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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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26日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加快广西“两个建成”步伐,巩固提升“漂亮广西”乡村建设成果,结合广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
2、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法推动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依据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统筹广西城乡进展,深化推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破解乡村规划建设中的难点和“瓶颈”问题,组织开展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示范县、乡镇和村屯建设,探究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新机制,统筹推动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两大转变,制定和完善规范农村建设长效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提升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全面改善乡村面貌和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意乡村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乡村规划建设
3、管理是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在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建设管理中发挥引导和主导作用,细心组织,规范运作,充分敬重农夫意愿和首创精神。乡村规划建设主体是农村、是农夫,要发挥农夫的主体作用,组织和动员农夫参加,共同规划和建设美妙家园。(二)科学规划,节省集约。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蓝图。要在充分调查争论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科学确定农村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宅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引导乡村各项建设有序进行;要依据节省集约的要求,合理选择乡村建设用地,避开地质灾难易发地区,尽量选用村庄旧宅基地、荒地和废弃地,提高
4、建设用地效率。(三)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乡村规划动身点和落脚点都在农村,根系农夫。编制和实施乡村规划要充分考虑“三农”工作,要符合当前农村建设进展的要求,体现农夫意愿,敬重农夫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和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最基本的民生项目,并依据农村、农夫的要求支配项目建设的时序,各级财政、社会资金予以优先支配。(四)因地制宜,凸显特色。乡村规划编制与实施要因地制宜,要充分挖掘当地村落的形成特点、布局形式以及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特点,提炼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元素并加以运用。同时,要充分利用经济适用的当地建筑材料和乡土树种,凸显地方特色。(五)试点先行,逐步推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5、要针对不同条件、不同区域进行试点,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创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在积累和总结试点示范阅历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区域甚至全区推动,最终实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序高效运行。(六)完善制度,重在长远。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设计,建立和完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项目建设与质量平安、资金长期投入与平安运行、设施维护与长效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确保乡村规划建设的长远进展。三、总体目标统筹推动乡村规划编制理念改革创新,转变乡村规划实施管理模式,推动传统村落爱护与乡土建筑的进展,探究建立城乡一体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乡村建设管理与维护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乡村规划编制
6、和实施由规划师、政府作主,向村“两委”、村建设理事会和村民共同主导的方式转变,使乡村规划更符合乡村进展的实际,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乡村建设更符合村民的意愿,体现村民的意志;使传统村落得到有效爱护,乡村特色更加浓郁,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走出一条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序、农夫乐观参加、特色塑造鲜亮和可持续健康进展的农村建设新路子。四、试点范围和内容选择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当地党委政府乐观性较高、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的地方作为试点。上林、永福、平乐、田阳、罗城等5个县,以及具备条件的全区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屯作为首批试点。试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四个层级的管理体系;建立
7、政府与农夫对话的协调机制;实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制;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机制;推动传统村落的爱护与传承,推动乡土特色建筑进展;下放规划建设管理权限;建立村“两委”组织、村民参加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构和村规民约,发挥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作用。五、试点任务与责任分工(一)试点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在5个试点县探究建立由县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所)、村委会、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规划协管员)参加的四个层级构成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1.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一是整合乡镇部门管理资源,推动“
8、四所合一”(乡镇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爱护和平安四项职能合一的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编制,并赐予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权限。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并监督本乡镇各级规划、年度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和审批本乡镇各项建设活动;监督检查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平安生产;负责对村屯规划协管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业务指导、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统计和验收村屯新农村建设民宅;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执法工作;负责乡镇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建监察工作等。(责任单位:自治区编办牵头,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市、县政府协作)二是引导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由村
9、民选举村屯中德高望重的“五老”(族老、宗老、老前辈、老干部、老老师)等群众组建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聘请乡村规划协管员。主要负责帮助村委会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参加本村屯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约束村民按规划按要求建房,协调处理村民建房的土地置换和发生的冲突,共同推动村屯建设活动按规划实施。(责任单位:由试点县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指导)三是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两委”、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规划协管员)参加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为农村建房供应服务。(责任单位:由试点县政府牵头,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指导)四是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规范乡村规划、建设行为。(责任单位:由试点县、
10、乡镇政府牵头,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指导)2. 探究建立政府与农夫对话的协调机制。在试点县和试点村,依托农村“四议两公开”、村规民约和“一事一议”的议事规章和方法,建立由乡镇政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等共同协商、共同管理村屯事务的工作机制,着力发挥农夫的主体作用,让群众真正成为村屯建设和管理的决策者、建设者和受益者。(责任单位:由试点县、乡镇政府牵头,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指导)3. 实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由县级政府依法托付乡镇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村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必需符合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
11、总体规划,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先批后建、一户一宅、面积掌握、建新拆旧(列入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名录的除外),以及便利群众、简便易行、限时办结的原则实施规划、建设许可,并建立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必要条件的乡村建设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由试点县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指导)4. 实行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详细负责日常的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工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供应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关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做好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平安监督工作。(责任单位:由试点县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指导)5. 试点制定并实施农村村民新建楼
12、房嘉奖政策。为打造村庄统一的建筑风格,体现地域建筑特色,突显城乡风貌改造成效,各试点县要加强对农夫按规划按要求开展农房建设的引导,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县级财政试点支配肯定的嘉奖资金,对农村村民新建楼房能采纳体现当地建筑特色的建筑设计图册修建,并符合乡村规划掌握要求、建筑设计要求和建筑特色风貌要求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等手续的赐予肯定的嘉奖。(责任单位:由试点县政府牵头,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指导)6. 实行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优待政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不动产
13、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优待政策制度。对符合各项程序、手续齐全的农村村民新建楼房,在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赐予只收取工本费的优待政策。(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牵头;各市、县政府,自治区进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协作)7. 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制。一是制定广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细化对违法建设查处的界定标准、范围和要求。(责任单位:由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二是县级政府要建立县级有关部门组成的“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建设查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梳理县域内乡村“两违”建设状况,依据“解决存量、严控增量”的要
14、求,分阶段、分类型、分别进行处理。住房城乡建设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理顺“两违”建设的查处程序,避开一方查处后形成合法化的行为。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和乡村规划建设协管员的各自作用,建立乡村建设巡查制度,准时发觉、通报和制止“两违”建设行为。对乡村规划区内新增的“两违”建筑,由县政府责成乡镇政府组织力气依法予以查处,或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会同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对“两违”行为监督、制止和查处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由试点县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各市政府指导)8. 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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