长对项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财务人员负责要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 第十条 要款程序 1、进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要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公司经营部协助,经营部必须给予支持。 (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公司经理汇报; (3)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部长协助办理; (4)公司财务部长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
4、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 2、年终耍款规定 (1)公司经理应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部长、项目经理、财务部长专门研究,拟定年终要款计划,明确责任人; (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要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 (3)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要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结款方案; (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 (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
5、,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公司经营部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 (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公司经理和经营部长为要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资金或其它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分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要款工作。 4、二年以上陈欠款 (1)二年以上陈欠款,由分公司生产经理和经营部部长制定结要款计划。财务部长会同以上两部门协调办理各项事务。 (2)陈欠款的要款必须制定时间表,每年要回的资金不得少于40,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必要时公司经理要会同法律服务部通过诉讼
6、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 要款奖罚 l、对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公司财务总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均有权进行处罚; 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七、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 资金使用审批规定1、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50100万元以上支付由公司总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部长、财务部长联合签字。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把关,如果现金会计不能把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资金管理中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确认。2
7、、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部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 支票与现金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公司财务部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由现金会计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否则发现一次由审计部和财务管理部罚现金会计200500兀。 第十四条 对外付款规定 l、分项承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项承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
8、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公司经营部,公司经营部签署意见后交项目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2、分项承包工程决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项承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公司经营部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公司财务部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 3、材料款
9、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材料部长签字认可;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部门的仓库保管员和材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4、对于不按照上述支付程序办理的,轻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元;收取对方礼物的,1000元以内罚款lO倍,1000元以上开除。5、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材料供应商材料款总价的10。6、本条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
10、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11、 第五条 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别存放,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 盘点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总经理审批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2000元以上。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
12、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第三节 现金管理 第一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各种业务招待费; 6、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
13、条 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垫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四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条 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总经理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六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
14、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到现金账里,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七条 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差额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差额的两倍,差额在2万元以上的开除,同时罚没该年度和上年度工资。差额巨大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节 票据审批管理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对公司经济往来的票据分两种办法进行审批,即原则上采用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或在董事长批准的部分子、分公司采用计划审批法
15、。 第二条 审批要求:一、审批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公司各种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二、必须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办事;三、必须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四、必须查清预算价和实际发生量方可审批;五、遇特殊情况或各种干扰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六、对分包工程结余款款必须在工程审计完毕后方可审批;七、对低值易耗品必须根据指导价审批;八、其它材料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招投标手续和合同方可审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续必须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则对责任人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条 在审批发票时,必须做到连续编号,发票上写明所附单据张数,凡发现不在报支范围内的发
16、票,当场撕毁。 第四条 凡是单独发生的发票,包括汽油发票,必须张张审批,坚决不允许粘贴在封面上审批。现金会计、成本核算登记员要严格把关,配合好审计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 在逐张发票审批的同时,把票据的金额、编号及发票本身号码同时输入计算机。 第六条 不管任何人报销发票,发票上都必须具备对方开好的日期,如发现没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无效处理。发票审批时,所有手续必须完备,如发现搞形式主义补办手续的,不予报销并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罚款500元次,严重的罚款1000元次。 第七条 差旅费、过路费、定额发票等除在封面上签字审批外。对里面的小单据必须张张签字或盖章,以防再次重复报销。定额发票必
17、须连号且盖有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差旅费也必须与实际相符。如发现无正式车票的或缺车票的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八条 原则上各类发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签字、监督,不属直接主管的不得无原则的签字与表态,发现后发票作无效处理,并当场撕毁,同时追究签字人的责任,公司内部曝光。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把好签字关,通过审批发现误差的,一切损失由签字人全额承担,并加倍罚款。 第十条 凡是各种费用指标包干,均须凭实际票据报批,节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支不予报销。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的票据审批权归试点单位经理(总经理),在报批过程中超出计划部分由审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大额费
18、用每月编制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2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 第十三条 平时管理费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每半月申报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一份报票据审计部,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个人备用金按照制度规定,在计划内领用。 第十四条 公司对该财务和票据每两月进行一次审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审批,不论金额大小,第一次罚审批人2000元,第二次罚5000元,第三次取消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 市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由审计部制定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市外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
19、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事先向办公室主管通报,不通报的做旷工处理。 工地与工地之间调遣以公共车为主。 第十七条 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专车时,应事先以书面说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凭发票和经批准的书面申请报销。 第十八条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如发现按票据额的两倍罚款。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第十九条 500-1000元以上的餐费报销必须附上菜单明细,对白纸抄写的部分菜单,必须盖好与饭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则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二十条 为保证对公司项目部费用考核的正确性,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另附说明,要写明费用事由。 第二十一条 成本核算登记员必须把发生费用的部门和人员记录清楚,
20、不得串户,不得徇私舞弊记在领导的帐上,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不得将下属的餐费拿来报支,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名义招待自己的亲戚好友或公司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发票当场撕毁,同时给予双倍处罚。 第二十二条 项目招待费在指标70内项目经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约30用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对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须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员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额,特殊情况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二十四条 不允许将超额发票分开报销,一经发现,当场撕毁,并予以双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 逢年过节拜访的合作单位及上一级部门,额度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并列出明细,报销时须经过总经理批复
21、,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第二十六条 添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必须先向总经理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办手续。购买工程上所需要的书籍,应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总经理或主管办公用品领导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凡没有申请签字的,或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经同级办公室主任签字。 第二十七条 小型办公用品(如各类手头文具、计算器、质检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对每个职位的管理人员核定限额,管理人员在限额内领用。小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办理采购和发放事务。 第二十八条 一般管理人员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员增加必须添置的,一般人员办公桌不得超过每张300元
22、/套,并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第二十九条 项目办公室办公家具标准:1、3万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配置,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传真机、饮水机、文件柜、空调、计算机;如有项目总工,总工办公室配置,包括计算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均有公司统一采购。 2主体项目必须安装固定电话。 第三十条 对管理人员手机话费实行包干,标准生产经理核定(建议工长在主体施工阶段电话费200元)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标手续及质保书、保修卡方可审批,报批时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合同内属我方采购的材料,如不争取而归甲方采购
23、的,对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分别罚2000元;对我方采购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购而在价格上弄虚作假的,罚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的,生产经理(副经理)、材料负责人、经营部长、项目经理各10000元,材料员,、预算员各5000元。以上三种情况由总经理和主管负责人负责处罚。如连续出现三次,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三条 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而采购的材料价格,如经材料监督员询价发现价格偏高的,责任人赔偿50;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100赔偿,并对以上人员罚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四条 所有甲供材料转帐单必须凭公司领货凭
24、证上的实际数量,由材料会计办理好各项手续,核对后方可进行审批,只提供转帐凭证无领货凭证的作无效处理,不予审批并进行处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第三十五条 对分项承包队伍票据的审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关招投标手续的规定进行审批,无合同约定的不能审批,并查清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担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责任,配合费按规定收取;(2)必须查清当地的预算价和我方的实际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才可审批。 八、拖延发票报销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毕后一个月内办理报批手续,如有拖延每天罚采购员100元。第三十七条
25、招投标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将合同交给票据审计负责人,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第三十八条 所领用的备用金(不含定额备用金),一个月内必须结一次帐,否则超过一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0;超过两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5;超过三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20。第五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备用金的领用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不在当地时,应通过电话请示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有关人员的备用金额度规定如下: 总经理2万元;副总经理15万元;工程部长5千元;项目经理及其他部室负责人3千元。 副总经理以上人
26、员、可自行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一律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 特殊情况因公务确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签字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第四条现金会计不按照规定办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四条 特殊情况需借款的,2000元以内由项目经理把关,2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如发现采用弄虚作假手段借款的,按借款总额的20罚款。 第六条 如利用领取备用金的形式占用公款金额超过5万元者视为挪用公款,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诉诸法律。 第七条 现金会计及审批人对重复借款把关不严的,超出规定部分对审批人和现金会计按10罚款。第六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 公
27、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会计核算 第二条 会计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三条 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八条 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四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五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部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
28、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六条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七条 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
29、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八条 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九条 每年12月25日前由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总经
30、理和主管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3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3-5年 三类:施工机械 6年 四类:运输设备 8年 五类:生产设备 8年 六类:通讯设备 2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部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31、。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十三条 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32、。 第十四条 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f临设费、其它);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十五条 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部,按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十六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
33、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设备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
34、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十八条 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会计部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35、第二十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二十二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会计报表实行公司经理、财务部长共同负责制,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 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
36、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对子、分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公司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子(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第二十八条 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
37、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第二十九条 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七节 财务盘点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38、、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
39、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
40、或盘亏者。第八节 财务奖罚条例 第一条 严守财务机密,对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泄露,泄露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第二条 每月30日对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结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如有错误每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 要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定期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得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款300元以上。 第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增开银行帐户,必须书面申请,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报批,擅自增开罚款10002000元。 第五条 未经总经理和主管领导财务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储套取现金的,罚款1000元。第六条 发现签字手续不全和残
41、缺不全的票据,每次对报批人罚款50元。 第七条 登记帐簿的文字要求数字准确,无刮、擦、涂、抹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八条 使用虚假发票,由检查组负责处罚;其余情况由总经理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第九节 内部审计 第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各种票据、售房价格、分包工程款、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和有关费用包干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审查、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有:财务审计部、票据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审计部门总经理和主管负责领导,其他人员均无权干涉上述部门的工作,只有询问和索要资料的权力。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42、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开除。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等相关业务,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当地施工预算定额,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 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外贸、外经等法规以及工程预算和电算化技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群众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要依据国家法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在选择审计依据时,必须选择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依据,即选择与审计事项期限相一致
43、的凭据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规、制度为依据。擅自改变审计依据或凭主观想象审计的,经查实后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 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证据,以判断、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达标程度,并作出正确、公正的审计结论及合理化建议。若有违背,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帐表、决算书,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必须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浪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否则对审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处事不公的,罚款500元以上。必要时由总经理负责处罚。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以种种理由百般刁难、阻挠和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者,应及时向监事会主席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年工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审计附件(与审计有关的各种证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第十三条 票据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总结,必要时要向总经理和主管负责人以上本细则由总经理和主管部门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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